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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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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是换届工作的基础,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党代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党代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

  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严格的程序化的工作,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只要把握住每个环节,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就可以了,不能够有所创新。

  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三条“代表产生的程序”规定:

  1、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查。

  4、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代表产生共有五个阶段

  (一)提出工作方案阶段

  1.选举单位研究提出代表提名和选举时间表;

  2.征求上级党委换届工作机构对方案的意见;

  3.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或党员大会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阶段

  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根据代表条件广泛酝酿提名;

  2.选举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听取党支部第一轮酝酿提名及人选情况汇报,经过协商,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意向性名单;

  3.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第一轮提出的人选进行酝酿讨论;

  4.选举单位党组织委员会议听取下级党组织关于代表初步人选酝酿讨论及人选情况汇报,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下级党组织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

  5.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1%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其中:设立党委(总支)的单位根据农场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把名额具体分配到各支部,由各支部酝酿提名,提名后支委会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报党委(总支),由党委(总支)委员会提出意向性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由党委(总支)委员会按照高于21%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设立党支部的单位根据农场党委分配的名额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酝酿提名,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交支部委员会提出意向性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后由支委会按照高于21%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阶段

  1.选举单位提出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意见,召开考察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2.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认真全面的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

  的意见;

  3.选举单位就考察后的代表人选统一听取纪检组的意见,基层一线人选分别征求有关直属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阶段

  1.选举单位召开党委会,在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将《关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预备人选名册》和《登记表》送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复;

  3.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采取一定方式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

  (五)选举产生代表阶段

  1.选举单位筹备党代表会议、支部党员大会;

  2.召开党代表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将上级党委推荐代表人选和上级党委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会议进行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3.起草《选举产生代表情况的报告》、《代表名册》和《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审批;

  4.上级党委批准后,选举单位发出关于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选举代表产生阶段的有关要求:

  1、上级党委对预备人选批复后,选举单位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不能以委员会议的形式选举,也不能把名额分配到所

  属党的基层组织分散选举。

  设立党委的单位要召开党代表会议:

  (1)党代表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党代表的构成党委委员、基层单位主要领导,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模人物。

  (2)代表的产生:

  一按照党员总数确定各支部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并分配至各支部;二是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高于代表30%的比例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由支委会按照高于21%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党委审批。三是党委批复后由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席党代会代表。

  设立总支和支部的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席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2、代表的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其基本要求是:

  (1)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不能用举手表决、鼓掌通过等方式。

  (2)代表候选人名单要经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凡是多数人不同意或选举时得赞成票少于参加选举人数半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能列为候选人。

  (3)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的权利。在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时,选举单位党组织要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当选举人对某些候选人提出疑问时,要认真负责地给予解释和答复。

  (4)代表的选举必须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控制在21%。

  (5)选举人有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搞贿选、参与拉票,绝不允许搞追查选票、虚报选票和打击报复等行为。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党纪处分。

  3、选举结果报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后,选举单位及选举组织实施单位应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应报送的材料包括:《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应讲清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情况,代表选举结果及代表构成情况等。选举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典型事例等作为《报告》的一个附件材料上报。字数为1000字左右,要求内容精练,重点突出,数据准确,不要面面俱到。

  党代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二)

  经师市党委批准,中国共产党芳草湖农场第八次代表大会于2011年6月召开。为切实做好XXX出席中国共产党芳草湖农场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比例

  芳草湖农场党委分配我X代表名额X名,其中,领导干部代表X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X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X名;少数民族民族代表X名;妇女代表 X名;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X名。选举单位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比例附后。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见《中国共产党芳草湖农场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芳草湖农场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

  (一)提出方案阶段(X月X日- X月X日)

  XXX政工办根据芳草湖农场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及工作需要,研究起草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提名和选举方案。

  2、XXX政工办向党委汇报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事宜,按照要求修改完善相关方案。

  3、X月X日 前,就我X出席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与芳草湖农场政工办当面进行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方案。

  4、各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讨论确定代表提名和选举方案。

  5、各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扩大会议,安排部署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所辖 党组织负责同志学习《党章》和有关代表选举工作的文件及领导讲话。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阶段(X月X日 —X月X日)

  6、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关于推选出席中国共产党芳草湖农场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人选工作的宣传提纲》等文件及领导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组织党员根据代表条件、名额及构成比例广泛提名。要通过电话联系、登门走访等形式,征求在外流动、行动不便等党员的意见,努力扩大代表推选的参与面。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率力争达到100%。

  7、各单位政工办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第一轮酝酿提名及人选情况汇报,经过协商,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意向性名单。

  8、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各单位政工办提出的意向性人选进行酝酿讨论。

  9、各单位政工办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关于代表初步人选酝酿讨论及人选情况汇报,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的比例,提出拟考察的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

  10、各单位政工办向党组织主要领导汇报拟考察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情况。

  (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阶段(X月X日 —X月X日)

  11、研究提出对我X出席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表大会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安排意见,并召开参加考察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我X出席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中科级领导干部代表人选,由农场政工办负责考究 基层一线的代表人选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考察。

  12、按照芳草湖农场党委提出的考察任务、代表人选条件、考察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对我X出席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时,要对考察工作和考察对象进行预告。

  1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就考察后的代表人选听取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领导干部代表人选由芳草湖农场政工办征求农场纪委的意见 ;基层一线代表人选,由各单位政工办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组和其直属主管部门的意见。

  14、考察工作结束后,分别向上级政工办和XXX党委(总支、支部)汇报代表初步人选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三份,于X月X日 前送农场政工办。

  (四)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报上级党组织审查阶段(X月X日 —X月X日)

  15、XXX党委(总支、支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16、XXX政工办向XXX党委汇报代表人选酝酿工作及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情况 ,并征求农场政工办的意见。

  17、征得农场政工办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18、XXX政工办向党委(总支、支部)汇报代表人选酝酿工作情况有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19、党委(总支、支部)召开全委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1%的差额比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0、向农场政工办呈报《关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预备人选名册》和《登记表》。

  (五)代表的选举产生阶段(X月X日-X月X日)

  2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后,认真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筹备工作。

  22、党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将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会议进行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材料方式选举出席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

  23、向农场党委呈报《选举产生代表情况的报告》、《借助名册》和《登记表》审批。

  24、农场党委批准后,发出关于出席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的通知。

  四、切实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

  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党组织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投入足够精力,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做好每一项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同志组成工作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分工,建立责任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做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份文件材料、每一个数据,都有人承担、有人把关、有人负责、有错必究,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严格把好代表的素质关。要把扩大党内民主与实现上级党委意图有机地统一起来,理直气壮地给党员和党代表做工作,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党员和党代表坚持党性原则,使推选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的过程成 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过程,成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成为党员接受党性锻炼和党性教育的过程,真正选出上级党委满意、党员群众拥护、切实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工作方案

  根据芳草湖农场党委关于党代会代表人选考察工作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考察任务

  代表人选考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芳草湖农场党委对代表考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人选条件,对各选举单位提出的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代表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主要业绩、群众拥护和认可程度以及议事能力。

  二、代表人选条件。

  (略)

  三、考察内容要求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情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和兵团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情况;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情况;有坚强的党性,顾全大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情况。

  对领导干部代表人选,特别要考察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

  利益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抓实干,群众拥护认可程度。

  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人选,注意考察其做出的主要贡献,群众公认程度和在本地的影响力。

  四、考察方法步骤

  代表考察工作参照干部考察工作的基本方法步骤进行。考虑到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是经过各级党组织逐级推荐提名产生的,不再召开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考察以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和查阅干部档案及相关资料为主。考察应充分借鉴以往干部考察和考核的成果,凡一年内进行过干部考察的领导干部代表人选,不再进行考察,根据干部考察情况,撰写代表人选考察材料。

  个别谈话范围:领导干部代表人选(包括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人选的领导干部),一般为其上级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人选,一般为其所在党总支(党支部)成员,划分党小组的,为其党小组成员,有的需听取上级主管领导的意见。

  在代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工作预告,并在代表人选所在单位和近五年其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就代表人选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逐级书面征求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企事业单位的代表人选同时征求审计部门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代表人选征求工商、税务、工商联等部门的意见。

  考察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人选考察情况,考

  察组将向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各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撰写综合考察报告和代表人选考察材料,由选举单位或选举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把关汇总后,与代表选举呈报材料一并报农场政工办审核,考察材料按照干部考察材料的格式和要求撰写,一般不超过1500字。(考察材料格式: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德才表现;三、不足;四、推荐提名及考察情况)

  五、考察组织实施

  (一)领导干部代表人选(包括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人选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组织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结果报农场政工办。

  (二)基层一线的代表人选由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结果报农场政工办。

  (三)代表初步人选考察不再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凡一年内进行过干部考察的领导干部代表人选,不再进行考察,但是必须要撰写考察材料。

  六、考察时间

  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人选考察工作要于5月20日前全部结束。

  党代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三)

  党代表的选举,是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基础,是选出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重要保证。按照省、州委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乡(镇)党代表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以提高代表素质和民主议政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体现选举人意志,严肃代表选举纪律,以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选举产生代表,确保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二、时间安排

  代表选举工作时间为6月份,各乡(镇)党委应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选举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代表选举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根据省、州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1.代表条件确定。坚持“三好四强”总体要求,把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好、工作作风好,带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法制观念强、年富力强的党员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党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创先争优并做出突出成绩;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拥护;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能够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具有以下行为的党员不能推选为党代表:一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二是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甚至消极对抗的;三是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口碑不好的;四是创富能力差,收入水平低的;五是参选动机不纯,拉票贿选的;六是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2.代表名额及确定原则。代表名额按照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代表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问题的原则,结合本乡(镇)所属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由乡(镇)党委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组织部批准。

  3.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代会代表中,领导干部代

  表数量要比上届减少5%—10%;生产一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45岁及以下党员代表数量要比上届增加5%—10%;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代表所占的比例不少于本党委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4.代表选举单位的划分。代表选举单位,根据乡(镇)党委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和设臵情况划分,包括乡(镇)机关党组织、村党组织、各中小学党组织、医院党组织、企业党组织以及产业协会党组织等。

  5.代表产生的程序。各选举单位根据乡(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在党代表选举产生上,要做到“六公开”,即代表“条件资格、名额结构、参选对象、选举办法、操作程序、选举结果”六公开。具体程序是:

  (1)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根据规定的代表条件、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推荐、组织所属党组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

  (2)初步人选的确定。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35%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乡(镇)党委沟通。根据乡(镇)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组织填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3)预备人选的确定、审查和公示。选举单位召开党的

  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乡(镇)党委审批。预备人选批复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代表的选举产生。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代表。

  (5)选举结果的报批。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后,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数量、代表构成比例,同时附代表名单、登记表等。乡(镇)党委收到报告后,对选举单位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要求,作出同意的批复。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有效。

  为了保证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

  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党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二)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和下发选举工作通知。乡(镇)党委《关于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得到的批准后,应根据乡(镇)党委会的决议和批示精神,及时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后,即以党委正式文件,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选举中国共产党XXX第XX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是:召开代表大会的根据和时间;代表应具备的条件资格;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及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并将代表名额分配表附在通知后;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及选举产生代表的办法;提出代表产生的时间和每个程序应呈报的材料等要求。

  (三)指导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乡(镇)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乡(镇)代表选举工作机构成员和选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学习掌握代表选举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在指导代表选举工作中,要按照规定的代表产生程序,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指导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和初步人选;二是听取选举单位汇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确定情况;三是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四是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

  (四)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按党内有关规定,由乡(镇)党委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人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为5-7名,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

  1.代表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选举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有关代表选举工作和代表资格问题的查实情况。

  2.代表资格审查的主要程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提请乡(镇)党委会讨论通过;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五)编制代表名册、划分代表团(组)。代表选举产生后,即编制代表名册。名册的说明中,要说明本次党代会代表数和代表构成情况,正文中要反映出各代表团(组)代表数和代表构成情况及每名代表的自然情况。

  划分代表团(组)时,一般以代表选举单位为一个代表团(组),但由于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不均,为便于组织活动,可将几个选举单位的代表合编为一个代表团(组)。对此,应提出《关于代表团(组)组成的建议》。党代会的列席人员一般同其所在系统或单位的代表编在同一个代表团(组)。

  (六)通过代表资格报告。在党代会预备会议上,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选举单位的划分及选举代表所采取的会议

  形式,代表选举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各选举单位在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及进行选举的过程中贯彻民主集中原则,发扬民主的情况;当选代表人数及代表构成情况;对代表资格审查的情况,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及处理情况;提出对代表资格认定的意见。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代表选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明确一名党组织领导同志负责代表选举工作,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和指导机构,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不能图省事,怕麻烦,随意变更和减少工作环节。

  2.充分发扬民主。要把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代表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到党代表选举的全过程,都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3.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党代表选举工作纪律,防止少数人用贿赂或非法手段干扰和破坏选举,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各种非组织活动和违法活动。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