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论》第五十篇:刺要论(八)
LS09—《终始第九》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LS09—C0101→C0131‖→‖LS01—Q0126‖→‖SW50‖迁移说明:
1、 《终始》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宜迁出;
2、 《太素》将LS09—C0101→C0118置于卷第十四诊候一《人迎脉口诊》,与帝教雷公之《禁服》LS48—L0101→D0707居于同篇。杨上善对《官针》与《终始》两部关系之判断,甚是,惜未别伯教黄帝与帝传雷公;
3、 《太素》将LS09—C0119→C0131置于卷第二十二《三刺篇》,接于《官针》LS07—C0118→C0119段后;
4、 《甲乙》置于卷五《针道终始》第五,皇甫谧处置甚是,从之;
5、所论为针刺之要道——终始;迁入后,与前部所迁部位对接,恰成正论解论关系,且与《刺要论》之终始要道主题相符,更为迁入之强信。
‖LS09—C01251‖→‖LS09—C0127‖→‖SW50‖迁移说明:
1、 《甲乙》置于卷五《针道终始》第五,皇甫谧处置甚是,从之;
2、 《灵枢悬解》置于LS09—C0127“生于足者,足重。”之后,LS09—C01271“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之前,黄元御处置甚是,从之;
3、 迁入本位,依前文之例,集中论述诸病所之刺,义理双通。
‖LS09—C0132→C0135‖→‖LS09-C0115‖→‖SW50‖迁移说明:
1、 《终始》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当迁出;
2、 《甲乙》置于卷五《针道终始》篇尾;
3、 《太素》置于卷第二十三《三刺》篇尾,且与《官针》LS07-C0118→C0119、《终始》LS09-C0120→C0131部份同置于《三刺》篇。据《三刺》诸节所论来看,均与三刺之得气有关,杨上善之分类,其意甚明;
4、 所论调神而使气至得气用针之法,与《刺要论》主题相符,义理相通。
C0101终始:
1、《太素.人迎脉口诊》注:“凡刺之道,其要须穷阴阳气之终始。”
2、孙鼎宜云:“《终始》,古经篇名,亡。”
C0102四末:《灵枢悬解》卷一《终始》云:“四末,手足之端也。”
C0104本末之寒温:
1、《类经》二十卷第二十八注:“脏气为本,肌体为末,表里寒温,司守不致相失也。”
2、《禁服》LS48—D0703“必审按其本末,察其寒热,以验其脏腑之病。”本句均言平人,义不涉病,故“本末”宜解作春夏秋冬,此四时之本末也。
C0104之相守司也:
1、《内经校释》注:“相守司,可作相应协调解。”
2、《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无“之”字。
3、从王冰原作。之,代词,言脉动。之相守司也,即脉动相互得印证。
C0105将:
1、《太素.人迎脉口诊》注:“可以甘药汤液将扶补之。”
2、据《广雅》:“将,扶也。”取扶助、辅助意。
C0105不:
1、《太素.人迎脉口诊》作“不愈”,并注:“若不已,可至于剂也。”
2、《太素》、《灵枢》文字有异,其义亦异,存疑待考。
C0105灸:《太素.人迎脉口诊》作“灸”,然杨上善注:“为‘不灸’于义不顺,‘灸’当为‘久’也。”
C0106外格:
1、《太素.人迎脉口诊》注:“人迎盛至四倍,大而动数,阳气盈溢在外,格拒阴气不得出外,故曰外格也。”
2、《素问.六节脏象论》SW09-Q1307“四盛已上,为格阳。”即为本解。外格,即外格阳气。本句之重简尚有:《六节脏象论》SW09—Q1307、《禁服》LS48—D0702。
C0107在厥阴手心主:
1、《灵枢悬解》卷一《官针》、《内经校释》均作“在手心主”。《素问校释》校注:“《素问.六节脏象论》王注引《灵枢》文作‘在手厥阴。’此上原有‘厥阴’二字,据《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及《甲乙》卷第五删。”
2、《类经》二十卷第二十八注:“脉口,手太阴脉也。太阴主里,而行气于三阴。故脉口一盛,病在足经之厥阴。若加以躁,则为阴中之阳,而上在手厥阴心主矣。凡二盛、三盛皆在足,而躁则皆在手也。”
3、据《禁服》LS48—Q0704“一倍而躁,病在手心主”、《六节脏象论》SW09—Q1308“寸口一盛,病在厥阴。”可知:既可作“在手心主”,亦可作“在手厥阴”。本节经文原作“在厥阴手心主”,其义明确,其无不可,从之。
C0107内关:
1、《太素.人迎脉口诊》注:“阴气四盛于阳,脉口大而且数,阴气盈溢在内,关闭阳气不得复入,名曰内关,不可疗也。”
2、内关,即内关阴气。
C0107脉口一盛……名曰关格:与本节经文重简或论述相关者有:《六节脏象论》SW09—Q1308→Q1309、《禁服》LS48—D0704。
C0108二补一泻:姚春鹏译:“二分泻一分补。”
C0108躁取之上:
1、 马元台注:“疏而取穴于胆肝二经之上,盖彼此之穴相间之谓疏也。”
2、 《太素.人迎脉口诊》作“躁取之上”,《甲乙.针道终始》作“躁,取之上”;
3、 原作“疏取之上”,从《太素》、《甲乙》作“躁取之上”。躁取之上,即脉躁刺手部经脉。后五处同。
C0113太、阳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
1、《内经注评》注:“是说由于足太阴脾、足阳明胃都是主中焦消化与吸收,受纳水谷的精气最为丰富,也是供养五脏六腑的源泉,所以在脾胃二经上每天可以针刺两次,《灵枢经合篡》中是‘阳明主胃’,张隐庵注云:‘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盖三阴三阳之气乃阴阳水谷之所生也’。”
2、《全本黄帝内经》作“太、阳主胃。”其断句甚是,从之;
3、《灵枢悬解》卷一作“太阴主脾,阳明主胃。”黄元御之意甚明,然不必改经,因伯言虽略,其意犹明。
C0114不开:《灵枢悬解》卷一《终始》注:“不开泻”。
C0115气调而止:《太素》卷五第五作“气和乃止。”
C0116快:
1、《内经注评》作“故”;
2、《内经校释》、姚春鹏注本、《太素.人迎脉口诊》、《甲乙》卷五《针道终始》均作“快”,从之;
3、据下文Q0117可知:当从原作“快”。《说文》:“快,喜也。”本义:心情舒畅。
C0117减:
1、《灵枢悬解》卷一《终始》经文无“减”,然注作:“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减,而病必衰去矣。”
2、《内经校释》注:“原脱,据《甲乙》卷五第五补。”
C0119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
1、《内经注评》注:“凡针刺所属的治疗范围,采用三刺法可以出现由谷气产生针感,达到补泻的目的。三刺法,就是以针刺的深浅分为三个步骤的刺法。”
2、《甲乙.针道终始》张玉萍注:“属,类别。三刺至谷气:此言三刺则谷气至。三刺:一刺绝皮,二刺至肌肉,三刺入分肉之间。”
3、《官针》LS07-C0118“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即为本解。
C0119稽留,淫泆:
1、《太素.三刺》注:“言血气或有稽留壅遏,或有淫泆过度。”
2、或邪气稽留,或大量流泆。
C0120故一刺则阳邪出……谷气至而止:‖LS07—C0118→C0119‖♂‖LS09—C0120‖。
C0121所谓谷气至者……而病知愈也:‖LS09—C0121‖♂‖LS07—C0117‖。
C0124三脉动:
1、 姚春鹏注:“指足阳明、足厥阴、足少阴三脉。马元台:‘阳明动于大指、次指之间,凡厉兑、陷谷、冲阳、解溪,皆在足跗上也。厥阴动于大指、次指之间,正以大敦、行间、太冲、中封,在足跗内也。少阴则动于足心,其穴涌泉,乃足跗之下也。’”
2、 《太素.三刺》后文作“其重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太阴在下。”并注:“三脉,足阳明,足厥阴,足太阴三脉也。”其文有异,录以奉考;
3、 《甲乙.针道终始》后文解论直接作“三脉动于大指者,谓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在下。”其意明确;
4、 三脉动,后文LS09-C0125“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在下。”即为本解。
C0124重虚:虚却用泻,此虚上加虚,故谓重虚。
C01251重舌:
1、《内经校释》注:“舌下生一肿物,状如小舌,故名重舌。”
2、《甲乙.针道终始》张玉萍注:“重舌,舌下重肉生。”
3、《太素.三刺》注:“重舌,谓舌下重生肉也。”
C01251舌柱:
1、《太素.三刺》注:“舌柱,舌下柱。”
2、《类经》二十一卷第四十四注:“舌柱,即舌下之筋如柱也。”
C0126补须一方实:
1、《内经注评》注:“一方实,在脉气方实时用深刺法,出针后少按针孔,使邪得尽泻。”
2、《甲乙.针道终始》作“补须一方实”;
3、《内经校释》校:“原作‘补须’,《太素》卷二十二三刺注:‘量此‘补’下脱一‘泻’字。’《类经》十九卷第八注:‘补,当作刺。’按:‘补须’二字与下文义不属,疑有脱误。”
4、《灵枢悬解》卷一《终始》作“泻须一方实。”
5、《灵枢.终始》经文不定,确意不明,不译待考。
C0126稀按其痏:
1、 杨上善注:“希,迟也。按其痏者,迟按针伤之处,使气泄也。”
2、 黄元御注:“痏,针孔。”从之;
3、 《说文》:“稀,疏也”。“稀按其痏”,与“疾按其痏”相对,即缓慢按揉针孔。
C0126一方虚:
1、《内经注评》注:“另一方面,在脉气方虚时用浅刺法,以保养脉气,出针后快按闭针孔,不使邪气再行侵入。”
2、《灵枢悬解》卷一《终始》作“补须一方虚。”
3、《甲乙.针道终始》、《太素.三刺》均作“一方虚”,从之。
C0127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上者,高取之:‖LS09—C0129‖♂‖LS09—C0127‖。
C01271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1、《类经》二十二卷第五十三注:“先刺所从生,必求其本也。”
2、病所从生,疾病源头。
C0129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LS09—C0129‖♂‖LS09—C0127‖
C0130二阴一阳:《太素.三刺》注:“皮为阳分也,肌肉为阴分也。刺热厥者,二度刺阴留,补其阴也;一度刺阳留,泻其阳也。刺寒反之。”
C0131此:《太素.三刺》作“久”。
C0132厥:厥者,逆也,异常也。
C0132散气可收,聚气可布:
1、 姚春鹏译:“使耗散的真气可以收住,积聚的邪气可以散去。”
2、散布的正气可得收回,聚积的邪气可得散布。
C0133精、气之分:
1、《内经注评》注:“是说清净地内养其精,外调其气。”
2、《内经校释》作“精气不分。”并云“原作‘之’,据《太素》卷二十二《三刺》及《灵枢略》六气论改。”
3、从原作“精气之分”。精者,精气也;气者,邪气也;全句即精气、邪气得以分清。
C0135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1、《内经注评》注:“就是指男子忌入内室,女子忌出外房,勿失其真气,就易于得气了。”
2、张志聪注:“男为阳,女为阴,阳在外,故使之内,阴在内,故引之外,谓和调外内阴阳之气也。要坚拒其正气,而勿使之出,谨守其邪气,而勿使之入,是谓得气。”
3、姚春鹏译:“针刺之时,男子浅刺候气于外,女子深刺候气于内,坚拒正气不使之出,严防邪气不使之入,这叫做得气。”
4、《内经校释》译:“针刺之后,使阳气内入,阴气外出,阴阳之气沟通而达到协调,从而正气充盛而内守,邪气不得深入内里,这就是得气的意义。”
5、《灵枢悬解》卷一《终始》注:“男子不足于内,故坚拒勿出,女子不足于外,故谨守勿内(音纳)。”
6、《太素.三刺》注:“男者在家,故为内也;女者出家,故为外也;是男为内气,女为外气。针下得男内气,坚拒勿令出也;得女外气,谨守勿入内也。”
7、内,即纳,《说文》:“内,入也,自外入也。”即入内;外,外出;拒,抗拒,克制;以男女行房之事,而喻得气之法。即男精内入女液外出,坚决克制勿要泻出,固守正气勿要行房,这就叫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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