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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购房需要注意的事情

李婉分享

  在生活中,有很多外来人员想要在所在城市买房安家,可是,在异地购房,需要注意哪些误区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们。

  异地购房的误区

  一、不能过分追求低价

  每个购房者都希望房价越便宜越好,但需要注意不能过分追求低价,低价的背后都有着不同的原因例如位置偏僻、没有配套等等,选购这些楼盘也就意味着牺牲了便利的生活,一方面对居住者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升值潜力也很小,因此选购低价房,可得一时之爽却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二、不能追求单一配套

  很多异地购房者买房往往看中了房屋的某方面特质,例如当购房者旅行时,很容易沉醉于某一处的美景,从而产生购房的冲动。但是由于气候、环境、饮食等多方面的差异,这些旅游城市可能并不是那么适合长期居住。异地买房应充分考察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工程质量、配套设施、户型设计等,如果是靠海近的房子要考虑是否做好了的防潮措施,另外购房前还应了解其所在区域的发展前景和远景规划等,三思而后行。

  三、不能轻信样板间

  由于异地购房时间紧,很多购房者会轻信样板间,并且将装修效果作为参考实例,但需要注意样板间只是商品房的一个包装,很多开发商会将其打造的“清新脱俗”,背后可能会存在很多问题,常见的有家居尺寸偏小、管道隐藏等。购房者应该静下心来根据个人的生活习惯来判断样板间的装修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切实可行。为了避免吃“哑巴亏”,购房者还可以在购房时要求开发商做明确约定,将今后实际房屋和样板间什么是一样的、什么是不一样的,作为补充条款。

  四、不能盲目相信热销

  热销楼盘一定好?并非如此。有的“热销房”可能是商家营造的假象,有的可能只是短期效应。因此购房者不能过于盲目,房子的优劣是由很多因素组成的,购买时一定要通过开发商口碑、看开发年代、看房屋质量等多方面来判断房屋是否值得购买。

  五、不能无条件相信中介

  在实际房屋交易过程中,许多项目是由代理公司销售的,有些代理公司为了追求短期利益给购房者推荐的楼盘并不能真的符合购房者的需求,并且卖完房子走人,售后无从保证,因此异地购房者在决定看房之前可以通过电话的形式咨询清楚意向楼盘的销售方式及代理公司,查看楼盘和代理公司的口碑,如差评较多,还是谨慎选择。

  交购房定金时的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异地购房时要注意的陷阱

  陷阱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夸大吹嘘

  相信很多朋友在生活中或者是广告中见过“尊享人生”、“奢华园林”等楼盘宣传语。万万没有想到是,收房的时候才发现所谓的奢华园林,还只是小树苗、小土坡。很多细心的朋友都知道开发商的广告中,往往会有一行小字:“本广告仅作宣传使用,不作为合同邀约”。字虽小,但这可能是开发商在宣传单里说的唯一一句真话。

  因此,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广告的内容不可能写入合同,也就无法保证真伪。大家买房要实地考察,可以检查政府官网里的乡村规划、区域规划等,来区分广告内容和实际差距到底有多大。

  陷阱二:楼盘热卖?小心一切都是假象

  销售一般都是比菜市场热闹啊,但是白菜的价格怎么能比得上房价呢?开发商经常通过各种活动请人暖场,让营销总是人声鼎沸。更有甚者,销售人员在楼盘的销控板上写着“已售”场景。这样就是要鼓动购房者,再不买就抢完了!

  陷阱三:未取得预售认可证从事商品房销售

  有的开发商为了资金回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就销售开发的商品房,收取定金和预收房款,实属非法集资。所以,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忽视检查开发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一环节的话,很可能发生两种后果:一是开发企业在房价下跌等的情况下卷款私逃。二是房地产企业很可能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等证件,这样会导致后期料理两证的问题。

  陷阱四:吹嘘“超大赠送面积”

  “”这样的广告语相信很多人看到都会心动,但与其说这些面积是“送”,不如说是“偷”。而偷的对象,则是房子的公摊面积、建筑设计面积、非产权空间等等。

  其实,购房者需要明白的是,很多时候偷面积等于偷容积率,空间密度加大会影响居住感觉,而且赠送面积不会写入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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