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法律网>宪法>选举>

2017村委换届选举流程

俏霞分享

  选举(Election 现代选举 )是一种具有公认规则的程序形式,人们据此而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村委换届选举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2017村委换届选举流程(一)

  一、选举准备

  1.调查摸底。县乡两级的调查内容,主要摸清村民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历届选举情况和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等。

  2.制定方案。以县为单位制定选举方案,确定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围绕组建村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培训、选举工作8个阶段的基本要求、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主要包括: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举的时间要求;成立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选举工作的日程安排。

  3.筹集经费。各级组织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从村经济收益中支出,无集体收益的可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乡级财政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4.审查审计与考核评议

  审查审计:部署审计方案;成立审计机构;进行村财审计;公布审计结果;追究责任。

  考核评议:县市区党委要组织力量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考核评议和推荐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5.培训部署。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法。

  6.试点示范。地州市选择二、三个不同类型的乡镇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部署开展。

  二、选举机构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自治区统一部署后,各地州、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和村均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在村级就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是具体领导主持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机构。

  2.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宣传发动

  宣传对象:基层干部、社会公众、村民。

  四、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

  从机关选派到村任职人员、从其他村交流任职人员以及流入本村的务工经商人员,其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以及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大学生村官不受在村居住1年的限制。

  登记的程序:1.公布选举日和登记日期。2.确定和培训登记员。3.明确登记对象。4.造册登记。5.审核确认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6.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7.受理村民的申诉。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8.发参选证。

  五、提名确定候选人

  1.细化候选人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2.明确职位和职数。由村党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提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分别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

  3.发布提名候选人公告。于选举日10日前。

  4.提名确定初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选民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当场公开唱票、计票,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于正式选举日10日前予以公布。

  5.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乡镇党委组织人大、纪检、民政、派出所、农经、人口计生、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6.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公布预选的时间、地点;预选日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过半的选民投票选举,当场唱票、计票、公布票数;根据预选结果,按照“多数原则”和村委会职数确定候选人,主任候选人1人;副主任按职数确定;委员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比应选名额要多。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不愿作为候选人的应在选举日3日前提出,缺额递补。

  六、介绍正式候选人

  1.制定目标任务。选举前,乡镇指导各村制定三年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围绕目标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

  2.候选人书面“三项承诺”。在“先定事、后选人”的过程中全面推行候选人三项承诺:公开竞职承诺、实行发展稳定工作承诺、辞职承诺。

  3.竞职演讲。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七、投票选举

  (一)准备工作。1.制定大会选举办法。2.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地点。3.办理委托投票。严格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只能1次、1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选举前予以公布。4.印制选票、制作票箱。5.确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与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及有亲属关系的人不能主持选举大会,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及其它选举工作人员。6.准备用品。会场用品、文字用品、物品等。7.布置投票会场或投票站。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置好秘密写票间。

  (二)大会选举。选举大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的主要方式, 选举大会20项程序。1.宣布开会。宣读会场纪律。2.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全体参加选举的村民报告人数。3.奏国歌。4.报告提名情况。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5.通过投票办法。宣读大会选举办法;选民举手通过。6.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宣读工作人员名单;选民通过;选举工作人员上岗。7.检查并密封票箱。由总监票员当众检查是否空箱;票箱上锁、贴封条。8.启封清点选票。监票员当众启封选票袋;清点本次选举印制选票数,并报告大会主持人;大会主持人向选民宣布本次印制的选票数。9.讲解选票(派出流动票箱)由监票员讲解选票的规定和划法(注意:应先讲解选票,后发选票)10.验证发票。宣布验证发票顺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大会工作人员、选民。11.秘密写票。相关工作人员引导;选民有序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需他人代写选票的选民,在代笔处写票。12.投票。选民填写选票后,将选票(包括委托票)对折后投入票箱。13.集中票箱。集中票箱,包括选举大会票箱、流动票箱。每个票箱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开箱。14.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清点、宣布并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并向选民宣布:发出选票数、从票箱收回选票数、及本次投票是否有效、选举是否有效。15.检验选票。逐张检验选票,并分类整理:整张有效、整张无效、整张弃权、局部有效、局部无效;向选民宣布从票箱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票、反对票、废票数、弃权票数。疑难选票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16.公开计票。在选举会场,在选民的监督下,选举工作人员分组公开计票。17.当场公布计票结果。18.封存选票。19.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20.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注意:非正式候选人,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后,再公告当选名单。)

  (三)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照村委会成员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方式、程序参照村委会选举方式进行,具体选举办法参照村委会选举办法制定。

  (四)工作交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公章、财务帐目、档案资料及办公设施等。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五)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一经产生,应当在10日内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六)组织培训、建章立制。地州市、县市区及时开展新任村干部培训,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六环工作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规民约。

  八、验收总结

  1.选举验收。

  2.立卷归档。

  3.总结评比。

  2017村委换届选举流程(二)

  一、换届准备工作

  各乡镇党委准备以下工作:

  1、召开党委会议,根据区委统一安排,研究制定本乡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成立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

  2、准备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制发“十个严禁”提醒卡,开展覆盖式的宣传,营造宣传氛围。即①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严禁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③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④严禁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⑤严禁以送钱送物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话动;⑥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实行打击、报复;⑦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⑧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⑨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⑩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

  3、排查党组织换届难点村,制定难点村换届选举工作预案。

  4、研究制定选举办法(草案),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研究确定各村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职数(要统筹考虑村民委员会职数,严防两委干部超职数。原则上,党员总数50人以下村,设定职数3人,不设副书记;党员总数50人以上,设定职数3人或5人)。

  5、召开本乡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布置换届选举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换届选举业务培训。

  6、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两委”成员经济责任审计,按规定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在职村干部开展“三不”承诺。

  7、开展村干部考核和测评(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乡镇包村干部参加,测评表设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结果作为下一步研究党组织委员初步人选的依据。

  二、换届选举步骤

  (一)前期工作

  1、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沦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向乡镇党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请示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撰写,内容包括换届选举理由、选举时间安排、选举方式、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名额总数。

  2、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包括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起草党组织工作报告等。党组织工作报告中要包含党费收缴情况的内容。换届选举筹备的具体事项要在支委会成员中进行明确分工,分头抓好落实,上届村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

  3、下发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村党组织根据乡镇党委的批复,起草下发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通知》要明确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两推直选”或“两推一选”的安排等。

  4、召开党小组长会议。主要内容就是介绍党组织换届选举筹备情况、“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讨论党组织的工作报告,就如何搞好换届选举提出要求。村党组织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5、做好会议材料和会务准备工作。会议材料主要有:党组织工作报告,党员和群众推荐的办法,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组织选举的主持词,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选票、计票统汁表、计票结果报告单等。乡镇党委要对每个村党组织的换届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6、村党组织提前通知外出党员届时回村参加换届选举,统计参与推荐的党员数量。

  7、召开村党组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以其他方式),学习宣传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两推一选”办法等,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的意义、要求,统一思想。同时在党内通报乡镇党委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

  8、指导班子成员起草个人述职报告。

  (二)党员、村民代表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

  按照“两推”的办法,组织民主推荐村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1、党员、村民代表推荐(一推)。在乡镇指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第八届代表)大会,党员、村民代表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1/2(党员和不是党员的村民代表总数一半)以上(预备党员享有推荐权,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程序有:

  (1)上届党组织班子报告任期工作。

  (2)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对现任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组织学习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候选人条件由各乡镇党委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明确不宜作为候选人的情形。

  (4)根据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由党员、村民代表无记名填写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推荐表,按设定职数推荐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

  (5)汇总推荐得票情况,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不高于拟定职数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如得票过半数的党员不足20%差额比例时,应就得票多的进行二轮推荐,按得票多少补足差额比例(可取足20%到一倍的差额比例),及时将推荐结果报乡镇党委。

  2、乡镇党委推荐(二推)。乡镇党委召开会议,到会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在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的候选人建议人选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三)组织考察

  l、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1)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镇党委组织考察。(2)乡镇党委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广泛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后,将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3)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乡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上报乡镇党委。

  2、确定候选人人选。根据考察结果,乡镇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其作出的书面承诺要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执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可按得票多少并征求候选人人选意见后,确定其中一人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四)党内选举

  1、制定选举办法。村党组织委员会在乡镇工作指导组指导下,制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包括依据、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名额、选举程序以及投、监、计票办法等。(大学生村官任职的村,注明其具体选举办法)。

  2、印制选举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票(防伪)。

  3、确定村党组织选举大会应到会的党员数,统计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名单及原因,并报乡镇党委核准。

  4、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委员会。会议由乡镇党委派人主持,基本程序为: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应超过80%(正好达到80%视为有效)。根据《中组部工作问答》规定,党员有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乡镇党委同意和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外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举手表决通过应到会党员数和不计人应到会人数的名单及原因。

  (3)通过大会议程和选举办法。

  (4)村党组织上届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5)讨论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6)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7)组织选举。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清点票数,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采取“两推一选”的村,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然后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采取“两推直选”的村,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副书记;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或差额选举。

  (8)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且选出名额等于大于3人,经党委批准。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5、设党总支的村,党组织换届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待党总支选举产生后,再分设党支部。

  6、张榜公布党委的批复。

  三、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1、乡镇党委向区委组织部上报村党组织书记登记表(区里制定)。

  2、新一届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分工,讨论制订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3、乡镇党委与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签订任期目标责任状。

  4、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5、乡镇党委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送本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有关报表和总结材料,并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选举程序的有关会议要详实记录,乡镇党委研究确定初步人选、预备人选、正式候选人和当选人批复等时,实行票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