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村书记选举程序
选举村书记有什么具体的程序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村书记选举程序,希望大家喜欢!
2017村书记选举程序(一)
一、“群众推荐程序”。召开由村民代表、非党村委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参加的联席会,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才有效。基本程序:公布党支部成员候选人推荐条件,通过推荐办法;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推荐人选;当场计票,公布结果;推荐人选按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村支书人选取前三名,并直接作为支委人选,支委人选按应选名额的一倍左右确定。
二、“党员推荐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基本程序:通报村民代表推荐结果;通过党员推荐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群众推荐结果中分别推荐村支书、支委人选,也可另推他人;当场计票,公布结果。党员推荐的人选按得票多少为序,村支书人选取前两名,并直接作为支委人选;按不少于应选支委名额20%的差额比例,依次取足支委人选。
三、“确定人选程序”。村支书、支委候选人的人选首先由村党组织提出:召开村党支部全委会,根据群众推荐和党员推荐结果,提出两名村支书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按不少于应选支委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如果群众推荐结果和党员推荐结果不一致,一般以党员推荐结果为主;有的地方则以群众推荐结果为主);向乡镇党委呈报村党支部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公示群众、党员推荐结果。
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提出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批人选后,向村党组织下发批复。乡镇党委可以等额确定村支书候选人预备人选(“两推一选”),也可以差额确定村支书候选人预备人选(“公推直选”)。
四、“党内选举程序”。有两种形式:一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支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书记,书记必须在当选的支委中产生。二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从候选人中选举支书、支委,即“直选”。党内选举结束后,村党支部将会议召开情况、选举出的村支书和支委名单及得票情况上报乡镇党委。
2017村书记选举程序(二)
第一条 为探索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改进和完善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党党章》、《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直选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采用党员民主推荐、职工民主推荐“两推”的办法产生。先由党员民主推荐。召开支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新一届初步候选人。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向群众公示。再组织职工民主推荐。由选举单位分工会组织,采取集中投票方式,组织50%以上非党员职工(优先在本单位职工代表、一般管理人员、班组长、生产骨干中考虑)对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投信任票。原则上党员推荐票和职工信任票均超过实投票人数半数以上者,才能作为初步候选人。
第三条 上届根据党员推荐得票排名顺序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四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主持。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五条 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一)选举前,上届将候选人的主要情况向选举人作实事求是的介绍,同时将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等提交党员大会通过。
(二)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书记。
(三)得票排列前2位者作为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再次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四)设副书记的,由新一届党支部提出候选人,报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支委会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选举大会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上届党支部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八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九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十条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全票作废。
第十一条 选举大会设投票箱一只,投票完毕,有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第十二条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因得赞成票相等而不能确定当
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提出比所缺名额多1名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十三条 选举结束后,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分工情况和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及得票情况书面报公司党委审批。
2017村书记选举程序(三)
1、宣布支部书记选举会议。
2、选举大会的程序如下:
(1)说明支部现有情况,并对支部书记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
(2)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党支部有正式党员20名,有选举权党员20名,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20名;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宣布选举办法;
(3)推选并宣布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4)发选票,说明填写的注意事项;
(5)进行无记名投票;
(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
(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9)支部书记选举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办法
为保证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从党组织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采用候选人的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推荐选举1人。
二、当选。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当选。
三、选票有效或无效。
1、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2、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赞成的,在支部委员推荐名单一栏的空格内画“√”。
3、选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四、选举的人数问题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党总支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f、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护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之数之列。
(2)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
(4)推荐名单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上一篇:2017村民小组长选举法
下一篇:2018村书记选举法的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