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保健品立法
目前市场上的保健品大体可以分为一般保健食品、保健药品、保健化妆品、保健用品等。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广东保健品立法,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广东保健品立法
关于原料
加快扩大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品种范围:
建议国家食药总局借《中医药法》今年全面实施之机,加快扩大保健食品备案原料品种的步伐,尤其是老百姓长期在用,实践证明对健康有益的常用中医食疗原料品种,从而进一步扩大保健食品备案制的实施范围,以促进保健食品行业的创新和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保障消费者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保健食品备案目录引入药食同源:
“药食同源”药材经过长期食用和科学评价,证明其在安全性和使用方法方面符合保健食品备案的要求,“药食同源”药材迫切需要增加到目录中来,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干预调整、慢性疾病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中华民族的健康素质。
保健食品可用清单采用负面清单管理:
中药类的保健品开发受到很大的局限性,建议“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采用中药材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将药材资源稀缺、药性较为剧烈或有毒性的药物列入负面清单,民间长期应用同时并未发现安全性问题的中药材品种均可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从而开发出更多、更好的特色中药健康产品,促进中药大健康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于功能声称:增设中医中药理论为基础的保健功能
两位委员均建议,在现有的27项保健功能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增设以中医中药理论为基础的中医术语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以体现中药材独到之处,如增加“补中”、“益气”、“扶正”等功能。同时,胡刚委员建议,根据中医特点,对中药保健食品的适用人群进行分类,如气虚、血虚、阴虚等。
建立与中药类保健品功能相对应的功效评价方法:
建立与功能相对应的功效学评价方法。将中医中药理论和现代医学理论二者相结合,将安全性评价采用目前保健食品通用的急毒、长毒实验。而功效学评价中,如相应中医症状的动物实验模型难以建立,可考虑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直接采用相应的人体试食实验;也可考虑对传统中医名著里的一些经典验方,用文献研究来替代功效实验。
对“保健功能”项下文字允许进一步说明:
应在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前提下,在不标明治疗作用、明确“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原则下,对“保健功能”项下文字允许进一步说明并详实相关内容。
产业链:建议高度重视保健品产业发展:
建议加大对保健品的基础理论研究,尽快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引领、指导国内保健品研发、生产、流通和消费健康发展。建议地方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加大对保健品的基础理论研究,用完整理论体系引领国内保健品研发、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健康发展。同时,建议国家解决多头监管问题,做好立法调研,从法律上确立保健品产业的地位。“国家应高度重视保健品产业发展,将其视为一个巨大的产业链和朝阳产业,让其在有效拉动内需、推动结构优化和供给侧结构改革中发挥巨大作用。”
鼓励中药类保健品研制与开发:
在中药类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机构体系队伍中,增加中医中药专业的审评专家和专业人才,确保与现代医学专家以均衡对等的力量进行对话,促进全行业向更高层次规范发展。
加快开放保健品市场 将文号批准制改为备案制: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葵花药业集团董事局主席 关彦斌
必须加快放开保健品市场,将文号批准制改为备案制,把资源配置的权力还给消费者,把产业发展的动力还给制造者,让生产制造商承担起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责任,因为只有生产制造商才离消费者最近。
鼓励中药类保健食品向境外出口:
要广覆盖、全领域地推动中医药的发展,例如打入国际保健品市场、以植物药为切口,将中药引入西方发达国家的处方药,在国外培养能听得懂、学得会的中医药人才,在海外建立连锁式的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等。鼓励中药类保健食品向境外出口,以弘扬发展中华文化。
立法监管药品与保健品网络购物平台: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药品与保健品网络销售市场有法可依。同时,建立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与严格的网络药店销售商准入和认证制度,网上药品、保健品销售必须由政府多个相关部门联合协作监管,真正改变目前各政府相关部门不协同监管的现状。
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 按规定明码标价: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对虚假广告加大查处力度,严禁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二是保健品价格以市场调节为主,相关部门应给予关注和监管,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三是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严把保健品上市关,用法律手段来约束保健品生产经营者,各级监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全面清理整顿保健品市场。
实施全产业链监管 加强保健食品保真溯源:
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用好科技手段,促进保健食品良性、快速、安全发展。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不易仿冒的编码技术,建设“一物一码”可追溯的诚信认证系统。加大国家级统筹力度,建立行业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严厉打击违规违法,列入刑罚。提高企业应用溯源系统的积极性。打造追溯品牌,深入挖掘追溯数据价值,加强追溯大数据分析与成果应用推广。
加强保健食品跨境电商规范化管理:
目前,大量保健食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进口到国内,保健食品跨境电商在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一定便利和实惠的同时,由于缺乏监管导致乱象丛生,甚至出现明目张胆走私的违法行为,且对民族工业造成严重损害。面对保健食品跨境电商存在的上述问题,朱列玉建议,加强对保健食品跨境电商规范化管理。
保健品的基本特征
按照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物质成份,从天然植物、蔬菜、水果及奶制品等物质成份提取制作而成,对人体的使用来说可以按清、调、补三个方面分类配制。
保健食品的基本特征
保健食品无论是哪种类型,它都有出自保健目的,不能在很短时间内改善人的体质,但长时间服用可使人延年益寿。
保健食品的原料组成有多种方式,近年来出现了以中草药为原料的组成方式,而中草药用于人类保健自古就有。古人将中草药分为上品药、中品药、下品药。上品药用于人体保健,加之中、下品药按君、臣、佐、使配伍,对症下药以治疗疾病。《神农本草》和《本草纲目》中说:“上药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南朝名医陶弘景说:“上品药性,亦能遣疾。但势力和厚,不为速效。岁月常服必获大益。”。其他中草药一般都有一定的毒性。可见古人深得用中草药对人体保健和治病的精髓。
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和服用与药品不同,尤其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可能具有象药品一样的治病的速效性,但要求它必须无毒。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1.由通常食品所使用的材料或成分加工而成。
2.以通常形态和方法摄取。
3.标有生物调整功能的标签。
根据日本功能食品专家千叶英雄意见,功能食品必须具备如下六项条件:
1.目的指南、制作目的明确(确有明确保健功能);
2.含有已被阐明化学结构的功能因子(Functional Factor)(或称有效成分);
(3)功能因子在食品中稳定存在,并有特定存在的形态和含量;
4.经口服摄取有效;
5.安全性高;
6.作为食品为消费者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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