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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管立法建议

俏霞分享

  城管执法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城管立法建议,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城管立法建议

  近年来,城管执法问题一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城管暴力执法或遭遇暴力抗法的报道不时见诸媒体,城管职责不明确,执法手段单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诸多城管执法问题,引发了全社会对城管执法的高度关注。究其原因,其中城市管理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是重要原因之一。现今全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虽然已推行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公共客运、公安交通、市政等各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是借法执法,执法权威性不够,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确,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不适应城市发展管理的需要,不利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因而启动城市管理立法工作非常必要。

  一、有利于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改善城市管理形象

  由于没有一部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城市管理工作得不到有效的统一和规范,野蛮执法、简单执法、不规范执法等现象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中屡屡发生,对城市管理的形象产生了不好的影响。通过立法,可规范城市管理者的执法行为,避免不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等行为,进而提升政府和城管形象。

  二、有利于明确城管职责,避免多头执法和推诿扯皮

  通过立法将城市管理的职责进行明确,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权责明晰城市管理格局,可避免各执法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有矛盾就推等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三、有利于理顺城管体制,保障执法顺利开展

  当前,全国城市管理体制五花八门,省级无统一的领导机构,全国无统一的制服标识,人财物管理也是各具特色,很不规范,行政执法得不到充分保障,不利于城市管理顺利开展。通过立法,对城管体制进行统一规定,打造一支类似公安队伍的城管执法队伍,可极大的提高城管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

  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系统、复杂的工作,但与现在的城市管理法律地位已明显不适应,为城市管理立法势在必行。虽然已出现了个别有立法权的城市进行城市管理立法的有益尝试,但对大部分无立法权的城市来说,城市管理的顶层设计,为城管进行全国性立法极为必要。建议全国人大对城市管理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尽快启动立法程序,使中国新型城市化进程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使人民群众能在整洁舒适的城市中工作生活。

  城管的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