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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大连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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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发生连续暴跌的国内有色金属市场,终于迎来了国家鼓励百姓购房的新政策。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7年大连购房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17年大连购房政策

  继国务院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2月23日大连市地税局紧急响应,全面执行国务院三部委推出的契税新政,并在官网第一时间发布了通知。通知指出,凡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政策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购买三套及以上的,普通住宅契税按3%征收,非普住宅契税按4%征收。

  即:首套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为1%,首套90平方米以上,契税为1.5%(不区分非普通住宅);二套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为1%,二套90平方米以上,契税为2%(不区分非普通住宅);

  三套及以上普通住宅3%;非普通住宅4%。

  而在营业税政策方面,通知还表示,凡是我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即:2年以内,5.6%;2年以上(含2年)免征营业。

  通知特意指出,以上政策没有非普条件限定,只要是住宅即可享受新政策。

  市地税局负责人表示,2月23日我市开始执行新政。2月23日即能正常录入手续。凡是申报首套、二套的市民需出具家庭户口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的房产信息证明。已申报税费但未出缴税通知书,可按新政策执行,材料不齐客户须补件无需重新申报;已申报还未交税或已缴完税费,但还未过户的手续,可以申请退税、重新申报。需注意:买卖双方不变的情况申请新报需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后重新申报。

  政策回顾一、贷款利率调整

  2015年商贷利率一共调整了5次,5年以下商贷利率从年初的5.75%降至4.75%,5年以上商贷利率从年初的5.9%降为4.9%,是24年来商贷利率最低点。大连各大银行目前的房贷利率是多少?

  大连各大银行开始执行最新基准利率,5年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4.9%!这意味着“房奴”们的月供将会减少很多,而且总利息也会省下不少“银子”。

  201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共下调4次,降至3.25%,同样也是史上最低点。如果以贷款总额100万,贷款期限20年为例的话,那么利率每下调0.25%点,还款总额可省3万多。

  政策回顾二、首付比例调整

  (1)首次购房商贷首付调整:

  2015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不过这项政策并不适用于所有楼盘,具体还要根据售楼处实际情况,以及楼盘合作银行的实际情况而定。

  (2)二套房首付:

  如首套房贷款已还清,则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按首套计算,为30%。如首套房贷款未还清,则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40%。

  (3)首次购房公积金首付调整:住建部官网8月31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4)二套房首付:如首套房贷款已还清,则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按首套计算,为20%。如首套房贷款未还清,则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

  政策回顾三、政策调整

  营业税征收年限调整: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也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将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由五年改为二年。即购买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按差额征营业税

  购买5年以上,且家庭唯一用房,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公积金政策调整:由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还贷年龄延长:贷款的最高年限计算调整为以申请人的法定退休年龄+5减去其实际年龄即为最长贷款年限,也就是说贷款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还款时间延长5年可大大减少还款压力,这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客群来讲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政策回顾四、新政出台

  2015年12月16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积金贷款政策自2016年2月1起起有所变化,主要是贷款额度新增受账户余额限制,不得超过余额15倍,例如,想要贷到45万最高额度,账户余额不得低于3万。

  大连购房补贴和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买房时说会有购房补贴,这笔补贴什么时候领?去哪领?怎么领?”自大连市对人才购房、卖旧买新、房交会购房三类购房提供补贴之后,领补贴成了楼市热词。昨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正式发布了《大连市购房补贴和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解答了购房者的疑惑。

  补贴标准

  从2016年6月7日(《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对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政府给予购房补贴,购买几套可享受几次补贴,单套补贴额以网签备案人(产权人)中最高学历为准。补贴标准为:博士每平方米补贴400元,硕士每平方米补贴30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补贴对象

  在校生指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指从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颁发之日至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未满5年,其中,本科和大专指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成教、自考等除外),硕士和博士指取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信息需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可查。

  补贴审核流程

  购房人在2016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30日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持相关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为2016年6月7日至2018年8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需携带相关材料:

  (1)市内四区人才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需按样本开具并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在读证明时间需在网签备案后、毕业前。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其网签备案时间与毕业证签发(学位证)时间差不满五年;

  (5)国外高校在校生的,提供就读学校所在国家、地区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学籍证明材料;国外高校毕业生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购房补贴审核窗口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学信网/学历网验证,审查通过后发放《人才购房补贴领取凭证》。

  补贴领取程序

  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以下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购房补贴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房屋所有权证书;(3)《购房补贴领取凭证》。

  奖励标准

  从2016年6月7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对于居民1年内(含一年)在市内四区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出售原产权住房或者先出售原产权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住房面积大于出售住房面积,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面积差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可结合实际确定奖励标准。一年内(含一年)是指购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之日与卖出原产权住房记载登记簿的时间差。

  奖励对象

  1年内在市内四区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出售原产权住房或者先出售原产权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住房面积大于出售住房面积的。

  奖励审核流程

  购房人应在出售原有产权住房、并已办理新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持相关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从2016年6月7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过期不再受理。具体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市内四区一年内卖旧买新奖励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新购商品住房的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补贴审核窗口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发放《个人卖旧买新补贴领取凭证》。

  奖励领取程序

  购房人在取得新购商品住房所有权证书后,持以下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购房奖励金额以新购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与已售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的差额计算: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新购商品住房所有权证书;

  (3)《个人卖旧买新补贴领取凭证》。

  奖励标准

  从2016年6月7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个人在全市春、夏、秋季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在展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政府给予购房奖励。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对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所在地为村组的,在房交会期间购房享受双倍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

  奖励对象

  在全市春、夏、秋季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在展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个人。

  奖励审核流程

  由房交会主(承)办单位在房交会期间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进行现场成交确认,发放《房交会成交确认书》,展会结束后,翌日将确认名单(盖章)报不动产登记中心备存。购房者需于展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过期不网签备案的,取消购房奖励资格。

  奖励领取程序

  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以下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购房奖励金额以新建商品住房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登记为村组的需提供);(3)房屋所有权证书;(4)房交会成交确认书。

  办理地点

  人才购房补贴、卖旧买新奖励的申请审核地点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钻石湾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一楼C区23—26号窗口。

  领取地点在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西岗区黄河街88号)财务部(504房间)。

  领取时间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领取人才购房补贴、卖旧买新奖励的购房人,在2017年3月以后领取。

  领取房交会购房奖励的,在接到开发企业通知后,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部(413房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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