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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协议的注意事项

李婉分享

  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但是,即使知道定金的作用,很多购房者也会在签合同的时候,被定金摆了一道。那么,签订购房定金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事情呢?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签订购房定金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签订时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三、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五、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视为交付。

  六、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七、明确款项的性质,最好标明“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

  如果合同中的款额未明确款项的性质,未写明“定金”字样,双方容易发生争议;如果写成“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若合同条文又无明显约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定金效力。

  八、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在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并且合同中应约定主合同成立后,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还是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未能订立合同的过错方将承担定金罚则的风险。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十、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终止条款

  应明确约定定金合同解除、终止的条款。如没有关于合同解除、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致使终止合同的条件不明确,将造成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现状。因此,有关合同解除、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全面。

  买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生活小窍门

  1.和饺子面的窍门在1斤面粉里掺入6个蛋清,使面里蛋白质增加,包的饺子下锅后蛋白质会很快凝固收缩,饺子起锅后收水快,不易粘连。

  2.夹生饭重煮法:如果是米饭夹生,可用筷子在饭内扎些直通锅底的孔,洒入少许黄酒重焖,若只表面夹生,只要将表层翻到中间再焖即可。

  3.烹调蔬菜时如果必须要焯,焯好菜的水最好尽量利用。如做水饺的菜,焯好的水可适量放在肉馅里,这样即保存营养,又使水饺馅味美有汤。

  4.洗衣粉用量:若衣服不太脏或洗涤时泡沫过多,则要减少洗衣粉用量。避免洗衣粉使用过量,不仅省钱而且保护环境,可令洗衣机更耐用。

  5.面包能消除地毯污迹:家中的小块地毯如果脏了,可用热面包渣擦拭,然后将其挂在阴凉处,24小时后,污迹即可除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