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购房落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在厦门,购房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大部分都是外地人,因此都需要办理购房落户手续,那么,在厦门集美,购房落户要如何办理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厦门集美购房落户办理流程,希望能帮到你们。
厦门集美购房落户的流程
1、买房后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大事告结!
购房的入户的准备资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得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的户籍的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的无法提供了,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购房落户的条件
1、有稳定职业,在市里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口的人,可以在网上进行签约房子。
2、在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和二手住房,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证。
3、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时,落户的人还得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持经过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入户的相关政策
在市委、市政府的《意见》下发(2001年10月9日)前已购买商品房的人员,继续按《关于购买商品房入户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1996]127号)的规定,申请办理购房入户,其申请入户的时间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的人员,凭银行的有关证明也可在截止时间内申请办理入户。
在市委、市政府的《意见》下发(2001年10月9日)后购买商品房的,按下列标准,可一次性申请办理入户,入户者须是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近亲属:
1、购房建筑面积每套在80平方米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合本数,下同)且房屋总价在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可申请办理2人入户。
2、购房建筑面积每套在8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或每套房屋总价在20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可申请办理3人入户;
3、购房建筑面积每套在120平方米以上或每套房屋总价在2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办理4人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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