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论文关于依法治国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明确提出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然而我们该如何写有关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大学生形势与政策关于依法治国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形势与政策关于依法治国论文篇一:《试谈依法治国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2012年11月,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起点,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将依法治国作为其鲜明主题。这一系列举措,凸显了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对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在文化建设部分,用24个字,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新时期全国人民必须共同遵守和践行的价值规范,并对人们的思想意识与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者良性互动,其中,依法治国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起到促进作用。
一、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我国人民物质生活逐渐丰富的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道德问题,比如,对金钱和物质的痴迷,导致了人们精神生活的滞后和道德的失范;政府职能部门腐败盛行;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价值观念。究其原因就是我们历来遵循的道德规范与道德要求是建立在以“人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熟人社会”中。在“人治”社会中,遵循的道德不是自律道德而是他制他律型道德。符合这样道德要求的行为是“服从”、“顺从”、“听从”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抹杀了个人积极进取的自由意志,压抑了人自由发展的个性,同时也扼杀了人们的需求和利益。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原来维系社会的传统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价值观念多元化的需要。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核心价值观作为思想和观念层面的认识活动和价值尺度,只有通过外化于行才能体现出来。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和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实践过程中,用法律的权威性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二、依法治国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制度保障
法不仅是为解决人类社会中的纷争而存在,而且能够用制度性和规范性的法规体系保障社会制度与社会秩序的完善,保障人们能够获取更多的公平和正义。“在法律统治的自由社会中,立法机关的功能是创造和维护个人有尊严地生存的条件。这种尊严不仅要求承认他的社会和政治权利,而且要求确立个人充分发展其个性所必须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条件。[1]”这句话也进一步说明,法的作用是用来发挥民众的作用和才能的。而想要充分发挥法的作用,就需要科学的立法、严格的执法和公正的司法。否则,民众就会背离其治理,使得上情不能下达,全民不能守法,从而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和谐安定。
法治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和原则,依法治国是法治的外在形式和实现过程。依法治国的实质是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法制建设,为国家和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让人们在一个合理的、适于遵循的法律框架里友好地交往、正常地生活。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虽已经拥有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现实社会之间的鸿沟却依旧不可忽视。从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具体法律条文有待完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条文,满足“有法可依”的需要。然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深入,某些立足于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的法律条款已不适用当前的社会制度,因此遭到废除。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法律体系的构建缺乏一定的法治精神作支撑。因此,我们需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要求,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依照社会的发展,完善具体法律条文。
第二,对法治理念的忽视。新时期,我国逐渐将依政策办事转换为依法办事。但是这种“依法办事”只注重地方法律文本构建,缺乏法治思维与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自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作为党治理国家基本方略后,不少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但因其目的是为了运作项目、发展经济,忽视了“法治”这一理念,使其庸俗化、工具化,最终导致“依法治国”在实践中走样。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扭曲,法律没有被信仰。
第三,法律精神的缺乏。目前,我国民众对于法律的认识理解,还带有浓厚的实用主义与工具主义色彩,远未达到对法律信仰与价值的追求。情理对于公众行为的支配作用大于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就法院调解过程来看,当事人双方均较少诉诸‘法律的逻辑’,他们很少讲到‘法律怎么说’,而是将日常生活中处理关系的思维方式带上了法庭,如示弱、争取同情。”[2]由此可以看出,培养民众的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任重而道远。
综上所述,现实社会与法律体系之间存在的鸿沟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2012年11月,党的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起点,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从而更加凸显了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同时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具有重要意义。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依法治国在国家、社会和个人生活的不同领域都深刻地影响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其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详述。
(一)科学立法,助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有赖于治理国家的方式方法,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4]。因此,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宏伟目标和价值在法治的治理方式下才有可能实现。
目前,我国立法还存在缺失与不足。因此,科学立法,注重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一致性,法律体系的整体性、统一性,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相抵触;法律文本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强调人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在立法过程中,“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5]因此,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除了要充分发挥立法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外,还应该拓宽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通道,保证最大限度的吸收民智、体察民情与体现民意,使得公众形成对法律文本的认同,使整个立法过程更多地体现民主精神和社会的自由度。
(二)严格执法,助推公正、文明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党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这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其中的公正、文明价值观。执法的不公正,会导致群众的不信任,从而对公正执法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文明执法体现在执法过程中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关怀,以获取更多社会公众对执法的支持和配合,塑造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信任,消除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平等和公正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本身也是依法治国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石之上的。因此,平等和公正的价值只有通过依法治国才能实现。
(三)公正司法,培育和践行公正、和谐价值观
法律公正是一个包含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公正、守法公正的大范畴,而特定案件的处理是公正最为生动和现实的体现。对于法官、检察官来说,除了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坚持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把公正的信念注入到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论中,实现各社会主体法律保护上的平等之外,还要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实现和谐司法。和谐司法是以司法公正为核心,适用法律时兼顾当事人、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尽可能考虑文化传统、风俗习惯,选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裁判方案,同时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保证公正及时得以实现,使当事人的纠纷在一种和谐氛围中得以解决[5]。法官和检察官公正、和谐的价值观,必将对社会公众产生积极影响,司法公信力也会得以不断提高。
(四)全民守法,助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也和依法治国有密切联系。爱国首先就是要懂法守法,而懂法守法是爱国的基础和底线。敬业是人们对所从事的职业负责任的态度,这种态度有赖于各种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的激励,因此,依法治国为调动和激发社会的敬业精神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持。诚信不仅具有一种伦理上的含义,而且具有法律上的含义。法律意义上的诚信既是当事人进行各种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的依据。依法治国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实现法律的信用的过程。由此可见,诚信是构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石,法治是社会诚信的最后一道防线。友善是倡导人性的光芒,激发构建社会秩序的正能量。法治是友善的守护神,作恶使坏,为非作歹终会被法治严惩。
除此之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应将守法作为自己的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党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因此,为了使人们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制教育工作者应有意识地从受教育者的做人原则、标准及其价值观去阐发法律对人之为人、人之成人的意义,从深层次解决受教育者为什么要守法的问题。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
大学生形势与政策关于依法治国论文篇二:《论会计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引言
“四个全面”是将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特色、理论体系、制度之中的大手笔。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财务会计工作是链接经济与法律的桥梁和纽带。发挥会计职能,实现财务会计目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二、从会计发展历史上看
会计的发展经历了古代会计、近代会计和现代会计阶段。古代会计阶段,文明古国如中国、巴比伦、埃及、印度与希腊都曾留下了对会计活动的记载。我国元代就形成了“四柱清册”,即“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埃及首先出现了“内部控制思想”等。近代会计阶段,1494年数学家卢卡?帕乔利在《算术、几何、比和比例概要》中专门阐述了复式记账的基本原理,这是会计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以及这一时期折旧的思想、划分资本与收益、成本会计、财务报表审计制度等。现代会计阶段,为确认会计报表的公信力,1854年苏格兰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特许会计师协会,这被誉为继复式薄记后会计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现代会计阶段以“公认会计准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 Principles,GAAP)的“会计研究公报”(ARB)的出现为起点。这一会计发展阶段,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都取得了惊人的发展,标志着会计的发展进入成熟时期。公认会计准则的建立,1929至1933年的经济危机起到了催产的作用。以及管理会计从传统的、单一的会计系统中分离出来,是会计发展史上第三座里程碑。
会计是用确认、计量、记录会计主体的经济事项,真实反映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专门方法。作为一种管理活动,会计具有国家化和国际化的性质,其根原因是会计始终处在特定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环境中。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体系、文化教育与科学技术等因素必然制约和影响会计的发展。同时,会计又反过来为政治、经济、法律体系、文化教育与科学技术服务或影响它们。
每一社会发展阶段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一部从古代到现代的会计发展史,是会计记录(薄记、凭证)、公信力、制度、审计、到公认会计准则及内部控制等。1985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这些告诉人们会计是链接经济与法律最好最近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三、从会计技术进步上看
会计技术是人们运用各个基本程序和相应的方法,为会计信息系统生成会计信息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会计技术是实现会计目标的手段,也是会计基础理论的自然延伸。在会计历史上,会计技术经历了手写簿记系统和电子数据处理系统两个不同的阶段。前者是在手工操作的条件下,人们借助填制凭证和登记账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进行记录,使记录的数据逐步得到系统化,提供财务信息基础,这种会计工艺称之为手写簿记系统。后者是指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工具,在会计工作中,用电子数据处理方式代替传统的手写复式簿记系统,提高会计数据的处理能力,并使会计信息变得更加灵敏、及时和准确。会计信息系统又分为复式簿记系统和报告系统两个子系统。
会计技术,无论是手写簿记系统还是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在工艺上都具有十分严密的科学性。如填制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试算平衡到编制会计报表等。我国新会计准则贯彻了在合理的会计假设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下的一般会计原则: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这些会计思想精髓在会计技术上包含的实质恰恰是法制精神之所在。而且,会计技术设计本身排斥人为虚假与不法会计事项。
四、从会计准则制定上看
由于经济全球化加深,国际资本流动规模越来越大,跨国公司数量日渐增多,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更加频繁,世界各国认识到有必要对各国的会计准则进行协调。1973年,来自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荷兰、美国、英国和爱尔兰的会计职业团体在英国伦敦发起设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简称IASC)。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经历了:(1)主体准则制定阶段(1973年-1989年) ;(2)提高会计准则的可比性阶段(1989年-1995年);(3)制定核心准则阶段(1995年-2000年);(4)核心准则应用阶段(2000至今)。
中国会计准则的改革和发展与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与经济体制改革、资本市场的信息需求、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同步发展,并且随着需求的不断变化而修正与完善。中国的会计准则正是在这一不断变化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并且把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财务会计目标)作为中国会计准则制定者的目标始终贯穿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中国会计准则发展经历了:(1)会计准则的探索阶段(1978年-1992年);(2)会计准则的逐步建立阶段(1992年-1998年);(3)会计准则的全面发展阶段(1999年-2005年);(4)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阶段(2006至今)。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作为商业的语言,具有国家化和国际化的性质,从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制定及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和趋同的过程上看,其游戏规则的产生和发展,于其说是国际经济秩序的新博弈,不如说是国际法则在国际新经济秩序上的体现。
五、从管理会计延伸上看
管理会计(Management Accounting),又称“内部报告会计”,是管理者为了计划、评价和控制各种资源并承担经营责任而进行确认、计量、积累、分析、解释和传递财务信息的过程。管理会计的核心理念中,最为重要的两点是价值的创造与维护。因此,管理会计成为企业的战略、业务、财务一体化最有效的工具。
2014年末,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被确定为管理会计元年。我国在构建管理会计方法体系的同时,引进西方的成本性态分析、盈亏临界点与量、本、利分析、经营决策经济效益评价、全面预算管理、平衡积分卡、作业成本法、标准成本法等管理会计方法。管理会计技术与方法的运用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高素质的企业与员工,管理会计的发展和创新更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从会计文化哲学上看
会计文化主要指会计物质文化、会计制度文化、会计精神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人们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已经创造的,并且与会计相关的各种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会计文化与人类文化一样具有地域性、历史性和继承性。中国会计文化建设起步较晚,但在我国历史文化的长河中蕴藏了如诚信、求真、规范、理性、敬业、奉献诸多优秀的中国会计文化遗产。也有人把中国古代的阴阳哲学运用到会计学上,认为凡是会计职能发挥作用强的为阳,会计职能发挥须要适应、改进和创新的为阴。
综合来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体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和人文环境等都是会计文化建设的重要环境,也称为会计环境。其中社会法律体系和法治水平对会计环境的影响尤为突出,反过来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又能促进法律体系和法治水平的进步。诸如此类都将为先进会计文化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结论
本文希望得出如下结论:
1.会计工作在依法治国中能够发挥独特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使法律从国家统治社会的工具转为保护社会的工具和社会自我保护的工具;从作为国家单向控制社会的工具,转变成为国家与社会双重与双向控制的工具;从逐步实现法治国家,到最终形成法治社会。会计作为经济社会中最基础的制度准则工具,能够在法治社会中发挥其独特作用。
2.加强会计工作自身建设刻不容缓。过去的一段时期乃至今天,包括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作假的手段层出不穷。会计技术本身和财务会计目标是为经济、法治和社会服务的。而会计做假则成为损害大多数人和国家利益,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法治的帮凶。“打铁还须自身硬。”因此,加强会计工作自身建设刻不容缓。
3.重视会计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法治始于文明,会计源于经济进步,二者有着天然的联系。会计工作渗透在社会最基本的细胞――会计主体(单位)之中。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发挥会计工作正能量,对于规范会计主体的行为,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实现社会法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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