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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理论视角下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研究
[作者简介]谭禾丰(1964-),女,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规划与科研处处长,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辽宁沈阳110122)
[课题项目]本文系辽宁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重?c研究课题“建筑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激励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JG09EA001)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1)30-0016-0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将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尽管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程度明显提高,但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仍有待提高。因此,分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现状,积极探索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与阻力,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益激励对策,对于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和导向作用。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基本情况及体会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在辽宁省选取了覆盖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梁、建筑装饰设计、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等领域的54家建筑类企业,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本次调研发放问卷391份,回收有效问卷362份,有效率为92.58%。从调查对象的选取、问卷回收的数量及有效性上看,本次调查在反映建筑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深度问题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建筑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基本情况
1 关于校企合作的规模。有3~10所合作学校的企业占30%,有1~2所的企业占22%,有10所以上的企业占14%,没有合作学校的企业占34%。
2 关于合作持续的时间。从校企合作持续时间来看,最长为五年左右的占32.81%,三年左右的占30.47%,一年左右的占22.66%,十年左右的占14.06%。
3 关于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调查结果显示,58%的企业人员选择“合作签订了协议”,30%的人选择“没有签订协议”,还有12%的人选择了其他情况。
4 关于校企合作的发起方式。调查显示,学校主动联系企业的占多数,比例为43.25%,企业主动联系学校的占28.17%,第三方“搭桥”的占28.57%。
5 关于合作关系的稳定性。46%的企业人员认为暂时稳定(不太稳定),35%的认为非常稳定,19%的认为不稳定。这意味着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合作关系较脆弱。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认识和体会
1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获得的收益。企业认为能够促进其参与校企合作的因素依次为:招收满意员工占比为24%,提升社会知名度占18%,获得学校技术支持占16%,获得政府政策支持和企业员工在职培训机会各占14%和12%。
2 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因素。除了职业院校为企业提供毕业生(占33.09%)外,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学校先进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占28.57%)以及人脉因素(占25.46%),而政府优惠政策仅占9.68%,其他占3.2%。
降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因素分别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需求不对口(占27%);政府缺乏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占26%);职业院校对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校企之间缺乏必要沟通(占23%);企业技术力量雄厚,不需要职业院校设施设备和技术支持(占18%);其他因素(占5%)。
3 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可行举措。25%的企业人员认为职业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其次是政府出台优惠措施(占19%),立法机构制定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和法规(占17%),提升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占16%)。由此可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制约因素一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不高,不能满足企业需要;二是政府未能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激励政策。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现状分析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分析
1 职业院校的优势资源和人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参与积极性。调查显示,职业院校在技术人员和硬件方面的优势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过这种吸引力可能与建筑类职业院校的行业背景和调查对象多为中小型建筑类企业有关,不同类型不同资质的企业所看中的吸引力是不同的。此外,人脉因素也是促进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客观因素,职业院校广泛的人际关系网络对校企合作关系的维持具有一定的作用。而政策因素的期待值与现状之间的差异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制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方面亟待加强。
2 企业自身责任不明确在主观上制约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参与人才培养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体现得尤为突出,但这种责任和义务在我国的经济转型期并未得到足够地强化。尤其对于劳动密集型的建筑类企业来说,尽管人才需求量大,但在当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很多时候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教育成本即可获得劳动力,这就使得企业更注重自身的短期利益,对于具有一定公益性的任务不感兴趣,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为培养学生而增加企业成本。同时,由于缺乏法规和政策的引导,企业没有支持学校的“硬性”任务,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尚未融入企业自身价值链中,因此企业不愿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这必然使得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责任意识淡薄,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和动力不高。加之受制于建筑企业安全隐患和实习生归属问题的影响,企业既不愿在安全和管理方面承担责任,同时也担心实习生会降低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导致企业并没有意识到参与人才培养是其职责,反而将这种合作关系看成是一种“累赘”,这在主观上也制约了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3 企业利益不能得到完全满足阻碍了企业参与积极性。人力资源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利益的结合?c,只有培养出符合企业生产和发展需要的人才,才能真正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目前,教育的滞后性与企业需求发展性的矛盾使得职业院校所培养的人才与企业发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据访谈了解,企业需要的人才不仅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基本工作流程,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目前部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组织纪律性差;自我定位不准,眼高手低;与人沟通能力较弱,心理承受能力差,使企业对聘用职业院校的学生存在疑虑。由此可见,职业院校所培养人才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符合企业的用人标准,企业的最根本利益尚未得到很好的满足,这 就必然阻碍企业参与积极性和长久性。加之目前校企合作属于浅层合作,企业给学校捐赠设备和资金,而企业却没有得到即时、显性的实际利益,这种“单向性”的利益流动与企业“投入-回报”的双向性利益诉求相悖。所以,在实际合作中,企业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不可能把校企合作列入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工作实施之中。这恰恰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不充分,目前还没有一个供双方沟通的服务平台,缺乏第三方协调,政府在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方面仍然缺乏实质性的激励措施,作用不明显。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性分析
1 校企短期浅层合作影响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性。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校企双方仅着眼于1~2轮的人才培养,缺乏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合作。校企双方不能深入、持续地开展互动合作,也就很难共同对一些可扩大或深入合作的领域及关键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因此,尽管校企合作形式多样化,但多集中在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岗位与师资培训方面,且这些合作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考察。而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和实施、项目合作、科技研发以及实训基地建设、文化交流方面校企双方也有合作,但并没有进行深层合作。有些校企之间的合作也仅仅是每个学期举办座谈会、讲座等,难免会存在缺乏深度参与的情况。由此可见,校企短期浅层合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企业与学校的距离,但却没有形成双方的依赖性,双方不能想对方之所想、急对方之所急,这从长远来看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性。
2 行业风险性影响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性。本调查显示,66%的企业与职业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而在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中有65%的企业对合作的稳定性缺乏信心。究其原因主要是由行业本身特质决定的,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准入制度并不完善,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企业无须与职业院校合作就能获得劳动力。加之,相对于其他行业,建筑行业风险性较大,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在企业实习时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企业不仅要为此承担巨额费用,而且要承担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甚至法律责任。所以,企业最担心的是安全问题。同时实习生不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接收实习学生的管理和安全问题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而与职业院校合作短期内无明显收益,在客观上必然影响校企合作的稳定性。
(三)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规范性分析
1 校企合作协议在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推行,但是还没有达到普遍的程度。通过对校企合作协议签署现状的调查表明,很多企业对协议的效用还存在疑虑或认识不清的情况,对于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认识还不够充分,没有对协议的重要性予以充分的重视,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或企业经济效益的损失,就无法对相关责任进行追究,进而会影响校企合作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由于大部分合作协议对学生和学校的要求多,对企业的要求和规范少,这容易导致合作的短期行为,使合作的长期性与稳定性缺乏有效的控制与保障。
2 人际关系仍然是维系校企合作关系的重要纽带,校企合作关系缺乏强制性的保障。校企合作规范性的另一含义是从合作的外部环境来讲,指校企合作是否有强有力的外部制约,包括是否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规范,是否能保证校企合作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和履行,是否能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调查显示,要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外部问题就是政府出台优惠措施与立法机构制定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和法规。目前,虽然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都认识到了加强校企合作的重要性,但现行的举措还没有对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实际作用。一方面,没有法律法规对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校企合作行为没有根本的保障;另一方面,虽然有些地方通过法律法规对企业参与的行为给予一些优惠,但真正推行起来困难重重,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仍然主要依靠权力和人情关系来推动。协议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下常用的契约,已经得到了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学校的重视,但这只是一种合作双方自发形成的行为约束框架,真正能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的应该是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至少现在看来,我国在校企合作法律制定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激励理论概述
激励理论是行为科学用来解决人的需要、动机、目标和行为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按照形成时间及研究重?c不同,可分为行为主义激励理论、认知派激励理论和综合型激励理论三大类。行为主义激励理论强调外在激励的重要性,而认知派激励理论强调内在激励的重要性。综合性激励理论则是这两类理论的综合、概括和发展,它强调必须既要注意运用外在的激励手段予以诱导,又要更注重满足客体的内部需要。
将激励理论引入校企合作中,可有效地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行为产生激发、推动和加强的作用,从而实现企业由消极旁观者转变积极的参与者,真正实现校企合作的组织目标。
四、激励理论视角下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外部激励
1 创造有利于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环境。稳定的校企关系必须有明确的政策作为指引。因此,应在宏观方面加强政策制定,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首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定不能仅停留在认识层面,需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激励政策,制定适用于校企双方的法规政策,明确企业、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确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定职责,明确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与义务,并制定专门的资金扶植政策,使政企校共同分担职业教育经费。对履行校企合作利益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资金为杠杆、建立企业参与职教的投资与补贴机制,对企业的参与行为进行鼓励、支持和引导,而对于逃避责任的企业也给予明确的经济惩罚。
其次,政府应规范企业的职业培训标准、内容和考核办法,指导职业院校按照统一规范,开展职业培训和教学工作。并在国家《职业教育法》《劳动法》的指导下,出台校企合作教育实施条例,依据“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明确有关政府部门、职业院校、行业和企业参与发展职业教育的权利、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平分教育利益,于法律范畴内形成校企合作的驱动环境。
此外,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对提升社会知名度的重视仅次于政府财政的支持。因此,政府应加强舆论监督政策的制定。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并从人力资源开发和储备、时代要求、社会责任、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另一方面,宣传参与职业教育企业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受益情况,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
2 创新有利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构。校企合作涉及政府、学校、企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但目前的校企合作仍然以自发性的自我发展为主导。因此,要使校企合作教育可持续发展,就要建立宏观政策和微观实施细则相配套的 运行机制。首先,成立由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学生家长为代表的综合性的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并以此作为推进校企合作的中介和桥梁,及时发布信息资讯,指导合作决策,进行沟通协调,全面监督评估,规避校企合作中的短视、盲区和不作为,使校企合作由“?c对?c”方式发展为“面对面”方式。其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一体化管理模式,糅合“企业”与“学校”两大主体,建立长效对话机制,明确企业在办学宗旨与定位、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校外实践等地位与职能,建立健全校企互动工作制度和措施,完善以企业为主的人才质量评价体系,实现校企“互动双赢”。此外,需要建立完善的服务机构协调和满足校企双方的利益。因此,政府应当扶植校企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地方政府应承担批准、监管服务机构的责任,通过资格认定来规范服务机构的准入。
(二)强化内部激励
1 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体意识,提升企业基础能力建设。我国区域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廉价劳动力资源供给充足的社会大背景使企业更多依靠廉价密集通用性劳动力而非技术升级的理念谋求发展。这种急功近利的经营理念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企业应通过技术升级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措施增强企业优势。因此,企业应将关注用人转变为关注培养人,积极寻求与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职业院校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并通过实质性参与人才培养和共建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以保障企业长期稳定的用工需求。
另外,许多行业都将企业是否拥有职业培训或研发机构作为能否升级的硬性标准,企业如果没有开展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高层人员应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并借助院校资源来提升发展能力与科技创新能力。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并非仅是接受学生就业,还应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教育与培训活动。而这必然对企业参与教育的能力提出一定的要求。因此,除了提高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外,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建立完善“培训师”培养制度与资格制度,优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能力。
2 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在需求,提升职业院校吸引力。激励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职业教育,除了外在的刺激因素之外,最为根本的动力因素来自它内在的利益需求。企业是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市场实体,其参与职业教育的根本利益是获得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通过调查发现,企业更倾向于与示范性职业院校合作,因为名校能够使企业的自身利益得到更好的满足。因此,职业院校应全面提升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从多维度人手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以平等、双赢的理念树立起为企业补偿和服务的意识,满足企业利益需求。首先,职业学校应在分析企业发展战略、寻求企业利益切入?c的基础上,加强改革,建立满足企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教学体系。其次,学生是校企合作的纽带,学校要根据企业的需求情况,以企业与学校双赢为目标,让优质的毕业生成为学校的品牌,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提升企业与学校合作的信心。此外,除了通过提高教育质量吸引企业外,学校更要了解校企合作的阻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例如,职业院校应尽快成为企业的员工再培训基地,并充分利用学校的实验设备和专业教师资源,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和开发提供信息与技术等服务,真正在协调平衡利益的基础上,消除校企合作的后顾之忧。
浅谈企业、学校合作共同培养准员工的方式
1 企业、学校简介
ABB公司,位居全球500强之列的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导厂商,在德国设有两个培训中心,分别位于柏林和海德堡。ABB公司与巴-符州双元制大学-曼海姆的合作始于1974年,其中位于海德堡的培训中心每年与巴-符州双元制大学-曼海姆共同培养近100名准员工,并且在培养大学生层面,ABB海德堡培训中心目前只和曼海姆双元制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
巴-符州双元制大学的前身为12所巴-符州的职业学院,为顺应博洛尼亚进程趋势,巴-符州从2008年起对其进行体制改革,于2009年4月起统一更名为“巴-符州双元制大学(DHBW)”,并在各自后面加注学校坐落的地名,如“巴-符州双元制大学-曼海姆(DHBW-Mannheim)”。改革后,目前巴符州只有一所双元制大学,分别位于8个校区,总部设在斯图加特校区(DHBW-Stuttgart)。
巴-符州双元制大学-曼海姆(DHBW-Mannheim)的前身为曼海姆职业学院(Berufsakademie Mannheim),成立于1974年,设有经济、科技两大类专业,其办学性质为公立,办学经费以国家拨款为主,以学费收缴为补充。
2 巴-符州双元制大学办学方式
2.1培养目标和学制
巴-符州双元制大学采用“双元制”教育模式,通过两个学习地点――州立学院和教育企业的合作,每学期3个月学校理论学习,3个月企业实践交替进行。本科专业学制三年(六学期),共210学分。可细化为6个理论阶段和6个实践阶段,每个阶段为3个月,学生没有寒暑假。在210个学分中,150学分通过在学校理论知识考核获得,60学分通过在企业实践考核获得,一般一个学分为30学时。在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表中,明确规定了每门课程的学时数、学分数、考核方式及考试的时间长度。
2.2课程设置理念
在课程设置理念上,巴-符州双元制大学秉承了校企联合的双元制教育理念,在教学活动中以学生为主体,课程设置上以职业活动为中心,也是以“学习领域”和“行动导向”的教育理念为引导。每个专业在建设时都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大纲等教学文件并由巴-符州文教部审批,保证了教学文件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每个专业每学期开一次校企研讨会,听取企业对教学内容的要求,讨论课程调整。对企业要求的特殊课程,可由企业派培训师到学校来,承担部分更加有针对性的理论课程。校企双方及时交流学生的情况,学校配合企业对学生(实际上是企业自己的准员工)的成长实施监督。每个专业的教学计划4~5年会做一次大的调整以适应企业最新的要求。学校给每个教师发一份详细的教学质量管理手册,教师教学必须按此进行,可采取多种教学方法因材施教,确保了课程教学的质量。
双元制大学“双元制”教育的优越性在于,通过实训促进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理论知识又在实践中得到强化;学生学到最先进的技术的同时熟悉企业组织管理模式,缩短进入企业后的适应期,增强了团队合作能力,提高企业竞争能力。通过密集型的理论和实践培训,使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密切的实践经验、工作技术和方法上的关键能力、团队合作的行为方式。
3 合作形式
巴-符州双元制大学的办学模式成为私营的企业与州政府之间双元教学方式的合作,它被认为是企业与政府在高等教育领域合作的一个创举。
3.1如何建立合作关系
如果一家新企业想与巴-符州双元制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准员工,首先需要在学校主页上根据专业,找到相应的专业负责人,并提供本企业的相关简介、资质以及人员需求。由专业负责人对企业的工作地点、实训地点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之后学校与企业签订合同,详细列明双方的责任义务。
3.2如何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学生作为纽带联系着企业和学校,只有双方都对合作满意,才可以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以ABB公司在海德堡的培训中心为例(ABB Training Center Heidelberg),此培训中心的主管马库斯-保内特先生(Marcus Braunert, Leiter des ABB Training Centers),本身毕业于曼海姆职业学院(Berufsakademie Mannheim,曼海姆双元制大学的前身),ABB公司的现任多位高层管理人员均毕业于曼海姆职业学院,由此可以说明,ABB公司对巴-符州双元制大学定向培养出的毕业生非常满意,双方才可以有着长达36年的良好合作关系。
4 质量管理
4.1师资队伍质量管理
巴-符州双元制大学的师资由专职教授和兼职教师组成,专职教授必须有博士学位、五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且专业对口。专职教授每年至少有两天时间参加巴-州文教部组织的教授教学研讨会,相互交流,保证了教授教学能力的不断提高。专职教授亦可通过向学生发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自我质量监控,此种调查由教授个人组织,且结果不公开,通过此种方式,教授可以对自己的授课方式、课程内容等方面进行优化。
4.2企业方面的质量管理
4.2.1严格把关录取新生(准员工)――企业负责招生
ABB公司如何筛选准员工?
学员被录取后与企业签订“学习-教育合同”(DHBW Studien-und Ausbildungsvertrag),合同期为三年,每年10月1日开学。三年期间,ABB公司每月要付给学生700~1400欧元的工资,包括学生在校进行理论学习的时间。合同期满后,企业、学生双方均恢复“自由身”,双方均自愿选择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为了招收并留住优秀的员工,ABB会在一开始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择优录取。
以该ABB海德堡培训中心2010年招收的98名学员为例:2010年2月,ABB在网上公布了招生专业和名额后,有2292人网上报名,通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后,确定509人进入初选;然后由培训部的培训师组织笔试、面试,对学员从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是笔试考核学生的理论水平,二是面试考核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三是了解学生的专业兴趣和对企业岗位工作的认识和兴趣;四是通过游戏活动考核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以上考核均在每年六月前完成,通过者可以先得到实习合同(Praxis- Vertrag)进行岗前实习(Vorpraktikum)。文科专业实习生的实习合同为2个月(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理科专业准学员的实习合同为3个月(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实习的内容不分文理,全体实习生都需要进行最基础的铣刨磨、焊接、电气安装、机械手操作等训练,目的是让全体实习生对本企业产品有更深入的认识。实习结束前,企业组织全体实习生前往瑞士拓展训练14天,进一步考察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及合作意识。顺利完成实习的学生,才能与企业正式签订“学习-教育合同(DHBW Studien- und Ausbildungsvertrag)”。2010年9月底最终确认录取98人。
根据ABB海德堡培训中心提供的过去15年的各项数据,全都毕业的学生愿意留下来,继续为企业工作;企业也愿意将所有毕业生留住,因为企业在3年合同期内付出了大量人力、财力。除了1997年及2009年的金融危机导致企业削减了1/3的录用名额,在其他年份,全部毕业生均留在了ABB继续工作。
4.2.2培训部专门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ABB海德堡培训中心的培训部有专职培训师15人,负责各专业学生在企业集中培训的组织管理和教学工作。在企业培训期间,每个阶段的实习内容都由培训师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为每位学生做出详细的课程安排计划。每个阶段结束,由培训师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考核,培训部会制定统一的学生考核问卷调查,学生也要对企业的培训方式进行评价,培训师根据学生提出的改进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培训计划,也能保证企业培训的质量。
作为硬件条件,该培训部在其培训楼占有三层楼面(上两层为研发中心,这也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创新氛围),内有多间培训教室,每个座位都接通网络,非常方便学习;还有多个实训室,期中我们看到机械工程实训室和电气实训室设备先进,有足够的工位数。大多数实训设备来自ABB本身,也有部分设备来自于其他企业,如西门子数控机床等。
对于学生在学校期间的表现,学校有义务向企业培训部反馈学生的出勤、平时成绩等情况。企业亦可通过学生的问卷调查或学生在企业的表现,对学校的理论教学情况进行监控。企业通过学生反馈向学校提出要求,如果学校不改进,学校就会失去企业合作伙伴。所以学校的教授和企业的培训师都会认真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生也会努力工作、学习,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的利益最大化。
5 德国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校企合作方式的启示与借鉴
德国在校企合作方面的经验,对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的方式有着不少有益的启示,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如何站在企业的立场,推进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的思考。
5.1依托本地大型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办学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从巴-符州双元制大学的前身为所在的12所城市,到现在的八个校区, 只有三所校区位于人口超过50万的大城市,其它校区在建校选址时,均位于小城市且紧临知名的大企业,与企业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企业大都非常乐意与学校建立合作关系,为自身培养准员工。从学校规模上看,双元大学每个校区的在校生维持在2000-3000人。这些都是为了双元学习提供了可能性和可操作性。
而在我国,由于缺乏相应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约束和保障,大部分高职院校都不能够与当地大中型企业建立紧密校企合作关系,企业从接纳学生实习实训中没有直接或长期的经济利益,反而有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所以企业并不愿意为学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这样,就导致本应是双赢的校企合作在许多时候成了学校单方面的意愿。
5.2注重教育过程和教师角色转换
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即采用行为导向教学法,充分注重教育过程。教师必须转换角色,更新教育观念、掌握信息技术,使自己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富有创意的学习应用的指导者和组织者。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从企业聘请在职业实践领域工作、掌握最新技术和工艺、熟悉企业生产和管理过程的人员来学校授课,既可以保证我国高职的教学内容跟上科学技术,并且密切配合企业生产发展的步伐,又可以大大促进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
5.3完善教学质量保障和评估体系
在双元学习中,由于教学任务的承担者并不是单一的机构,因此在合作的过程中,如何加强对整体教育质量的保证,从而达到合作双方的完美结合,是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在学校层面,如何进一步改善理论教学;在企业层面,如何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及安全;谁来保证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之间的相互配合;如何确保高职学生在企业半年顶岗实习的有效性;怎样将学生在实践企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可实施的项目来做,如何保证实践企业的指导力量及指导水平等等。也就是说,无论是学生在校的理论教学,还是在实践企业进行顶岗实习,都存在一个教学质量保证和质量评估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只有在双方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才能得到保证。
5.4加强高职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高质量技术型人才,工作环境大多都是生产一线或工作现场,其工作行为经常是相互联系着的群体活动,他们往往作为现场技能人员群体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因而在教育过程中,除了专业能力培养,更应注意对他们进行非技术性职业素质、非智力性个人素质的培养,如:社会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跨专业工作能力、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创新能力等关键能力。在我国,高职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愈来愈重要,要在职业环境的背景中,同时注重专业能力、社会能力、关键能力的培养,提高高职学生的个人发展能力。企业研究论文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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