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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人身权利有什么含义

丹凤分享

  人生而平等,人有很多权利,人身权利是什么,现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解答有关人身权利的疑问,希望对你有用。

  人身权利的含义

  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请求司法保护。

  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 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 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 例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等.

  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民主权利”。<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公民的人身权赔偿规定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侵犯公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金钱赔偿方式。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包括侵犯健康权致公民身体伤害和侵犯生命权致公民死亡的赔偿。这两种赔偿均以金钱赔偿方式进行。其具体标准如下: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3)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面第三种或者第四种办法处理。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