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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的基本要求

丹凤分享

  在调解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是有权利的,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什么权利呢的内容,欢迎阅读。

  当事人有下列权利

  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可以放弃民事权利或诉讼权利

  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有权对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程序权利进行处分,这是民事诉讼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但这种处分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限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就要受到国家的干预。在这个问题上,本条采取了当事人自由处分和国家干预相结合的原则,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有机结合。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当事人处分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有权对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程序权利进行处分,这是民事诉讼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但这种处分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限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就要受到国家的干预。在这个问题上,本条采取了当事人自由处分和国家干预相结合的原则,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有机结合。

  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的基本要求

  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处理惩罚与保护的相互关系,使无辜的人不受行政处罚,使违法行为人受到公正处理,使遭受违法处罚的人得到及时补救。通过保障当事人行使程序权利使行政处罚得到正确使用。

  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有两类:

  一是在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的陈述权、申辩权、被告知权和其他程序权;

  二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的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和请求国家赔偿权等救济权。

  这些程序权利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国家的公权利,是对国家的请求,需要以国家机关的义务行为来满足,它对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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