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违法办案怎么举报
在交通案件处理中,遇到交警违法办案,可以去举报,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交警违法办案投诉的途径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交警违法办案举报的方法
(一)向交警总队进行投诉;
(二)向该交警所在的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投诉;
(三)向区、市法制办进行投诉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建议通过114或搜索官方网站查询。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加强对交通事故处理人员的正规化和专业化管理,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办案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交通警察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第三条 具有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处理财产损失事故和伤人事故;
具有交通事故处理中级和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处理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对具备初级、中级资格交通警察的办案进行指导。
第四条 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的取得和升级实行考试制度,考试大纲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五条 具有2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可以申请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考试。
第六条 取得交通事故初级资格3年以上、近两年内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考评合格的交通警察,可以申请参加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考试。
第七条 取得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5年以上、近三年内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考评合格的交通警察,可以申请参加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考试。
第八条 申请参加资格等级考试的交通警察,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经历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第十六条 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年度考评为不合格:
(一)接报警后不及时赶赴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在调查取证中出现重大失误、疏漏,影响交通事故公正处理的;
(三)勘察事故现场未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发生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负有责任的;
(四)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程序违法引起当事人投诉,经查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规定扣留事故车辆、牌证、其他财产,或者使用所扣车辆的;
(六)无正当理由,交通事故认定超过法定时限,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法律文书发生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违法规定处罚当事人的;
(九)未在法定时限内进行调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不按规定送达法律文书,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安违法办案的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司法办案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及时纠正办案中发生的违法行使职权问题,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最规定》明确18种情形为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主要包括:
1、侵犯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合法权益的;
2、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的;
3、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
4、违法采取变更、解除、撤销强制措施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警具,或殴打、体罚虐待、侮辱诉讼参与人的;
6、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
7、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未按规定同步录音录像的;
8、隐匿、毁弃、伪造证据,违背事实作出鉴定意见,或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的;
9、非法搜查,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
10、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回避的;未
11、依法依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阻碍律师履行法定职责的;
12、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的;
13、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利害关系人的;
14、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利害关系人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或者泄露案件秘密的;
15、利用检察权或借办案之机谋取个人利益的;
16、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利用办案之机拉赞助、乱收费或占用房产及交通、通讯工具的;
17、未依法对诉讼活动、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18、其他违法行使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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