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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举报网上虚假广告

丹凤分享

  网络上的广告有很多,其中不乏虚假广告,会侵害消费者的权益,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怎么举报网上虚假广告的内容,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网上虚假广告举报受理部门

  对于网络上发现的虚假广告,可以先跟投放广告的网站平台方进行举报沟通,让平台方对虚假广告进行下线和处罚等。

  如果平台方不受理,可以选择到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1)登陆官网网站进行提交;

  2)发送邮件至jubao@12377.cn进行提交;

  3)下载“12377举报”手机客户端进行提交(目前仅支持ios系统);

  4)发送传真至010-55635034进行提交;

  网络虚假广告治理对策

  网络虚假广告的泛滥严重干扰了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加强和改善对网络虚假广告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我国互联网的安全运行和市场经济发展刻不容缓。但是,我国现行的一些相关法律,如《广告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网络虚假广告的处罚规定,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显得苍白无力。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网络虚假广告的问题,就要从理论上和技术上双管齐下。由于网络虚假广告的种类繁多,针对不同种类和不同群体的广告,要对症下药,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虚假广告认定办法。而有效地解决虚假广告的认定,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可以肯定的是,现有与广告相关的法规已经无法适应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国家立法部门应该加强对互联网广告这一领域的关注,制定出符合互联网应用和发展规律的新广告法案。在制定新的广告法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到网络广告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学者宫路认为打击网络虚假广告,一定要完善相关法规,查处网络虚假广告犯罪案件要加强情报信息收集,明确管辖范围,重视证据收集与电子证据的保存。

  此外,对于违反国家规定,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甚至诈骗犯罪的行为,公诉机关应该按照虚假广告罪进行起诉。同时,通信部应该做好监督工作,进一步要求网络运营商落实后台监管职责,加强对虚假广告的过滤。运用法律的制裁,在网络世界树立执法部门和法律自身的权威和威信,使网络世界不再成为广告执法的“灰色地带”。

  最后,广告审查制度是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对于网络广告,同样不能存在广告监管制度的缺失。如今网络虚假广告泛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网络广告传播的门槛低。因此,要加强对网络广告中广告主体和广告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对于未经审批的,应该停止其广告发布活动。并且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消费者进行主动的维权行为,培养维权意识。

  虚假广告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的;

  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本罪立案第1项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主要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所得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非法获利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所谓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主要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这里可以是商品经营者制作虚假广告交由广告经营者发布,也可以是商品经营者委托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主要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虚假广告行为,导致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给消费者造成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这里的“消费者”,既可以是1个,也可以是多个。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失数额,既可以是一次造成的损失,也可以是多次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