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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粮食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俏霞分享

  现在已经是下半年了,进入了第二个农业种植季度了,粮食的补贴也已经到了核算下发的时候了,那河南省的粮食补贴是什么时候发放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河南省粮食补贴什么时候发放,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河南省粮食补贴发放时间

  国家对粮食补贴也是十分重视,由于粮食补贴跟农民所在地域种植的农作物有关,故时间上会有所差异。一般,华中在3到5月份,华东地区在6月份。据农民朋友反映,云南省部分地区,已经发放完成!暂时还没领到的农民也不要着急,国家规定各个地方,最晚于6月30日前将农业补贴发放到位。

  2017年河南省粮食补贴的政策

  着力解决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指向性不明、精准度不够、发放程序繁杂、行政成本过高、政策效应下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等偏离政策目标的问题,适应世贸组织规则,改进农业补贴发放办法,进一步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政策衔接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要与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政策充分结合、有机衔接,按照调整完善、稳妥推进的原则,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优化补贴方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既得利益。

  统筹整合

  着力解决农业三项补贴项目资金“碎片化”问题。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统筹整合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规范操作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要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兑现;补贴资金实行集中一次性发放。

  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2017年河南省粮食补贴的资金分配

  中央财政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分配我省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根据中央财政分配资金情况,省财政按照2014年下达各地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在扣除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省辖市和直管县。各县(市、区)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资金的管理

  实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补贴资金全部纳入粮食风险金专户,并与专户内其他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地不得从补贴资金中预留备用金,补贴资金不得结余结转。

  2017年河南省粮食补贴的面积的界定和核实

  补贴面积的界定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南水北调、高速铁路(公路)、产业聚集区等国家合法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补贴面积的核实

  县级农业部门组织编印《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清册》内容包括县、乡、村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人口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折、卡号)、联系方式等内容。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同时,县级农业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将汇总确认的《清册》逐级上报市级、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做好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清册》内容,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的内容为《清册》的完整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清册》内容,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