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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高温补贴制度是什么

俏霞分享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了,福建的用人单位向高温从事者发放高温补贴是必要的,并且还要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饮料和保健用品,那福建省的高温补贴制度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福建高温补贴制度是什么,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福建高温补贴制度

  据有关规定,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每年5月至9月份。

  同时,用人单位还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开展“夏送清凉”

  慰问职工

  各级工会还将深入重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不仅要为高温一线职工送清凉,还要为他们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健康。

  同时,进一步加大“户外作业职工爱心饮水点”的建设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爱心饮水点”建设活动中来,增设一些新的站点,使“爱心饮水点”逐渐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每个社区和每条街道,真正打通服务高温下劳动者的最后“一公里”。

  2017年福建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810元。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高温补贴时间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5月到9月,共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