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粮食补贴的下发时间
粮食是指玉米、稻谷、小麦、杂粮及其成品粮,我国的粮食大省就是黑龙江,而黑龙江种植粮食是可以申领补贴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黑龙江省粮食补贴的下来时间,希望大家喜欢!
黑龙江粮食补贴的时间
黑龙江省发放时间:最迟在每年的九月底。
今年,黑龙江省良种补贴继续坚持执行“有种有补、没种不补、谁种补谁”的基本原则,其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发放程序、发放方式等保持稳定不变。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玉米、大豆、小麦每亩10元。
据黑龙江省财政厅介绍,2015年的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资金,原则上在4月末前由市(地)、县(市、区、农垦总局农场),通过一折通(卡)一次性兑付到农民手中。为确保粮食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农工)手中,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到村(屯)、两个到户、七个不准”,即:农户补贴面积和补贴数额张榜公示到村(屯);粮食补贴政策宣传到户,粮食补贴资金兑付到户;不准以粮食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粮食补贴资金,不准由其他部门或村屯集中代领和转付粮食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粮食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擅自收缴农民粮食补贴一折(卡)通,不准擅自动用结余的粮食补贴资金。
黑龙江粮食补贴的政策
为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今年起,国家在对现有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统筹20%后,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粮食直补资金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补贴”。
日前,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对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获悉,黑龙江省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后,以往“有税有补、无税不补”的粮食补贴基本原则和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保持稳定不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5年在保持补贴总量不减少、补贴力度不降低的情况下,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实效性,中央决定,各省从农资综合补贴中统筹出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补贴仍按原办法执行。这对于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调整优化补贴结构,支持农业生产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根据国家规定以及中央财政拨付黑龙江省的粮食补贴资金总额,在统筹出20%农资综合补贴后,按该省现行补贴面积测算,2015年全省统一每亩粮食补贴标准为57.58元。统筹的20%补贴资金,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实际,专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黑龙江省粮食补贴现状
黑龙江省补贴资金和农业投入力度有了大幅地增加,农业补贴资金支出占省财政支出的比例业有所增加,农业在宏观调控中得到显著加强。从黑龙江省财政厅获悉,今年这个省将拨付粮食补贴资金92.9亿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9.9亿元,粮食直补资金23亿元。这些资金于3月末前发放到农民手中,以帮助农民开展备春耕生产。“四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力地带动了广大农民的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加快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对于促进该省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短期内对缓解三农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粮食补贴政策带来了积极影响,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农资价格涨幅较大导致农民增加收入效果不理想
农民认为尽管从政府拿到了补贴,但是农资价格也不断上涨,加大了种粮的成本。总的来说,农业生产成本增长较快,可是粮价增涨幅度有限,使农业的相对收益较低,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限制,因此难以真正实现对农民利益的保障作用。
2、补贴的执行难度大、成本高、效率缓慢
因为各项补贴的执行都需要经过层层过程,并且农业种植面积核实难度较大。特别是有些大户承包的土地是农户之间无书面凭证的口头协议,更为核实增加了难度。补贴政策落实成本大、管理体制运行不畅的政府主导补贴体制影响了补贴的执行效率。粮食补贴由政府逐级向下级分派,其分配过程冗长,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和行政成本,又容易使补贴资金流向不明。
(二)完善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政策制度设计
1、逐步建立综合性收入补贴与农产品价格、农资价格的联动机制
为了真正发挥种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和粮直接补贴对种粮农民收入的保障作用,就应根据国家财力逐步增加综合性收入补贴资金规模,并逐渐把补贴标准与粮食价格变化、农资价格的变化联系起来,不断提高补贴标准,缩小种粮农民与其他产业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加大扶持农业生产的力度,使农民普遍得到实惠,享受到国家更多的惠农政策。制约种粮大户的重要因素是种粮的比较效益低,所以应该给予种粮大户尽可能的资金政策支持,以逐步建立起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化体系。
2、充分发挥政策的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到位
粮食补贴关系到所有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策不打折扣。要进一步增强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发放数据库,提高政策的准确性;实施支农惠农补贴“一卡通”制度,规范财政惠农资金管理,封闭运行,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并通银行直接打入农户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位。还应将所有支农惠农补贴资金于年初一次性划拨到位,减轻信用社、邮政等农村基层干部和金融部门的工作量;便于农户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补贴资金的使用,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
综上所述,我省粮食补贴政策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仍然存在许多欠缺之处。虽然粮食补贴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民带来了很大的优惠,起到了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环境和经济的不断变化,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没有得到预想的提高,这主要是因为:农资价格涨幅较大导致农民增加收入效果不理想;补贴的执行难度大、成本高、效率缓慢。
为此,应当结合我国国情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粮食补贴制度,逐步建立综合性收入补贴与农产品价格、农资价格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策的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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