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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委托书办理的具体流程

李婉分享

  有些人为了自己的财产安全,很多一购买了房屋就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那么,在办理购房委托书的时候,需要走那些流程呢?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购房委托书办理的具体流程

  1.已经草拟好的委托书。涉及到财产性处分的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委托书,需要经过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配偶的同意,并且需要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的配偶到公证处。

  2.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涉及财产处分的,公证员会审查财产的权利归属、查问当事人的授权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办理购房公证委托书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委托书,并且告诉办理人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5.公证人核对完信息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委托书上签名。

  签订银行贷款后的注意事项

  一、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

  二、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贷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三、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

  二手房银行贷款面签的流程

  一、中介代理:

  房地产中介代理基本上能够省点双方许多时间,但是具体合同面签、银行面签也是要买卖双方一起进行。相比起个人办理,中介代理的话还需要加入中介代理合同,三方都有合同约束力。

  二、个人办理:

  个人办理的基本是买卖双方直接接触,虽然省掉了最多高达3%的中介费,但风险也直接要双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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