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通过提取公积金来填补资金的空缺,这样可以减少很多购房资金的压力,但是,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是有条件限制的。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希望能帮到你们。
购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集中封存期满,并未重新就业的;
9、调出工作所在地,并且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0、非工作所在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 重新考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或统一收款收据的有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及购房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
(二)需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或统一收款收据的有回迁、扩面住房的。
(三)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的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四)需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的有大修住房的。
(五)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的有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需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的有租赁住房自住的。
(七)需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的有离休、退休(退职)的。
(八)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需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有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十)需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的有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十一)需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的有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十二)需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的有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三)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的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购房公积金提取的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要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审核手续。
公积金的提取限制规定
1、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需要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2、提取本人还有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规定不能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提取职工本人还有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其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等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相关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有住房的费用。
4、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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