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积金购房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很多购房者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购房,而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条件,希望能帮到你们。
泉州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一般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该购建等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6、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业务咨询
由于不同城市的贷款业务有所差异,所以职工应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2、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核实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缴存城市公积金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标识和记录贷款情况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和转入城市公积金。转入城市公积金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偿还贷款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应贷款城市公积金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资料
①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②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④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⑤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⑥有效的担保证明;
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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