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购房落户的相关办理流程
近几年,到厦门买房子定居的人越来越多,那么,究竟厦门购房落户时,需要哪些手续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厦门购房落户的手续,希望能帮到你们。
厦门购房落户的办理手续
第一步: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是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需要办理的事项是:带好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在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第二步:办理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当然是户口的原籍公安局或者户口原籍派出所。
这一步需要办理的事项是:拿好户口薄、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迁证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这一步便可以拿到《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上户
办事部门在房产所在地的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就可以
这一步的办理事项是:带好身份证、一寸照片以及户口迁移证到公安局的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厦门办理落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一)产权证。
(二)产权人户口簿、身份证;若房屋产权人为多人,且产权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关系,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办理户口的公证。
(三)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本人或其父母的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四)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出示的购买商品房情况证明或土地房产测绘档案馆出示的档案摘录证明。
(五)申请人、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若系申办产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以下情况应提供其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同一户口簿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 :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夫妻关系 :需出示结婚证。
父母与子女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 :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
系收养子女的:需提供事实收养公证或《收养登记证》。
厦门毕业生购房落户的注意事项
1.凡持有户口迁移证或本市院校集体户户口页的毕业生,在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后,持相关材料(请详细阅读毕业生落户须知)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无须到市或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迁手续!
2.凡须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的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市或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落户在思明区、湖里区的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户籍窗口;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落户翔安区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填写《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后,申请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3.市人社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后的落户有效期一年,为避免排队等候,建议各位毕业生错开高峰期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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