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的技巧有哪些
“引蛇出洞” 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胶着状态当对方死死守住其立论不管我方如何进攻对方只用几句话来应付时如果仍采用正面进攻的方法必然收效甚微。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有哪些,方便大家学习了解。
法庭辩论的技巧有哪些
辩论双方共同的一般技巧,在司法实践中常用的有下列几种:
1)善于使用第一手材料。辩论者要善于把自己在办案过程中亲眼看到的亲耳听到的,并经过反复查证属实的事实和证据,说得清楚、明白、具体,包括重要细节在内。由于材料确凿,潜力就大,使人产生坚信不疑的感觉,对辩论制胜特别有利。
2)善于发现“靶子”。要认真听取对方的发言,善于抓住对方一段话的主旨,抓住这段话的漏洞,抓住这段话与他前面的话、与证人的话、与被害人的话的矛盾。这样就能发现“靶子”,针锋相对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失去辩论的锐气和主动权,收到较理想的辩论效果。
3)善于引用法律条款。要求辩论者不仅对每一条法律序码说得出来,而且对每条中的第几款、第几项也要背得出,并要掌握其内函和实质,以及与相关条款的内在联系,进而阐明这些条款与本案事实准确无误的关系。做到了这几点,就能在辩论中胸有成竹,游刃有余,比较容易化“险”为夷,转“败”为胜。
4)善于放松情绪。有经验的辩论者善于用理智控制感情,始终保持放松的情绪,而紧张对辩论是极不利的。如何放松?首先要做到不被对方的言辞所激怒,情绪自始至终要放松;其次要坚持用适中的语速,以语速去抑制激动,第三要说清发言中的序码号,造成适当的语段间隙,既可使说出的话条理清晰,又可以控制情绪。
5)善于争取主动。争取主动是辩论制胜的关键。其技巧有二:一是辩论前善于设题,就是为对方设想可能要进行辩论的题目,设题一般在事实、证据、定性、量刑、适用法律条款、程序等六个方面考虑,善于设题就首先取得主动。二是善于出击,即在阐明自己观点的同时,敏锐地发现对方的漏洞和错误,抓住症结进攻,使对方陷于被动。
6)善于把开头话说好。常见的方法有三:一是借他人之口开头,如借审判人员之口,被告人之口,用他们的话,用法庭调查的某一情节作为辩论的开头,然后展开辩论。二是提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让对方答复,使对方的错漏暴露得一清二楚,接着以此为靶子开展辩论。三是针对辩论的症结开门见山地开头,就是针对对方的基本见解,进行直截了断的反驳。
7)善于利用语速快慢和声调高低。辩论中的口语表达,应以中速为宜,但也应当有所变化。作结论可以用稍慢的语速,略高的声调,以取得一种斩钉截铁、字字千钧的表达效果;向对方连续反诘的时候,可以逐渐加快语速,使对方在快速回答中露出破绽或出现失误,以便取得反击的机会。声调宜清晰洪亮,注意抑扬顿挫,但不能高声喊叫,也不宜象演戏似的“忘却自我进入角色”。
8)善于拒绝多余的辩论。在辩论中如出现对方在枝节问题上揪住不放或死不认帐的情况,可以采取拒绝辩论的作法:如对对方纠缠的问题是已经阐明的问题,只需点明已在前面讲过不再重复;如果对方揪住枝节问题不放,可以严正指出:“所提出问题根本不影响本案的定性与量刑”;如果被告人在清楚的事实和确定的证据面前死不认帐,律师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不再为其辩护,公诉人可以声明公诉发言到此结束,使辩论嘎然而止,干脆有力。
9)善于顾此顾彼。当对方一次性提出较多问题而且每个问题都与定性量刑有关时,辩论者只宜回答每个问题的重点,不要详加阐述,以给自己留下思考的余地;对方若再就一两个问题追问,再就这一两个问题作具体答复;如果对方提出问题很多,关键性的只有一两个,可只就这一两个问题作答,声明其他问题“暂且不答”,不宜把话讲死;如果是集团性的刑事案件,若干被告人都有各自的辩护人,这一辩护人的辩护发言,不可把罪责往另一辩护人的被告头上推,更不宜当庭出现辩护人之间的争执,要紧紧围绕被告人的事实进行辩护。
10)善于补救失误。法庭辩论是严肃的,要求尽可能不说不适当的话,要求不说不该说的错话,但是,说漏了嘴、讲错了话的现象毕竟不可能完全避免。遇到这种情况,可采取以下方法补救:一是对已说出的非根本性的不适当的话,可在下一轮发言中说得周全些,亦可在休庭时向对方作解释;二是说了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错话,必须立即予以更正,可以说:“审判长,请允许我更完整地、更准确地说明我刚才的发言……”这是法庭认错的委婉方式,另一方不必再去纠缠;三是说了不该说的话,如有辱对方人格的话,应尽快转换口气,尽量弥补,并在庭审后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
法庭辩论谋略及具体运用 (一)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二)示假隐真法。此法系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现今“当庭举证,当庭质证”的庭审方式,无疑为这一辩术提供了广为运用的空间。
(三)间接否定法。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运用此法应注意两点:1.自方所持观点应与对方所持观点势不两立。2.自方观点应有理有据,绝不能牵强附会,哗众取宠。
(四)以退为进法。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自方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的辩论方法。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法庭辩论方法,因而推导得出的必然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五)先声夺势法。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六)后发制人法。兵战与舌战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兵战中的战略战术,也可以用作辩论的对策。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七)设问否定法。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
法庭辩论语言的主要特征 ①预防性。辩论的'双方,在参加法律辩论之前,都必须做好思想上、材料上和口语表达的充分准备。尤其是公诉人和辩论人,辩论前都要依法查阅卷宗、讯问或会见被告人和进行必要的调查,撰写好公诉和辩护词,一般还经过本部门集体讨论,准备好对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的回答。所谓“九备一说”,说的就是事先九分准备,在法庭上的直接口语仅仅是一分而已。
②临庭性。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在特殊的场合,面对着特殊的对象,在特殊的气氛中,辩论双方面对面地阐述、争论、反驳,面对面地向审判庭提出各自的请求和主张。
③职责性。辩论的双方各有法定的明确职责,如公诉人的职责是揭露、证实被告人犯罪并请求依法予以惩处,辩护人的职责是辩驳、辩护;公诉人不得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辩护人不可代替公诉人对被告进行控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可逾越。
④均等性。法律规定,辩论双方的口语表达机会是均等的,允许公诉方发一次言,也允许辩护方发一次言(一方有两人派一人发言);一方发言时对方不得打断。
⑤敏捷性。辩论双方既要事先准备好反驳对方的意见,也要进行临庭体现出来的现实的言词争辩,后一种敏捷性的要求更高。敏捷性主要体现在对对方反驳的话听得清,思维能准确抓住症结,并迅速作出回答,而且言辞中肯、流畅、声音响亮。作为法庭辩论的一方,如没有那种“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的足够思想准备,并能作出相应的辩驳反应,往往会在辩论中失利。
⑥攻守性。社会主义法庭出庭辩论的双方都是为了协助审判机关对被告人准确的定罪量刑,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双方都处于守势,同时又都处于攻势地位。某一点上公诉方处守势,辩护方处攻势,在另一点上则相反。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诉人的起诉书和公诉词无懈可击,辩护方无法进攻,就只得采取守势,要求审判长依法处置了。如果公诉方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有误、适用法律条款不当、不符合法律程序,辩护方就有较多的进攻机会了。双方攻守的机会是均等的,攻守的最终目的是共同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被告人准确定罪量刑。
⑦流畅性。流畅,首先是顺理成章,即论述和反驳的论点、论据、论证方法诸要素必须齐全,论点统帅论据,论据支持论点,论证方法恰当,具有逻辑性。流畅,还体现在使用通俗明了的法律言辞,口齿清楚,语言连贯而清晰。
辩论赛攻辩技巧攻略
首先是提问的技巧
我认为最有力的提问方式是圈套问题,也就是两三个成体系的问题使对手陷如自相矛盾无法解释的境地,这样的问题需要精心设计,考虑对方各种可能的回答并相应制定不同的战术。
规则的不同使答问的时间也有不同,我觉得应该尽量减少对方的发言时间,所以我比较喜欢以两个是非判断命题开头,不给对方展开观点具体论述的机会。而最后一个问题建立在前两个问题的基础之上,形成逻辑炸弹使对手无法回答 举个例子,强将手下有/无弱兵
作为正方向反方提问
1:是不是所有强将手下都没有弱兵(从对方观点只能承认是,否则其观点不攻自破)
2:拿破伦是举世公认的强将,那么按照对方观点他手下就没有弱兵,是或不是?
(既然承认第一个问题,那么这里也只能承认是,哪怕闻出点不对劲的味道)
3:滑铁卢战役,拿破伦手下的一个将军违抗上级命令按兵不动导致全盘崩溃,这说明什么问题?
在这里对方就很难解释最后的问题因为会和他对前面两个问题的解答自相矛盾,即使他能自圆其说,但是作为提问方来说占尽场上优势,已经达到了目的.。接着是答问的技巧,如果说提问是可以事先准备的话,答问则是完全被动的,所以很多辩手非常害怕被对手指名答问。
其实答问也有其技巧,有经验的辩手往往能巧妙的回避问题甚至反客为主
首先是回避技巧,可能很多人觉得在场上回避问题很无赖,不过我看来很多时候,尤其是攻辩的时候适当的回避是必要的,除非你不怕难堪...但是回避要有技巧,不能不顾对方的问题胡说八道,要有目的的听对方的问题,不要让自己
走进对方提问的逻辑中去,找出一两个关键点进行具体阐述在我看来比较合适。
比如我前面提到的那个例子,第一个问题所有强将手下是否无弱兵
抓住强将,弱兵两个关键点具体阐述自己的观点不直接回答是或不是,或者绕圈子解释个别特殊例子的确存在,但是不能推翻事实的存在等等等等。如果说回避问题是无奈的防守,那么反客为主就是化被动为主动的高阶技巧了。作为一个辩题的正反双方,其逻辑,理论,定义等必然有互相矛盾冲突的地方。
有经验的辩手能敏锐的发现这些矛盾所在,并具体阐述己方的逻辑,理论和定义,从而得出这样的结论“你的问题本身都是错的我为什么要回答??”,不但回击了对方的问题,还阐述了己方观点。这些只是我的个人经验和观点,总的来说,提问方要在场下做足工作,回答时不要紧张,不要走进对方逻辑,保持清醒头脑。
辩论赛实用技巧
1.对方辩友是没有听见,还是没有听懂啊。
2.对方辩友不要急不要急,你看我还没急您先着急了……(用法:质询时“礼貌”地肆意打断对方)。
3.大家说我帅,其实错了,因为我是才貌双全……
4.某比赛回答质询时,我说:这个问题我方三辩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此时我方三辩还从未站起来发过一次言。涉及隐私,出处不表。
5.地球是圆的,世界是多元的~去年浙大启真杯新生辩论赛表演赛……
6.饭要一口一口吃,事要一件一件说
7.我方之所以不回答对方辩友的问题是因为对方辩友一直没有回答我方的问题,如果对方辩友回答了我方的问题,我方自当回答对方辩友的问题。
8.对方辩友风度翩翩,偏颇之处在所难免。
9.对方辩友,您别紧张啊,这不过是一场很普通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锻炼啊,别发抖么,时间还有,非常长呢,慢慢提问,没事的,我会尽量按照您的思路回答的。
10.对方辩友你脑不脑残我不知道......
11.对方辩友,说到鸟我就想起,我以前就养过一只笨鸟,我非常讨厌它.因为它老是叽叽喳喳,说一些我听不懂又没有什么意义的话。对方辩友,我们现在可以讨论一些有意义的话了吗?
12.某学长(在攻辩结把对方立论拆的差不多了之后):总的来说,对方辩友前提错误,总的'来说,对方辩友标准错误,总的来说——对方同学立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