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职业教育的困境与对策(2)
冯军分享
三、法律职业教育生存和发展的对策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职业教育同样必不可少。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不是法律人才太多,而是绝大多数毕业生未能达到用人单位的要求。大部分法律高职毕业生仅仅是获得了一个毕业证,既没有学到法律知识,也没有任何岗位技能。这与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方式有很大关系。只要学校能够找准自身定位,搞好工学结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法律职业教育就会焕发出其勃勃生机。
1 坚持自身定位,明确培养目标。社会需要精英教育,需要通识教育,但更需要职业教育,需要技能教育。依法治国离不开法学家、法官、律师、检察官等精英法律人才,但同样也需要大批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和精通实务操作技能的法律服务人员。经济社会中尚有很多法律职业有待充实,如大型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务主管和助理,中小企业法务专员,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司法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法院的司法书记官,各级公安干警和司法干警,以及各层次的安保人员等,所有这些岗位都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技能型的法律实务人才。因此,法律职业院校一定要坚持自身的职业教育定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为经济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法律服务人才是法律职业教育的使命。
2 合理设置专业,改革培养模式。法律专业毕业生不好就业的原因不是法律人才太多,而是法律人才太少了。一方面社会需要法律人才,另一方面法律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不好。究其原因,一是学生所学专业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二是学生没有掌握法律实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因此,法律职业院校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合理地设置相关专业,以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如不少学校通过调研和论证,陆续开设安全保卫、社区管理、公司法务、刑事侦查、社区矫正、法律事务等专业,实践证明这些专业的就业情况明显好于传统法律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同样应该大胆改革,敢于大幅度修订教学计划,抛弃传统的理论讲授为主的模式,突出实务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的地位。在学制上可以采用“2+1”模式,即两年在校学习实训,一年的顶岗实习。在教学上,要抛弃课堂教学为主的传统模式,以开放的教学手段,使学生更多地参与到工作实践或模拟的工作环境中去,以作为学,学以致用。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一出校门就可以胜任相关岗位工作。在加大实习、实训力度的同时,还要开放考试、考核方式,以技能操作和社会实践为考试、考核的主要途径,减少书面考试的比重。法律职业院校必须以培养操作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专业设置和培养模式要有鲜明的职业特色,才能打造出法律职业教育的市场品牌。
3 建好双师队伍,搞好工学结合。学院定位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法律服务人才,就必须要具备一批具有法律实务实践经历、丰富职业经验的双师队伍。双师是指既具备高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又具备相关法律服务实践经验的教学队伍。只有这样的教师队伍,才能胜任高素质、技能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才能脱离传统的理论讲授和课堂教学为主的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真正的岗位技能和职业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可以通过鼓励教师兼职和聘请兼职教师等两个途径来实现。鼓励教师兼职就是学院要创造条件,让一线教师到各个法律服务部门去兼职锻炼,丰富其实践经验,如做兼职律师、兼职法律顾问、兼职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援助、兼职人民调解员、兼职陪审员等。聘请兼职教师就是从法律实务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或公司企业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优秀工作人员到学校教师授课,承担学生的实训指导任务等。“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只有建设好一个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足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才能保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成功。
工学结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更是解决人才就业的关键。工学结合是指工作与学习的结合,法律实务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公司企业及其管理机构等工作单位与学校的结合。工学结合首先是为培养人才而结合,通过工学结合,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参与到实际部门的实践工作中去,通过观摩、见习和实习等实训活动,获得真正的岗位技能和职业经验,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是为学生就业和单位用人提供一个高效、稳妥的途径。如学校与基层政府结合为政府培养社区管理人才、公共安全专业人才、社区矫正人才等;再如,学校与中小企业局结合,了解中小企业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人才,协商专业的设置和课程的开设等。通过这种结合可以为社会各类主体订单式培养专业人才,既可以解决专业技能与实际工作的对口问题,又可以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
当前我国的高职高专教育,生存在一个上有本科、研究生教育,下有中专、技校教育的夹缝之中,尤其是法律类专科毕业生,既没有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不能胜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很多学生仅仅是比法盲多一个毕业证。要想改变目前的状况,法律类高职院校必须找到准确的定位,进一步解放思想,搞好市场调研,大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社会需要各层次的法律服务人才,尤其是高素质、技能型的法律服务人才。法律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搞好法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高职院校应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