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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村长选举法规定

俏霞分享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村长选举法规定,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村长选举法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西山镇党委《关于同意西山村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批复》(西党发〔2016〕*号),结合本支部实际,经2016年5月**日**村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西山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村长预备人选的提名办法如下:

  一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方案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并报西山镇党委批准,西山村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女委员1名),其中,书记1人。根据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的原则,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6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5名。

  二二、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始终与党保持一致;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觉悟高、有奉献精神;

  (三)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在本职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四)正确行使权力,公道正派、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五)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下三种情况不列入候选人预备人选: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不满3年或处分未撤销的;近三年内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超生的;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超生满三年但是未完善相关手续的;(六)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要求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60周岁以下。拟提名为书记的人选应有三年以上党龄;(七)在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三三、推荐提名办法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征求广大党员意见”产生。具体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和书记候选人条件、委员和书记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

  (二)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若遇得票并列且均过半无法确定初步人选的,应就无法确定的初步人选再次单独推荐确定,或报镇党委同意后一并纳入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支部。

  (四)村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和组织部组织考察。镇党委和组织部组织考察后,及时将考察情况反馈村党支部(五)村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换届九严禁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

  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村长的工作职责

  村长工作和村级干部组织是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工作的中流砥柱,他们是带领村民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力量,也是中国农村新形象的典型代表。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按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努力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团结务实,作风民主,正派公道,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村民服务。

  四、向广大村民宣传法律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依法纳税,积极应征入伍,实行计划生育。

  五、积极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负责本村道路、学校的修建,整顿村容,搞好公共卫生,照顾“五保户”,组织村民学文化、学技术、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六、及时调解各种民事纠纷,增强村民内部团结,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农村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

  七、向广大村民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使村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