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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1828美国选举法改革

俏霞分享

  美国总统大选早已尘埃落定,但大选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使目前的美国选举法为人所诟病。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1824-1828美国选举法改革,希望大家喜欢!

  1824-1828美国选举法改革

  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早已尘埃落定,但大选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使目前的美国选举法为人所诟病。2月17日,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民主党参议员约翰·克里和纽约州联邦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联合其他一些民主党人在国会山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要在国会提出一项改革现行美国选举法的议案。

  据悉,克里和希拉里等人的提案内容主要包括:

  (1)为鼓励选民积极参加投票,将大选日定为联邦节假日;

  (2)拨款5亿美元改造陈旧的选举系统和设备;

  (3)允许曾经犯有重罪的人参加投票。提案的主要精神是使更多的人获得投票权,并确保合格选民能够顺利将选票投进票箱。分析人士称,如果民主党修改选举规则成功,将对该党在2008年大选中夺回总统宝座大有裨益。但民主党人否认该提案有任何党派性。

  一些人认为,希拉里提出修改选举法,是希拉里准备出山竞选总统的一个信号。但希拉里本人否认了这种说法。希拉里表示,她的目的是“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选民都能参加投票”。也有人批评克里此举的目的是“对去年的大选结果可信度提出质疑”。对此,克里也予以明确否认。克里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改革选举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美国人的民权。

  分析人士称,目前国会参众两院都处于共和党的控制下,克里和希拉里等人所提的议案要想获得通过绝非易事。不过,共和党人也准备提出一个改革选举法的议案。与民主党人的提案不同,共和党议案的主要精神是如何减少选民舞弊。

  美国总统选举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选举法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民主选举行政首脑的大国,美国总统的选举程序又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选举法

  根据美国宪法,当美国总统的条件很简单:出生在美国,年满35岁,在美国住满14年的公民,皆可被选。

  现在的美国总统,全民参与选举,一人一票,不分种族,不分贫富,实质上是一种直接选举,但是在程序上,却仍然得按照二百多年前宪法的规定,各州选民只是选出本州的大选举团。当选的大选举团开会,在总统候选人之间投票。投票结果送到联邦参议院,参议院议长当着参众两院全体议员的面拆开各州来件,然后计算总票数。得票超过大选举团总数一半者,则当选总统。如果无人过半数,则由众议院在得票最多的五人之间,以一州一票的计票方式选出总统。这看上去好像又是一种间接选举法。

  要理解美国总统选举法的利弊,关键是大选举团这一奇怪的设置。宪法规定,各州大选举团的人数,也就是各州在最后选举总统时的选举团票数,和该州在参众两院的议员人数相等,但该州在参众两院的议员和在联邦政府的其他官员,都不能入选大选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