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工流产休假是怎么规定
人工流产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听到的事情,那四川的流产假是怎么规定的?人工流产是怎么休假?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四川人工流产休假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四川人工流产休假的规定
根据我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由此以上法律经验编辑为您整理介绍可知,国家对于女职工流产假的规定是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人工流产休假工资的计算
一、根据《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
(五)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休息天数已被新法规替代,见下文)
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二、符合计划生育多次流产的,根据医生假条,按病假处理: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一)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
(二)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三)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三、根据国务院2012年4月28日刚刚公布实施的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人工流产后的忌吃食物
1、忌食刺激性食品
人流后尤其需要补血。而刺激性食物会影响到人体器官充血。所以人流后是不能吃刺激性食物的。刺激性食品对流产后的女性的伤害是非常大的!比如辣椒、酒等,这类食品均能刺激性器官充血,增加阴道血流量。
2、忌吃寒性食物
何为寒性食物?螃蟹、田螺、蚌这一类食物。因人工流产后食物均以温补为上,寒性食物对于人流的恢复有影响,建议人流后多吃温补类的食物。
3、忌吃高脂肪、油腻的食物
因为在人流后胃张力及肠蠕动较弱,患者如果过多吃这些食物容易引起消化不良,甚至降低食欲。这一类食物的典型代表是肥肉。当然还包括另外的动物油脂类的食物。
4、忌吃生冷的食物
生冷的食物对人流后的影响十分不利,特别是脾胃功能欠佳的女性,过于寒凉的食物会伤脾胃,影响消化
5、忌吃坚硬食物
这是从消化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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