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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哪些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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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业主共同选举的为了小区业主权益而设立的组织是业主委员会,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业主委员会有权利,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解答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的疑问,希望对你有用。

  业主委员会的规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 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

  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

  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得到服务后,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并交纳各项费用。双方在经济关系上也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