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年终奖是不是违法
年终奖就是到年底老板当一项奖项发给员工的奖金,那能不能不发呢?不发违法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老板不发年终奖是不是违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老板不发年终奖是否违法
以劳动合同为准,单位擅改违规。
虽然“年终奖金”已是约定俗成的称谓,但实际上并未有法律明确规定年终奖金的发放方式、数额和时间,既然年终奖金属于超额劳动报酬,因此发放年终奖金并非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具有发放年终奖金的自主性。
如果企业和劳动者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形式或者在企业的规章制度里有年终奖的规定,那么年终奖的发放就不能完全由企业说了算,要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发放。
用人单位关于年终奖金的制度规则大致有三类:一类是劳动合同约定,一类是规章制度规定,还有一类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
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并未正式通过合同约定或制度规定年终奖金的发放规则,而是由用人单位结合员工的表现、公司经营业绩,自行决定最终的年终奖金。如果在没有事前的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况下出现争议,则需要由劳动争议解决部门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判断。
老板不发年终奖的影响
员工渴望和看重年终奖,是否就代表年终奖真的能够起到更大的激励作用呢?在对一些公司的采访中,不少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都谈到:年终奖比起其他的激励方式来说,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效果。
一些企业想依靠年终奖来留住人才,但公司的这些奖金可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这种留人的办法显然是错误的,现在的员工都相当理性了,很少有人会为了一点眼前的利益而改变自己的决定。不少员工甚至早就联系好新的工作,就等着拿了年终奖就走人呢。"tom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苏英琦说到。同时,员工们的胃口会随着公司发展而膨胀,胃口扩大后,员工又常常并不考虑他们的业绩到底如何。于是员工们对年终奖的欲望导致了公司压力加大。某国际著名公司中国区的总经理胡海林这样说道:"不少公司在年终奖上付出的可能比收到的回报要小得多。而不少员工在考虑年终奖时比考虑自己的业绩更有劲头。"而中国人传统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在年终奖的发放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既然年终奖对留人没有太大的作用,对新的动力的提升没有特殊的效果,同时对企业还会有不小的副作用,那不发行吗?在这个问题上,不等员工们站出来反对,老板们首先就摇头了。"年终奖还是要发的,即使它并没有特别的作用。但体现了公司对员工一年来工作的尊重,对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和声誉还是有不小帮助的。"中华英才公司总裁张杰贤这样说。的确,事实也在证明着一些老板的明智和一些公司的失策:京城颇有名气的沐泽电脑公司售后服务部40名骨干员工"集体蒸发",究其原因,竟然都是"年终奖惹的祸".
有了年终奖,可能仍然无法阻止员工的流失,但没有了年终奖,却加快了一部分员工的流失。看来,年终奖这东西,虽然作用可能并不大,但要不发,还真不行。
离职年终奖的支付案例
案例:周某2009年10月进入上海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为每月5000元。2010年2月,公司给全体在职员工发放了2009年度的年终奖金,尽管周某在2009年10月才入职,但公司也按比例给他发了年终奖。
2010年12月,周某向公司提出辞职。2011年1月,周某正式离职。2011年3月,周某得知公司在2011年2月发放了2010年的年终奖,故向公司提出其在公司工作已满一年,虽然已离职,但也应当向其支付2010年度的年终奖。
公司表示,发放年终奖时周某已离职,故不同意他的请求。周某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2010年度的年终奖。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员工年终离职,公司是否还需支付年终奖?
公司认为,公司发放年终奖时,周某已离职一个月。双方的劳动合同中也没有年终奖的约定,故对于一名已经离职的员工,公司没有为其发放年终奖的依据。故要求仲裁庭驳回周某的请求。
周某认为,年终奖是公司对于员工上一年度工作的奖励,也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虽然他在公司发放年终奖时已离职,但公司也不能因此克扣其上一年度的年终奖,而应当根据其在2010年度工作表现,发放其年终奖。
裁判结果
仲裁委认为,公司在2011年2月发放的奖,明确为2010年度的年终奖。虽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没有明确约定,但根据相关规定,年终奖应当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2010年度,周某一直在岗工作,不能因为劳动者在发放奖金时已离职而单方不予支付。经过调解,公司同意按周某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其3个月工资的年终奖,周某也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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