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当事人有哪些
在拍卖行有很多人参与物品的拍卖,每个人的身份不一样,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拍卖当事人的身份,欢迎阅读。
拍卖当事人
拍卖当事人是指参与策划、主持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卖出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委托人;希望买进标的财产权利的竞买人;和最后竞买成功买进标的财产权利的买受人。
拍卖当事人的身份
(一)拍卖人
拍卖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资质的拍卖师代表企业法人主持拍卖活动。拍卖人有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已知和应当知道的瑕疵的义务;有对委托人交付的标的物保管的义务;委托人、买受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为其保密。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人在拍卖成交后应按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成交价款;向买受人移交标的。
(二)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卖出具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委托人有向拍卖人说明标的的来源和瑕疵的义务;有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格并要求拍卖人保密的权利;有按照约定在拍卖成交后移交拍卖标的的义务。委托人享有拍卖标的成交后所得到的利益,但同时受到“应买禁止”的约束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三)竞买人
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买人应熟悉拍卖程序和遵守拍卖规则。认真审视标的或标的物,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帮助鉴定。拍卖竞价时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沉着冷静、审时度势。不可被竞价气氛左右情绪,避免盲从和激动。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四)买受人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买受人未能按约定支付价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法律规定行为人从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承担(包括不适当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规定法律责任是保证法律规范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拍卖当事人担责的法律法规
《拍卖法》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六条分别不同情况,对拍卖活动中各类当事人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及具体的处罚都作了详细规定。
一、委托人违反本法的责任
委托人违反《拍卖法》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违法委托拍卖人拍卖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或权利;
二是不说明拍卖物品暇疲,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
三是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品的;
四是不按时支付佣金的。
对于委托人从事这几类行为,给买受人、拍卖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予以赔偿,或依有关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拍卖人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
拍卖人违反《拍卖法》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擅自设立拍卖企业或从事拍卖活动;
二是在拍卖中明知拍品有暇疵未予说明;
三是拍卖人及工作人员违法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以及代他人竞买的;
四是拍卖人违反规定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
五是违反规定的比例收取佣金的。
对于拍卖人从事这些行为给委托人或竞买人造成损害的,应负责赔偿,或依有关法律承担责任,对于第一类、第三类和第五类行为,法律规定还应给予一定比例的罚款。
三、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违反《拍卖法》的行为主要是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影响拍卖正常进行的。对于此类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至于拍定人拍定后不领取或不及时领取拍品的,在前面有关规定的已确定相应的责任,此处不再处理。
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主要是有关国家机关主管人员和有关人员擅自处理拍卖物,于此情况应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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