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事故怎样走法律程序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时候都会选择走法律程序来处理,也就是交通事故诉讼,那么,在法律上,交通事故诉讼的程序是什么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们。
交通事故诉讼的程序
一、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
5、裁定不予受理
6、裁定驳回起诉
7、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8、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
9、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0、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11、开庭审理
12、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
13、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4、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上诉
1、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
3、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三、二审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证据交换
3、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4、上诉的判决
5、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
四、宣判
1、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2、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
3、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过期的解决办法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诉讼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 “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2、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3、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4、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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