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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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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你的大学生活过得更为顺当,更加丰富,更有价值。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你们整理的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学生管理篇

  1.1 学生行为准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八、热爱生活,强健体魄。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1.2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3、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

  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3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一、学院应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二、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出版、印刷、散发未经学校审批的宣传品、印刷品;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学院声誉、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院进行宗教活动。

  五、学生可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批准。学生团体应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六、学院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研、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七、学院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院将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纳入学生培养计划,在教学计划内安排实施。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八、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须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院依法劝阻或制止。

  九、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须遵循国家和学院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陆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1.4 三好学生评定办法

  为了提高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鼓励学生发扬优良的品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

  2、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3、能正确处理学习、工作等各种关系。

  4、身体健康、学习勤奋、能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参加实践、考试等各教学环节。

  5、在上一学年中,学生该学年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没有因不及格重考课程和因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等情况。

  二、评定办法

  1、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2、三好学生的评定每学年进行一次,评定时间为下一学年开学后的两周内进行,学院组织各班、各校外学习中心评定三好学生。

  3、校外学习中心的学生评选工作由校外学习中心负责,各中心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名单,经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同意,各中心填写《北京理工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三好学生审批表》中的审核意见(见附件10),于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上报学院综合办公室,学院综合办公室按评选条件审核后,报学院院委会批准。

  4、评选出的三好学生,由学院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习档案。

  1.5 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

  为了提高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增强学生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带头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制止他人有损于国家和学校的行为。

  2、带头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3、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是担任学院或班级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

  4、对班级和学院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密切配合学院、班主任、任课教师做好所担任的工作,能正确处理学习、工作等各种关系。

  5、身体健康、学习勤奋、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参加实践、考试等各教学环节。

  6、一学年内考试成绩优良率在80%以上,无不及格、考试作弊和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分等情况。

  二、评定办法

  1、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评定时间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3、评选工作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校外学习中心根据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提出名单,经班主任及班级讨论通过,填写《北京理工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见附件12),于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上报学院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按评选条件审核后,报学院院委会批准。

  4、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习档案。

  1.6 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

  为了提高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

  2、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3、能正确处理学习、工作等各种关系。

  4、身体健康、学习勤奋、能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参加实践、考试等各教学环节。

  5、学生学业修满后,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没有因不及格重考课程和因考试作弊和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分等情况,毕业设计成绩在“良”或“良”以上。

  二、评定办法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总人数限制在每个专业班总人数的5%(含)以下。

  2、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由学院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通知其所在单位,并记入学生学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