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探索论文
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一直以来受到该课教师与相关专家学者所关注。要想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则实践教学是必不可少。实践教学最近被广泛的应用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职高专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探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高职高专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探索全文如下: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特点的课程,通过开展实践教学,既可以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又可以课堂教学与校园活动、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还可以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 探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05方案”规定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和主干课程,也是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一入校就接触的政治课,该课程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重点,依据大学生成才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的一门课程。《基础》课不仅仅是在传授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规范学生的行为。在对学生进行道德修养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同时,帮助他们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因此实践教学的开展将成为提高《基础》课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途径。高职高专院校以培养从事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课程教学必须以基本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知识、能力、素质同步提升。公共政治课也不能例外,因此《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开展将有利于培养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1 高职高专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但并非所有高职高专院校都能有效的开展了实践教学,部分院校并没认识到开设实践教学课程的重要性,部分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高,这些因素影响了高职高专《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开展。
第一,部分院校没有认识到《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因为相对于高职高专院校开设的专业课而言,其实践教学内容主要是实践技能的操作,其操作性较强,学校较重视,学生也易掌握;而《基础》课所要求的道德规范及法律素养相对较难操作,学生的品德提升和法律意识的塑造相对时间较长。因此部分师生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
第二,部分院校实践教学流于形式而缺乏实质性内容
由于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基础》课)实践教学目标认识较为肤浅,没有认识到其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导致实践教学在开展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有的院校尽管将实践教学纳入到教学计划中,并制定了教学大纲,明确了教学学时、学分、内容、目标和考核方法,但并未付诸实施,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
第三,部分院校实践教学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开展必须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高职高专院校的实践教学与本科院校的实践教学不能同日而语,各有各的侧重点,但总的来讲,必须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不能太抽象,更不能犯教条主义错误。有的院校实践教学往往是“抄袭”本科院校的内容和形式,生搬硬套,不注重发掘校本资源和利用本土资源,更脱离了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的实际,因此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部分院校实践教学内容较为单一,而且不够系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论教学内容非常丰富,教学案例也应该讲求鲜活,实践教学活动也不应例外。但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内容较为单一,千篇一律的演讲、辩论、观看电影、模拟法庭等,缺乏当代气息,也不注重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养成,不注重和校园文化建设、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有机结合。
2 高职高专院校《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设计思路
第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的专科学校《基础》课教学学时,把48个总学时分为理论学时36和实践学时12,理论学时为2个学分,实践为1学分,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落实。
第二,依据《基础》课的课程内容和高职高专院校的现实,进行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和教学要求的部署,设计实践教学方案,实施项目教学法,设定每一个章节的实践教学内容和要求。
第三,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从学生本身的实际出发,区别对待,提出不同的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第四,因地制宜,注重校本资源和当地文化资源的利用,从现有能够进行实践活动的实际条件出发,设计出具体的实践活动范围,努力做到物尽其用。
3 高职高专院校《基础》课实践教学探索
第一,凸显系统性的“三四”模式
在实践教学的路径和方法选取上的“三四”模式,即三个课堂、四个步骤。“三个课堂”是指教室为第一课堂,校园活动为第二课堂,校外实践活动为第三课堂。三个课堂构成了“课堂、校内、校外”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三个课堂”的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各不相同,分别将起到不同的作用。在第一课堂中,主要形式有辩论、案例讨论、演讲、观看影片等。在第二课堂中,主要结合学生处、团委和各社团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及相关专题讲座、报告等。在第三课堂中,主要开展“三下乡”活动、假期社会调查、志愿者活动、参观访问、法庭观摩等。三个课堂侧重点不同,更有利于形成实践教学的有机整体。
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凸显教师的主体地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依据《基础》课程教学目的、内容拟定适当的主题,然后布置任务给学生,并进行实践方法的指导;第二步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求学生自主选择合作伙伴,形成学生任务小组;第三步以学生小组为主体,选择感兴趣的实践课题,策划活动方案、分工,开展活动。第四步为师生互动环节,在此环节中,学习任务小组要向全班汇报实践教学活动情况,教师进行点评、总结,师生共同评定成绩。每个步骤环环相扣,任务明确,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基础》课实践教学评价模式
教学评价是教学活动的必要环节,《基础》课实践教学也必须要有相应的评价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价模式,对于促进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都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实践教学的评价应该坚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主导地位,同时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需要由学生和教师共同完成,根据实践项目内容的不同,教师和学生所赋予的权重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学生和教师的成绩评定分别占40%和60%,以此可以保障教学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