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
现在在买房的时候,都少不了要交纳购房定金这一环节。很多人其实对于定金都还不太了解,不知道应该交多少定金,也不知道交了之后能不能退。那么,购房交定金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购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
(1)大家在签订关于定金的相应条款的时候,要注意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2)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3)关于定金和预付款,大家要知道两者是有区别的,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是其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4)有一些不良的发商会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所以大家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注意仔细的看合同的内容。
区分房屋认购书中定金与订金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
一、玄关鞋柜
玄关处放置鞋柜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有的家庭鞋柜选择用实木门,一道夏天可能就会有难闻的味道,所以最好做百叶窗式的。
二、厨房台面
千万别用不锈钢台面。看上去虽然挺光亮的,但是时间久了,不锈钢台面容易磨出划痕,所以最好是,做大理石台面,气派而且使用时间长。
三、洗手盆
千万不要图漂亮装了如图所示的圆盆,又贵又不方便清理。
四、阳台洗衣机
如果准备在阳台放置洗衣机,就一定要做置物架,不然连个洗衣粉或者盆都不好放。
五、燃气
千万不要在出轨下面放置燃气,这样极易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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