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购房需要具备的条件2017年
在生活中,购房的时候都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而在苏州购房也是一样的。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提供的苏州购房的条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苏州购房的条件
条件1:购房者在苏州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条件2:能出示有关于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条件3:购房者在苏州有连续五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或在苏州有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条件4:购房者在苏州没有房屋,是属于第一次购房,如果购房者已婚,则要夫妻双方在苏州都没有房屋的才有购房资格。
条件5:如果购房者在苏州以外的其它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且符合以上条件在苏州再次贷款买房,其首付要付款百分之六十以上,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条件6:如果购房者是苏州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不能超过两套住房,如果是外地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能拥有一套住房,而两者如果有第三次贷款记录的话,银行将不会贷款给你。
苏州购房的流程
第一步: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一定要看房屋、土地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的产权纠纷,防止自己落入一房两卖的圈套中;要审定房屋产权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注意售房者是否与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相符,有无共有人或处于抵押状态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集资房、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如果是集资房,在单位盖章之前并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则要住满5年才能在市场上交易。
如果是期房,要首先了解开发商局具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也就是查看“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步:签合同
签署房产中介合同前一要审查其资格,确认买卖双方的合法身份,看中介是否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也要审查,对对方是否是卖主的合法代理人进行确定。签订《买卖契约》时,买方需交纳购房订金或首付款,切记此订金应亲自交给卖主,并要求卖主给出收据。如果不得已要交给其他人,一定要审核对方的委托授权书,确定对方确实是卖主的合法代理人。
第三步:办手续
必要程序不能省,经过看房、选房、签合同三个步骤后,购房者将进入买房的实质性阶段。具体包括房屋价值评估、房屋面积测绘、房屋产权过户房屋抵押贷款、、取得回执等等。
要注意购房后应尽快办理房产证,并请卖方尽快迁出户口;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产权过户的过户手续,不可因为交情而简化程序,不建议私下交易,要彻底合法地办理过户手续。
第四步:交房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完手续后,根据同条款进行房屋交接,买方好在验收合格后再付款。建议买方在未取得房产证前,不应全部付清房款。
买房时要知道的法律问题
1、看合同条款
签订买卖合同时要仔细看合同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其合同条款大多也是开发商事先拟好的格式条款。所以对于格式条款,应当细看。如果发现格式条款对自身不利,或出现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不成,则不要冒险签订合同。
合同一旦签订,则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2、看交房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这也是房屋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均约定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就是指商品房取得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五方联合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但是其实这是没有达到房屋交付的法定标准的。此时,开发商如果交房,购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3、看“办证”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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