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京购房需要的条件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是很多人购房的首选城市,但是,在北京购房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提供的外籍人在京购房的条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外籍人在京购房的条件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注:社会保险证明这个是累计五年,以前必须是不能间断的,现在是累计五年就可以。
以上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供想在北京买房的人做参考。
6:北京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不能超过2套住房,假如卖了一套可以再买一套,可以无限循环(贷款第三次银行不贷,外地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能拥有1套住房,假如卖了一套可以再买一套,无限循环(贷款第三次银行不贷)。
外籍人在京购房的流程
从目前市场来看,华侨、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同大陆人士在购买豪宅的流程上基本类似,只不过增加一项买方需要到涉外审批室进行审批手续,然后才能购房。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与经纪公司签署买卖合同;
2、买方到涉外审批室进行审批;
3、买卖双方提交过户相关资料;
4、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5、领取房屋产权证。
外籍人在京购房的政策
外籍人在京购房的行为和程序有所变化。北京市住建委和市公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5〕207号),通知对规范境外个人购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新规定:
1、境外个人在北京购房前,应按京建发〔2011〕65号、京建交〔2007〕103号文件的规定,如实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区县存量房网签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2、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区县存量房网签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后,在北京交易登记系统填报相应信息,网上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交购房资格审查申请,并按京建发〔2011〕65号文件规定留存申报材料;
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境外个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通过审核的境外个人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若果境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4、通知已经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市公安局不再为境外个人开具纸质《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以下简称《居留证明》);境外个人新申请购房资格审核的,通过审核后办理网签购房合同,不再出具《居留证明》,后续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各房屋登记部门不再收存《居留证明》纸质材料。之前已完成网上签约,办理后续权属登记手续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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