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购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步骤
相信大家都知道公积金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提取出现使用的,尤其是在购房的时候,公积金可以用来填补资金的空缺的。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购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希望能帮到你们。
武汉购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
1、申请人向公积金提出支取申请,公积金一次性告知其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同时发放《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核实真实后出具证明,并向公积金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同时提供单位、个人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填写相关事项,加盖预留印鉴。
3、申请人向公积金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工作人员予以审核。
4、公积金主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在申请人单位证明上签字。
5、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公积金出具取款支票。
6、申请人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提取后的到账日期
经管理审核批准的提取款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个人可于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提取款项未到账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管理部查询。
公积金提取额度的原则
1.租房的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所应缴存金额的50%,每一年度都可以提取不超12个月的月提取额。
2.若是用于其它住房消费的,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提取的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所应缴存金额的30%。
3.若购买有权的房屋或建造大修本市内有权的住房,提取金额不得超出申请时账户内所存储的余额,且不超购房总价。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总计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的住房的,公积金可提取的金额不超申请时账户内所储余额的60%,且不超购房价。
4.是偿还具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总计只有一套房时,每月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的上月实际的还贷额。职工人及家庭成员总计住房有两套及以上的,每月的可提取额不超申请当月所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允许提前约公积金的类型
1.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房屋权证上不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还须提供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新建商品住房
转账作首付: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已一次性付款: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3.二手房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转让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济适用房
转账作首付: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已一次性付款: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5.房改房、危改房、落实侨房
已一次性付款: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6.拆迁安置房
①拆迁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全额付款或经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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