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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签约的相关手续流程是什么

李婉分享

  当我们在购房的时候,都需要跟开发商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样才可以在法律上保障我们的购房权益不受侵犯,因此在签约的时候也是需要非常谨慎的。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签约的流程,希望能帮到你们。

  购房签约的流程

  一、认真阅读合同当中的内容

  拿到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着急签定合约,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和专业术语不理解或不清楚,可以向对方咨询,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二、认准签约主体

  认准签约主体,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三、检查合同中是否包括以下内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四、签购房合同流程后的温馨提示

  1、对开发商提出、而自己不明白的地方,要详细询问清楚; 2、对双方有分歧的地方如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 3、对于开发商提出的"霸王"条款,如何与之谈判,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签定完合同,不要忘记了自己拿一份。

  购房签约的注意事项

  1、审核购房资格

  新房签约的第一步是要审核购房者的资质,对购房者进行一个筛选。不同的城市对购房者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比如资金条件(全款与按揭)、本地户口与外地户口、社保缴纳情况、房屋拥有数量等。

  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就会在这一轮被筛选下去,失去购房资格,而如果真的想买房,但是没资格的话,就要提前在签约前作出弥补,努力符合该城市的购房要求。

  2、签订认购书

  符合购房条件的客户接下来就要针对已经确定选好的房源与开发商签订房源认购书了。认购书中主要包含认购的房源基本信息、认购金额的缴纳额度以及确定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具体时间。

  关于缴纳认购金额的数目属于购房者与开发商共同商议的结果,多少不定,作用在于定下房源,表达购房意向。

  3、签订购房合同

  正式的购房合同签订的时候是要非常慎重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关于合同的内容和房源情况的规定及违约赔偿责任都要记录在合同中,或者是以补充协议的身份出现,所以一定要考虑完善,清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完成,就具备了法律效应,任何一方毁约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4、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完成购房合同之后,就是办理交付房款的时候了。该过程中主要是与银行打交道,办理商品房抵押和贷款事宜,毕竟现在全款购房的人太少了,大多数还是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完成购房的。

  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前,银行需要审批购房者的征信和还贷能力,审批通过之后,才能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并等待银行放款。

  5、到房管局进行贷款合同备案登记

  贷款完成之后,购房者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贷款合同备案登记事项,原因在于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后,房屋暂时相当于抵押给了银行,需要通过备案来记录房源的产权信息,在房管部门存底留档,方便以后查询房源信息。

  6、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是买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整个商品房交易流程是一个房屋产权的转移过程,如果不办理过户,那么房屋的产权就永远属于开发商,万一自己交了钱却不办理过户,开发商把房屋一房二卖,购房者就真的是百口莫辩了。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还需要缴纳契税、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等,办理过户手续完成后,就可以申请不动产证了。至此,你购买的房子才可以算得上真正属于你。

  7、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

  该过程是在拿到不动产证之后进行的。贷款买房的人在拿到不动产证之后,需要带着不动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之前进行的贷款合同备案登记才正式生效。

  购房时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看合同条款

  签订买卖合同时要仔细看合同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其合同条款大多也是开发商事先拟好的格式条款。所以对于格式条款,应当细看。如果发现格式条款对自身不利,或出现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不成,则不要冒险签订合同。

  合同一旦签订,则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2、看交房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这也是房屋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均约定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就是指商品房取得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五方联合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但是其实这是没有达到房屋交付的法定标准的。此时,开发商如果交房,购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3、看“办证”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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