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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贷款领取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李婉分享

  当我们在向银行进行贷款的时候,是需要签订贷款合同的。那么,在领取贷款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贷款领取合同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到你们。

  购房贷款领取合同注意事项

  (一)按照《合同法》第3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一方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并且还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这些条款进行说 明。也就是说,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二)《合同法》第40条还专门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其他几种情况,该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三)有的银行对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往往会有意识地含糊其辞,使消费者在一头雾水中签字盖章。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那么合同双方当然会对不平等格式条款 的含义产生分歧,这就存在一个怎么样对这些条款进行解释的问题。所以需要消费者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求银行对这些条款作出明确的解释。

  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之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有许多的人在贷款购房时都会想到动用公积金这样有具有利率优惠的,然而如果借款人在贷款之前提取了公积金储存余额来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的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转化为为零,这样您的额度也就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将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无法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的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大部分的贷款购房者都会考虑到提前还款,不过提前还款时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比如说,按照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该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每月的还款额,其余的商业房贷如果是需要提前还款的话,也必须认真的去看银行的相关要求。

  (3)还贷有困难的时候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您在借款的期限内偿还债物的能力下降,发生还贷有困难的情况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以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过银行调查确认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的行为,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相关的义务

  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作为抵押的房屋,您必须要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的人。这是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细节,但是如果是真涉及到一些事情的话,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会导致租房权益的受损,尤其是打算出售房产的时候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

  (5)贷款还清后千万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您还清了全部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等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撤销之前的抵押。这个时候,房产才是真正彻底的属于您自己的。若是忘记去撤销抵押,那么房子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依旧是处于质押状态的。

  按揭买房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

  (1)申请人一般须为两人以上。申请人应当提供一份申请书,表明两人愿意共同申请贷款,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和风险;

  (2)出示申请人各自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纳税证明。有兼职的,出具兼职收入证明;

  (3)提供个人财务情况,包括有存款情况(人民币、外币),拥有私车情况,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情况。应出示存折原件或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4)贷款申请人提供保人的,对自然人保人,要求有固定的职业,固定的收入,有还款能力,同时要在申请贷款的建行开立户头,存入不低于月还款额6倍的存款。

  2、贷款申请人须提交的有关购房文件:

  (1)经房地局备案登记的正式《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对于只签订了认购合同的,由律师事务所上报银行,由银行决定是否承认有效,是否给予贷款;

  (2)房屋总价款30%%以上的首期款交齐或收据;

  (3)向律师事务所或银行购房信贷处领取申请表二份、合同书四份。在律师指导下填好申请贷款表格,其中内容包括发展商签章同意于房产过户前对其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按揭抵押物的声明;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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