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购房新手来说,签订购房合同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那么,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到你们。
2017年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1、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负责解释。
保障买方权益的合同条款
1、公共维修基金过户:公共维修基金做不到随房转移,且不会随着房屋产权转移自动转到买方名下,买方必须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在房屋所在区县的管理部门办理)。另外,补充协议还应当约定双方共同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时间。
2、一房二卖的处理:我们可以参考以下款项,“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约定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3、关于网签的约定: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您的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建议买方跟卖方书面约定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进行网签,好写好网签时间。
4、各种法律文件之间的冲突解决办法:二手房需签署的法律文件很多(eg:定金合同、居间合同、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建议您与对方明确定金合同、居间合同如与买卖合同发生冲突,以买卖合同为准;另外,补充协议正是因为买卖合同有缺陷才订立的,因此补充协议要说明其他合同文本如与补充协议相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购房合同常见的陷阱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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