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购房落户的相关手续都有哪些
随着青岛的快速发展,很多购房者都会选择到青岛购房落户。那么,青岛购房落户需要哪些手续?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购房落户的手续,希望能帮到你们。
青岛购房落户的手续
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
青岛购房落户资料
购房者本人的户口薄
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户籍证明
购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及商品房备案证明需附合同内
市房管局开具的房屋信息摘要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全款需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需连续6个月还款记录的证明
《门牌号证明》
填写《入户申请表》
青岛市买房落户条件
1、在青岛市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且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2、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公寓、商住两用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新建单套商品房;
3、贷款不能落户,需全额缴清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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