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
为了提高部队人员文化素养,做好对部队图书馆的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学习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部队图书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部队图书馆管理制度篇一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部队图书馆管理制度篇二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部队图书馆管理制度篇三
为使我馆图书资料得以妥善保管,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入库时,书库管理人员应清点册数,并在采编室的出库簿上签字,以明责任。
二、对入库的新书,要及时上架,并组织好目录,及时对读者开放。
三、资料室书库的书必须按照资料查阅规则,只许在该室内查阅,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而外借者,须经馆长同意,并按书价的2-10倍收取押金后方可借出,管理人员应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收回。
四、xx籍人士着作陈列室图书为保存、研究、陈列性图书,不予外借。外借书库尽可能实行开架借阅,方便读者。
五、无论外借书库还是其他书库,都要切实做好图书保护工作,防潮、防蛀、防尘、防火、防盗,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每天要开书库窗户1-2次,下班前务必做好“清场”工作,确保安全。严禁在书库吸烟烤火;发现虫害时及时处理,搞好经常性的清洁卫生。
六、在馆值班人员要做好下班后全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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