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创业指南>办事指南>政策法规>

2017农村政策法规期末考试复习试题答案(2)

嘉敏分享

  农村政策法规期末考试复习指导资料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农业法(广义):广义的农业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经济组织以外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作为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3.草原畜载量:草原畜载量,是指在一定放牧时期内,一定草原面积上,在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畜正常生产发育时,所能容纳放牧家畜的数量。

  4.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5.法律责任:是人们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6.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与连接,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确立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将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业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联结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规模生产,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多次增殖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其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或者全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于第三人的行为。

  8.物权:是指权利主体直接管理和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9.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10.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11.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2.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经过承包方之间自愿协商一致,将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13.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14.土地整理,是以工程技术手段及相应的政策措施,通过对土地利用环境的改善,对土地利用方式和占用现状进行调整与治理,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的措施与手段。

  15.村民自治决策权,就是村民会议对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拥有直接决定权.

  16.狭义的农业法指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度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部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17.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18.占垦平衡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的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19.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能分离的非财产权利。

  20.土地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同时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颁发土地证书以确认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制度。

  21.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其所有的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或者全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于第三人的行为。

  23.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24.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5.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用地。

  26.占垦平衡,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的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p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7.经济林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28.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9.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0.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青。

  31.广义的农业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32.耕地是指人们经常进行耕耘并能够种植、生长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3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经过承包方之间自愿协商一致,)将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3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5.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互相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行使权力的延伸或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8分}

1.《农业法》对农业财政投人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人的总体水平。《农业法》关于农业投人的水平是与国家财政收人水平相联系的。财政收人可以划分为经常性预算收入和建设性预算收人,为便于对农业财政投人进行监督,《农业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人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2.农村土地承包中如何保护妇女的承包权益? (1)《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总则第6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为保护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必须确保农村出嫁妇女的一份承包地。 妇女结婚的,嫁人方所在地应当优先解决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妇女离婚或丧偶的,如果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原居住地应当保证该妇女有一份承包地;如果迁到别处,新居住地应为妇女解决一份承包地。

  3.节约使用土地的措施有哪些? (1)非农业建设要节约使用土地; (2)禁止破坏耕地;

  (3)禁止在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和发展果业;(2分) (4)制止闲置、荒芜耕地的行为;(1分) (5)重新利用被占用耕地地表耕作层的土壤。(1分) 4、简述森林的种类。

  (1)防护林,是指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2分)

  (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以生产竹林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3)经济林。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薪炭林。是指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特种用途林。是指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

  5.简述我国《民法通则》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3分)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6.简述《农业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的原则;(2分)

  (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2分)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2分) (4)"科教兴农"的原则(1分)

  (5)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1分) 7.简答什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与连接,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确立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将农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为完整的产业链条,(4分)。实行种养加、贸工农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连接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规模生产,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合和农产品多次增值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4分)。

>>>下一页更多精彩的“农村政策法规期末考试复习指导资料”

349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