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农村政策法规期末考试复习试题答案(4)
28.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特点是什么? (1)承包方是特殊主体
在家庭承包方式中,发包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村民自治组织,而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2分) (2)承包关系期限长
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耕地、草地、林地的家庭承包分别
规定了30年、30年到50年、30年到70年的承包期限。(2分) (3)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属性
首先,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由法律规定,其次,承包经营权的内容由法律规定;第三,承包方可以直接行使承包经营权并取得收益,第四,承包方享有基于承包经营权的请求权,有权排除他人对其行使承包经营权的干涉,使承包经营权具有了对世权的性质。(2分) (4)适用以公平为主的原则。(2分) 2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2分)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至50年;{2分)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2分)
(4)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2分)
30.我国渔业生产方针是什么? 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2分),养殖、捕捞、加工并举(4分),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2分)。 31.共有的特征。
(1)共有的主体是多个公民、法人或其他主体;(2分)
(2)共有的客体即共有物是特定的物,它可以是独立物,也可以是集合物;<2分)
(3)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分)
(4)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类型,而是一个所有权归几个人享有的权属状态。(2分)
32.义务教育实施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1)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包括全日制小学和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种形式简易小学或教学点、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工读学校等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设置应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人学。<2分) (3)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省级政府制定学校的经费开支定额,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开支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等。(2分)
(4)义务教育的经费。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筹措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
(5)义务教育的师资。(1分) 33.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1)为成员提供生产、产品营销、市场信息、技术、业务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
(2)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
(3)代表本行业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2分) 3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1)转包。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其他成员,由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2)出租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作为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3)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地或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 35.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只能处分他个人的合法财产;
(4)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36.《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2分)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川2分)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1分)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1分)
37.村民自治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民主原则。具体内容包括材民权利平等、自治范围广泛、自治参与直接、自治效力有效益。
(2)自治原则。内容包括自己办自己的事、各种自治权利的实现、绝大多数人自治。
(3)法制原则。依法推进、依法建制、依法办事。 (4)党的领导原则。(2分)
38.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权属。
(1)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
国有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处分的权利。(4分)
(2)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
39.农业市场化的要求与现行经济体制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o (1)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2分) (2)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矛盾;
(3)农业效益比较低的问题日趋明显,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重新扩大;
(4)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就业门路狭小之间的矛盾;(1分〉
(5)农业产业分割、部门分割,严重妨碍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1分〉 40.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基本含义是什么? (1)他们可以依法充分地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和其他各项权利,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各种需要(3分〉
(2)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通过行政的或者司法的救济手段,获得国家的保护;(3分)
(3)任何侵害他们权利的违法行为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o(2分)
4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多长?何时起算?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4分) (2)关于承包期限的起算,«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0(4分)
42.家庭承包的特征o (1)承包方是特殊主体。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2分〉
(2)承包关系期限长。耕地、草地、林地的家庭承包分别为30年、30年至50年、30年至70年的承包期限。(2分)
(3)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属性。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和经营权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承包方可以直接行使承包经营权并取得收益;承包方享有基于承包经营权的请求权,有权排除他人对其行使承包经营权的干涉。(2分)
(4)适用的原则是以公平原则为主。(2分) 43.解决农村教育的发展应注意哪些问题?
(1)在国家宏观教育政策中突出农村教育的地位;(2分)
(2)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力度,运用财政转移支付的功能使我国的公共教育投资向农村倾斜沃2分)
(3)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重视农村教育的质量。(2分) (4)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重视农村成人教育。(1分)
(5)积极推进高等教育改革,降低其对农村教育的负面影响。(1分) 44.民法保护所有权的方式。 (1)请求确认所有权;(2分) (2)请求返还原物;(2分) (3)请求排除妨碍;(1分) (4)请求停止侵害;(1分)
(5)请求恢复原状;(1分) (6)赔偿损失。(1分)
三、论述题(每小题16分,共32分} 1.为什么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1)发包方随意收回、调整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也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
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可以稳定农
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使广大农民真正感到他们承包的土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有保障的,从而调动他们在土地上进行长期投入的积极性。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2.如何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1)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
解决养老问题,一方面应当由农民家庭本身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靠自身的经济力最来解决一部分。另一方面菌家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承担者,应当扭负起解决养老问题的绝大部分责任。 (2)在村医疗问题。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卫生筹资的重要渠道,它是否健全,将会影响到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农村医疗保障体制,首先要继缤走合作化的医疗保键道路。合作医疗保撞组织应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其次应当加强初级卫生保健制度建设。第三应当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配套制度的建设,一方面包捂与农村医疗保健梧关的法规制度建设,另一方国包捂对医疗工作人员的配套服务建设,再一方面在条件允许的地区,进行医疗制度改革的探索,引进保险机制。
(3)农材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2分)
建立农村居民最能生活保撑制度是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悻体系的基础工程和最银纲领;是对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制度进行制度创新的迫切要求;是维护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权利,是避免农村产生两极分化的有效途径。农村居民最低生洁保障制度,应以省为主体,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支持。各省可以设立不同的保证线,发达地区可以高一些,贫困地区可制低一些。具体标准要参照当地居民维持最低生活所需要的基本文出来确定。(4分〉 3.《农业法》是从哪些方面保护农民权益的?
(1)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稳定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4分)
(2)减轻农民负担。采取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不得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等制度增加农民收人,减轻农民负担。(4分)
(3)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中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农业法》从筹资筹劳和村务公开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2分)
(4)农因在出售产品和购买生产资料时的利益保护。《农业法》规定,农产品收购单位在收购农产品时,不得压级压价,不得在支付的价款中扣缴任何费用。(2分) (5)农民权益的行政保护。(2分)
(6)对农民权益受损时的行政和司法援助。}}分) 4.政府在土地管理方面的责任是什么?
(1)各级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分)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3)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2分)
(4)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5)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2分)
(6)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等。
(7)县、乡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等综合整治
5.如何正确认识农业法与农业政策的关系?
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
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_L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政策的法律化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任何法治国家的法律基本特征之一。法律是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法律的本质特征。而统治阶级的意志,在上升为法律规范之前,就是表现为权力内容的政策。
在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上,一是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党的政策决定法律的性质,任务,内容和方向,法律是根据党的政策制定的,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具体化。二是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党的政策体现为法律后,就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表现出来,成为各种组织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三是由于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属性,这就使党的政策的实施,不仅可以得到党的纪律保证,而且还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四是法律具有稳定性,党和国家的政策表现为法律,可以保持相对的稳定。
无论是从依法治国的主体来看,还是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来看,农业法制建设在国家法制建设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实行依法治国,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将党的政策主张,通过立法形式上升为法律,使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统一起来。农业法的修订就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这方面立法实践的一个典型。 6.试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内涵。
(1)统筹城乡生产力布局,提高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2分)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内容是促进生产力在城乡地域空间上的合理分布、组合和配置。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政府调控经济的管理职能,建立一种全新的机制,开通城乡生产要素市场。(1分)
(2)统筹城乡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2分) 一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二要适应城市产业升级的大趋势,主动接受城市产业转移,实现梯次发展。三要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和农产品流通发展农村第三产业。(1分)
(3)统筹城乡就业,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C2分)
把农民就业问题的着眼点从局限于农村内部转移到放眼城乡全局,实行城乡统筹,把转移渠道从局限于乡镇企业拓宽到工业化和城镇化相结合;把转移方式从局限于就近改移改变到就近转移与跨越城乡、跨越省际相结合的道路;把转移领域扩大到产业转移与区域并重上来,走多渠道、多途径的路子。(1分)
(4)统筹城乡社会事业,提高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水平。(2分) 各级财政都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的投人。进一步理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1分)
(5)统筹城乡投人,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保护力度。<2分) 一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人,变城市倾斜为农村倾斜。二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支持。三是改进农业补贴方式,改暗补为明补,变补流通环节为补生产环节,逐步建立农民收人直接补贴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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