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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莱芜中考政策解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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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中考政策已经发布,山东濑户的中考政策有哪些相关的信息值得关注。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莱芜中考政策解读,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莱芜中考政策解读

  各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确保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40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100人,民办普通高中计划(市内生源)招生300人(见附件)。

  二、基本政策

  2017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划片与共片、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政策和片内指标生的办法。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的办法。

  (一)划片范围

  莱芜一中、莱芜十七中共同招生范围:城区内7处初中(市实验学校、高新区实验学校、实验中学、陈毅中学、花园学校、吴伯箫学校、汶水学校)、莱新中学和高庄街道、辛庄镇内各初中学校。莱芜一中航空教育特色班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招生。

  凤城高中、莱芜二中、莱芜五中共同招生范围:凤城初中和莱城区苗山、和庄、牛泉、口镇、羊里5个镇及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内各初中学校。

  莱芜四中招生范围:钢城区艾山、颜庄、里辛、汶源4个镇(街道)内各初中学校。

  莱钢高中招生范围:新兴路学校、原双泉路学校。艾山、颜庄、里辛、汶源4个镇(街道)内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可报考莱钢高中除指标生以外的招生计划。

  鲁矿中学普通高中招生继续按原有办法执行。

  (二)计划分配比例

  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片外统招生所占比例为其全部招生计划(不含艺体类特色专业和一中航空班)的10%;一中、凤城高中、四中及莱钢高中片内指标生比例为其普通类招生计划的70%,以上四所高中剩余招生计划和其他高中学校的片内招生计划为片内统招计划。艺体类招生不实行指标生办法。

  (三)指标生分配办法

  分配至片内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5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6年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进行分配,5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7年毕业生人数进行分配(指标生分配计划另行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按《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4〕12号)执行。华侨学生在我市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华侨学生在山东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侨发〔2014〕37号)执行。市外投资者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入学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待遇。

  (三)考生思想品德评定合格。

  四、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莱芜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aiwu.gov.cn)“莱芜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网上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及报考信息由各初中学校初审,各区教育局及各功能区教育办公室复审(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审)。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打印下发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由考生核对签字后以区(市直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考试考查

  (一)组织考试

  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8〕91号)文件精神,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在初二第二学期组织地理学科学业考试,在初三第二学期组织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在初四第二学期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学科学业考试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及物理、化学两学科实验操作考查。体育与健康学年评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毕业评定在初四第二学期进行。

  初中学业考试,全市统一编排考场,统一组织考试。初四各学科和初三信息技术在各高中招生学校分别设立考点,考生到片内指定高中(以考生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初三历史、生物和初二地理学科在各镇(街道)中心中学及部分市(区)直初中学校设立考点,考生到指定初中学校参加考试。

  艺体类招生专业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各普通高中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自行组织。各普通高中艺体类招生的具体办法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莱芜市2017年普通高中艺体类招生及专业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各高中学校2017年艺体类招生简章进行。

  (二)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均为120分,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均按原始得分计入总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均按考试分数50%的分值计入总分;物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按考试分数70%的分值计入总分;信息技术满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按考试分数20%的分值计入总分;体育与健康成绩由学年评定成绩和毕业评定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80分,按原始得分计入总分。合计总分为780分。

  体育与健康毕业评定考试时间、内容及办法按《莱芜市2017年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毕业评定实施方案》(莱教基字〔2017〕5号)执行,其它考试科目命题原则、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以《莱芜市2017年初中学业考试各学科说明》(莱教研室〔2017〕2号)为依据。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 2017年初中二年级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最终成绩将以等级(A、B、C、D、E)形式呈现。等级换算的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从2017年秋季入学初中一年级起,英语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口语测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模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

  1、初四文化课考试时间

  时 间上 午下 午

  6月11日语 文

  8:00-10:00思想品德

  10:30-12:00英 语

  15:00-17:00

  6月12日数 学

  8:00-10:00化学

  10:30-12:00物 理

  15:00-16:30

  2、初二、初三文化课考试时间

  时 间上 午下 午

  6月14日历史(初三)

  8:30-10:00生物(初三)10:30-12:00地理(初二)

  15:00-16:30

  3、初三信息技术考试时间

  初三信息技术考试于2017年6月15-17日进行。考生按照《莱芜市初中学业考试信息技术准考证》中通知的具体时间,到片内指定高中参加考试。

  (四)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及物理、化学、生物三学科实验操作考查由各区教育局及各功能区教育办公室分别组织,市直初中学校实验考查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5月31日前完成。考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六、填报志愿

  考生登录莱芜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aiwu.gov.cn)“莱芜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志愿于各普通高中艺体类自主招生特色专业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次填报志愿于片内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网上填报志愿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前,市教育局分别公布全市普通高中普通类和艺体类(非特色专业)志愿填报资格线。志愿填报资格线分别按照考生人数略高于全市招生计划确定,且艺体类(非特色专业)志愿填报资格线不低于学业考试总成绩满分的45%。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在志愿填报资格线以下的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次填报志愿中的职业院校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按照普通类、艺体类分类填报的要求,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号、座号,准确选择报考志愿学校名称等有关信息,根据个人意愿在网上独立填写。考生志愿一经本人确认,不得更改。

  (一)第一次填报志愿

  填报普通高中提前批志愿(莱芜一中航空教育特色班)、第一志愿(片外统招)和第二志愿(指标生、片内统招)。考生填报艺体类(非特色专业)志愿,须参加高中学校的艺体类自主招生考试,并取得所报考学校相应专业的合格证书,不得兼报普通类志愿。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放弃艺体类志愿填报,填报普通类志愿;未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艺体类志愿。

  1、提前批志愿。考生参照《莱芜一中2017年航空教育特色班招生简章》中新生录取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经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体检合格者,自愿填报莱芜一中航空教育特色班志愿。

  2、第一志愿。考生可填报1处片外普通高中志愿,限报1个。考生也可以放弃第一志愿,直接填报第二志愿。

  3、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1-2处片内普通高中志愿。凡共同招生片区内考生,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志愿

  填报第三志愿(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第四志愿(职业院校)。

  1、第三志愿。将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为1-2个平行征集志愿。该志愿不受划片范围限制,艺体类非特色专业合格证书全市通用。凡已被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该志愿。如片内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普通高中均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设该志愿。

  2、第四志愿。可选择填报一个职业院校志愿。

  七、阅卷录取

  全市统一阅卷。实行网上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全市统一录取。普通类录取依据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按照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体类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2017年艺体类招生简章进行录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会同各高中学校集中在网上进行,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

  民办新起点高中依据《莱芜市新起点高中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简章》自主录取新生。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统一发放。

  1、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提前批:艺体类特色专业和莱芜一中航空教育特色班录取。

  第一批:片外统招生录取。录取线不得低于各学校片内统招生录取线。各高中学校片外统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片内统招生计划。凡报考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回原片参加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指标生录取。设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片内统招生计划。

  第三批:片内统招生录取。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作为该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第四批: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各高中学校艺体类征集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该学校普通类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第五批:职业院校录取。

  2、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分(须于报考信息确认前提供相关证明):

  (1)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2)烈士子女、军人子女考生,参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执行;

  (3)经计生部门确认的农村独女户考生,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具体办法参照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独女户考生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莱教基字〔2016〕10号)执行。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或三个条件,选其最高项,不重复计算。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按照《莱芜市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方案》中所确定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评价等级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维度成绩为D(不合格)的;

  (2)物理、化学、生物三学科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考查科目成绩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科目成绩为D(不合格)的。

  八、政策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为了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使考生及家长明白招生政策,市教育局将印发《莱芜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指南》。各区教育局及各功能区教育办公室要督促各初中学校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全市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考生指南》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初四每一名考生或家长手中,立足招生宣传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真正做到广大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政策、准确理解政策。

  考生和家长可登录莱芜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aiwu.gov.cn)查询有关政策。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电话号码为6213432。

  九、招生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莱教发〔2004〕18号),认真做好学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有关工作。

  初中学业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是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一考多取”政策,确保每一名初中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严禁将未完成初中学业的学生提前“分流”。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学生选择志愿;要严格审查学籍,不得伪造考生信息;不得将毕业生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和班级考试名次等信息提供给高中招生学校;不得以推荐高质量生源为借口向高中学校谋取不正当利益。

  各高中招生学校不得以招收特长生、实验班等为名到各初中学校进行宣传或擅自发布招生广告和宣传材料;不得到初中毕业生家中向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宣传、随意承诺等,干扰学生报考志愿。各高中学校严禁采用商业手段招揽生源或诱导初中学校教师干涉学生选择志愿;各公办普通高中严禁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等不正当手段拉学生;严禁接收已被其它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和未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学生。

  各级各学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普通高中招生服务工作。要严格考务管理,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强化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质量;要切实加强试题试卷的管理,在命题、制卷、试卷分发、保管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实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对在招生工作中,造成试题试卷泄密以及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普通高中招生期间,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为6210350,6213926。

  莱芜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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