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2017年养老保险退休新政策调整
滨州的养老保险有哪些新的政策值得关注,关于养老保险退休的政策有哪些详细的了解。关于养老保险退休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消息。养老保险退休的调整会带来哪些变化。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滨州2017年养老保险退休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滨州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近日,滨州市公布了2017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标准。2017年度全市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94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4700元。企业职工应以2016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7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月工资收入低于2940元的,按2940元计算,高于14700元的,按14700元计算。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2940元至4900元之间自主确定月缴费基数。
目前,滨州市2017年度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已经全面开始。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工作也从即日起开始。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及时缴费,不及时缴费的将加收全额滞纳金。另外,职工医疗保险还要求缴费必须保持连续性,一旦断保,将会影响医保报销待遇的正常享受。
据介绍,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采取按月缴纳的方式,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同时,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滨州市采取按年度缴费的办法,按照新的缴费基数,2017年度以个体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分别为:7056元和3295.2元,共计10351.2元。个体参保人员可于每月的25前就近到滨州市范围内的任何一台自助柜员机缴费。在市、县(区)社保经办大厅、乡镇办(街道)人社所及部分药店、商场等有300多台自助柜员机等可提供缴费服务。
个体参保人员也可到滨州市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缴费。补缴以前年度或只缴今年部分月份的社保费需要到前台缴纳。
滨州退休涨工资
近日,《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该预算报告提出,自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
此前,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的700多元提高到了的2200多元。
滨州市退休涨工资6.5%幅度是否合理?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11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以每年至少10%的增幅上调。这是涨幅定为6.5%,是否合理?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养老金此前连续多年上调10%,一是因为养老金起点较低,二是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养老金涨幅要高于物价涨幅,但不宜长期超过工资增幅,只要在两者之间,都是合理的。
2017年山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退体、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据了解,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
附: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 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盘:
1.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 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 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l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 根据职务层次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 确定月增加额 。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目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 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 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滨州居民医保改革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险制度,让参保人员得到最优惠的医疗保险待遇是其根本内涵。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二为一,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两年多以来,我市不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更为科学合理、更能发挥社会效益的制度模式。
政府补助标准逐年提高范围不断扩大
居民医保基金规模逐年扩大。2015年15.29亿元、2016年18.01亿元,预计2017年将达到19亿元以上。各级政府对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380元/人提高到2017年的460元/人;个人筹资标准由2015年的100元、200元两个档次转变为2016-2017年的每年160元一个档次。
医保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资助的参保人群进一步扩展,除原先的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80周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员外,2017年度将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纳入政府资助参保范围,又有8.9万人因此受益。
以住院病人和重大疾病为重点提升医保水平
根据2015年居民医保运行情况,2016年开始,我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待遇,乡镇卫生院继续执行200元以上住院全报销政策,将二级医院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由65%调整为75%,三级医院由住院报销比例45%提高到50%,最大能力提高居民医保保障水平。同时,按照省统一要求,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出资,将大病保险人均筹资额从32元提高到52元,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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