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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丁醇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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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胺丁醇这种药物可能大家都知道,但你知道乙胺丁醇的不良反应有什么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乙胺丁醇的不良反应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乙胺丁醇的不良反应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任何视力减退(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

  (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

  (3)发生率极少者为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可引起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个别病例有抑郁、头痛、皮疹、脱发、关节痛、痤疮,转氨酶升高、肝损害、下肢发麻、关节痛及幻觉、不安、失眠等精神症状.剂量过大,体位性低血压、高尿酸血症、剥脱性皮炎、视物模糊、抽搐、甚至出现失明。

  乙胺丁醇的禁忌

  (1)乙胺丁醇可透过胎盘,胎儿血药浓度约为母亲血药浓度的30%。本品在小鼠实验中高剂量可引起膀裂、脑外露和脊柱畸形等;大鼠中本品高剂量可引致轻度颈椎畸形;在家兔中本品高剂量可引起独眼畸形、短肢、兔唇和腭裂等畸形。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有问题,孕妇应用仍须充分权衡利弊。本品和其他药物合用时对胎儿的影响尚未阐明。

  (2)乙胺丁醇可分泌至乳汁,浓度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妇女用药须权衡利弊。

  (3)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4)13岁以下儿童尚缺乏临床资料,老年人往往伴有生理性肾功能减退,故应按肾功能调整用量。乙醇中毒者、乳幼儿禁用本品。糖尿病患者必须在控制糖尿病的基础上方可使用本品。已发生糖尿病性眼底病变者慎用本品,以防眼底病变加重。

  乙胺丁醇的注意事项

  1、视觉神经炎。主要在应用剂量较大的病人中出现,可以有视物模糊,视物时出现中心盲点,视野(视物范围)缩小等。

  2、胃肠道不适,食欲减退,肝功能出现异常,有的还可以有过敏性皮炎及肌肉酸痛和关节疼痛。

  3、有时会影响肾脏功能,对于孕妇、婴幼儿及有癫痫的病人要谨慎使用,用前最好作有关检查,用时要严密观察副反应的出现,对于严重的副反应,应该在医师的指导下及时停药。

  乙胺丁醇的药物相互作用

  (1)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增加副作用。

  (2)与氢氧化铝同用能降低乙胺丁醇的吸收。

  (3)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神经毒性,如视神经炎或周围神经炎。

  乙胺丁醇的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经胃肠道的吸收75~80%。广泛分布于全身各组织和体液中(除脑脊液外)。红细胞内药浓度与血浆浓度相等或为其2倍,并可持续24小时;肾、肺、唾液和尿液内的药浓度都很高;但胸水和腹水中的浓度则很低。本品不能渗入正常脑膜,但结核性脑膜炎患者脑脊液中可有微量。其分布容积为1.6L/kg。蛋白结合率约10~30%。口服2~4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峰值,T1/2为3~4小时,肾功能减退者可延长至8小时。主要经肝脏代谢,约15%的给药量代谢成为无活性代谢物。经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分泌排出:给药后约80%在24小时内排出,至少50%以原形排泄,约15%为无活性代谢物。在粪便中以原形排出约20%。在乳汁中的药浓度约相当于母血药浓度。相当量的乙胺丁醇可经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从体内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