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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怎么办

苑如分享

  有机磷农药中毒会有生命危险,应该怎么防止怎么抢救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有机磷农药中毒
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与进入途径,农药性质,进入量和吸收量,人体的健康情况等均有密切关系,一般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若是吸入,口服高浓度或剧毒的有机磷农药,可在几分到十几分钟内出现症状以至死亡,皮肤接触中毒发病时间较为缓慢,但可表现吸收后的严重症状,本类农药中毒早期或轻症可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流涎,多汗,视物模糊,乏力等,病情较重者除上述症状外,并有瞳孔缩小,肌肉震颤,流泪,支气管分泌物增多,肺部有干,湿罗音和哮鸣音,腹痛腹泻,意识恍惚,行路蹒跚,心动过缓,发热,寒战等,重症病例常有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心律异常,血压升高或下降,发绀,呼吸困难,口,鼻冒沫甚至带有血液(肺水肿),惊厥,昏迷,大,小便失禁或尿潴留,四肢瘫痪,反射消失等,可因呼吸麻痹或伴循环衰竭而死亡,吸入中毒患者,呼吸道及眼部症状出现较早,口服中毒常先发生胃肠道症状,皮肤接触中毒则以局部出汗和邻近肌纤维收缩为最初表现,敌敌畏与皮肤接触处多出现红斑样改变,渐成水泡,患儿有瘙痒,烧灼感。

  小儿有机磷中毒的临床表现有时很不典型:某些患儿主要表现为头痛,呕吐,幻视,抽搐,昏迷等神经系统症象;有些则主要表现为呕吐,腹痛,脱水等消化系统症象;另有一些中毒病儿以循环系统症象为主,如心率减慢或增快,血压下降,出现休克现象;也有些主要表现呼吸系统症象,如发热,气喘,多痰以及肺部有干,湿罗音,哮鸣音等;偶有中毒病儿仅以单项症状或体征为主要表现,如高热,腹痛,惊厥,肢体软瘫,行路不稳,以致倾跌,全身浮肿伴尿常规改变等,因此,临床有时误诊为脑炎,脑膜炎,急性胃肠炎,肠蛔虫病,中毒型痢疾,小儿或新生儿肺炎肾炎癫痫,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药物(如巴比妥类,阿片类,氯丙嗪类,水合氯醛)中毒等。

  ①胆碱能神经抑制剂

  如阿托品及山莨菪碱等,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故可解除平滑肌痉挛,减少腺体分泌,促使瞳孔散大,制止血压升高和心律失常,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也有显著疗效,且为呼吸中枢抑制的有力对抗剂;但对烟碱样作用无效,也无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故不能制止肌肉震颤、痉挛和解除麻痹等。应用阿托品抢救有机磷中毒,必须强调早期、足量、反复给药,中、重度中毒患者均须静脉给予。在用阿托品过程中,注意达到“化量”指标,即当病儿瞳孔散大、不再缩小,面色转红,皮肤干燥,心率增快,肺水肿好转,意识开始恢复时,始可逐渐减少阿托品用量,并延长注射间隔时间,待主要症状消失,病情基本恢复时停药。停药后仍需继续观察,如有复发征象,立即恢复用药。654-2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基本相同,毒性较小,治疗量和中毒量之间距离较大,其"化量"指标亦和阿托品相同,轻度有机磷中毒单用阿托品或654-2即可治愈。中度和重度中毒必需配合氯磷定或解磷定治疗。②胆碱酯酶复能剂

  如解磷定(PAM)、氯磷定(PAM-Cl)、双复磷(PMO4)等能夺取已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的磷酰基,恢复胆碱酯酶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又可与进入体内的有机磷直接结合,故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使病人苏醒有明显效果,但对毒蕈碱样症状疗效较差。虽然它们也有一定程度的阿托品作用,但对于控制某些危重症状如中枢呼吸抑制、肺水肿、心率减慢等不如阿托品的作用快速。解磷定和氯磷定毒性较小,可任选一种,二者均不可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其对内吸磷、对硫磷、甲拌磷、乙硫磷、苏化203等急性中毒疗效显著,对敌敌畏、敌百虫等疗效较差,重症中毒时应与阿托品同用;对马拉硫磷、乐果疗效可疑。对谷硫磷及二嗪农无效。故对后几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应以阿托品为主,亦可应用双复磷。双复磷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强,较易透过血脑屏障,并有阿托品样作用,故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所引起的烟碱样、毒蕈碱样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均有效果。对敌敌畏及敌百虫中毒,效果较解磷定好。本品可作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但其副作用较多,如剂量过大,尚可引起室性早搏、传导阻滞、室颤等,偶有中毒性肝炎及癔病发作。特效解毒药物的剂量和用法:均应早期、足量应用,并根据病情变化适量增减,治疗期间,应监测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30%时,必须联合用药。以下剂量和用法可作参考:(1)轻度中毒   阿托品每次0.02~0.03mg/kg,口服或肌注;或用氯磷定每次15mg/kg,肌注;或解磷定每次10~15mg/kg,加于5%~25%葡萄糖溶液20ml静脉缓慢注射。必要时,阿托品或后二者之一均可于2~4小时重复1次,至症状消失为止。一般1~2次即可。

  (2)中度中毒应以阿托品与胆碱酯酶复能剂合用,阿托品剂量为每次0.03~0.05mg/kg,每30~60分钟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氯磷定或解磷定剂量为每次15~30mg/kg,静脉注射。每2~4小时可重复1次(剂量减半),症状好转后,逐渐减少药量及延长用药间隔时间。胆碱酯酶复能剂对谷硫磷和二嗪农等无效,治疗则以阿托品为主,剂量为每次0.03~0.05mg/kg,15~30分钟1次,至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延长间隔时间。

  (3)重度中毒应用阿托品每次0.05~0.1mg/kg,静脉注射。特别对危重病人,开始应大量突击使用阿托品以挽救生命,首次可用0.1~0.2mg/kg,静脉注射,每10~15分钟一次,以后改为每次0.05~0.1mg/kg(按首次半量),10~20分钟1次,至瞳孔散大,肺部罗音消退或意识恢复时,减量并延长注射时间。同时静注氯磷定或解磷定(每次30mg/kg)。如症状无好转,可于半小时后重复1次,剂量减半或20mg/kg;以后视病情需要,可每2~4小时1次或改为静脉点滴,每小时0.4g。如病情好转,逐渐减少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的用量,延长用药间隔时间,并酌情考虑停止注射(病情好转至少6小时以后)。待症状基本消失后至少还应观察24小时。此外,有机磷中毒时也可酌情选用654-2(代替阿托品)及双复磷。654-2的剂量和用法:轻症中毒每次0.3~0.5mg/kg,肌注或静注;中度中毒每次为1~2mg/kg,静注;重症中毒每次为2~4mg/kg,静注。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可重复给药。双复磷的剂量和用法:轻度、中度中毒每次为5~10mg/kg;重度中毒每次为10~20mg/kg。根据病情,每隔30分钟~3小时1次。

  以上所述胆碱能神经抑制剂及胆碱酯酶复活剂中的同类药物,每次只能选用一种,不可两种同时应用。

  近有报道用军事学科学院研制的苯克磷(由苯托品、开马君和双复磷等组成)治疗成人有机磷中毒,具有疗效高、作用快,使用方便等优点,但须密切注意病情变化而相应调整用药方法以及适当增加有关药物。

  另据报道,活性炭血液灌流抢救小儿重度有机磷中毒为一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步骤
 1、维护生命体征。病人入ICU后,立即监护,并判断呼吸和循环。如呼吸衰竭,立即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低血压用去甲肾上腺素升压。

  2、彻底清除毒物。去除衣物,擦洗躯干四肢,冲洗口腔,必要时反复洗胃。

  3、详细询问病史。包括①中毒时间、方式、剂量、地点;②临床症状如有无呕吐、有无意识障碍以及出现时间;③送医时间、洗胃时间、洗胃剂量、用药时间、药物名称、用药剂量;④转院时间、转院时情况、转运途中情况;包括途中病情变化和所做的处理。

  4、详细体格检查。包括意识、瞳孔、各种反射、口腔、心肺腹、四肢及皮肤等。

  5、完善相关检查。包括血气、胆碱酯酶、血液常规、肝肾功能、床边胸片等。

  6、判断阿托品化。阿托品化的表现有口干、颜面潮红、皮肤干燥、肺部啰音消失、心率100次/分左右、体温37.3-37.5℃。

  7、确定用药方案。来ICU患者绝大多数已经用过一定量的阿托品或长托宁,以及复能剂,故用药一般按重复剂量和维持剂量来考虑。①如仍有毒蕈碱样症状,则肌肉注射长托宁1~2mg。每0.5~1小时评估是否达到阿托品化,未达到者再重复使用1~2mg,直至达到阿托品化。②达到阿托品化但ChE<50%者,用长托宁1~2mg,q8~12h维持;用药期间每12~24小时复查che,che>50%停药观察。③如仅有烟碱样症状且ChE<50%,则重复静脉注射氯解磷定1.0g,之后按5~8 che="">50%可停药观察。

  8、正确机械通气。有烟碱样症状或中间综合征患者,主张积极主动建立人工气道,尽早行机械通气。停机拔管指征除了意识清醒、呼吸机参数符合拔管条件、排除气道梗阻外,ChE活性是重要的指标。符合前三项及ChE>50%可以考虑停机拔管。

  9、及时血液灌流。除了早期及时行血液灌流外,对于中、重度中毒患者,因可能存在残留毒物的再释放入血,反复血液灌流可以预防中毒反跳。

  10、支持对症治疗。加强营养支持,调整好内环境,预防肺部感染,保护肝肾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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