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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调研文章_2016党风廉政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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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了不少突出成就,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注入了发展活力。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调研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党风廉政调研文章篇1

  一、现状

  目前,我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党员队伍基本稳定。现共有城市基层党员7132人,其中男性党员5349人,女性党员1783人;纯居民党员1066人,企业进社区党员4832人,企业职工党员233人,“两新”组织党员351人,教育系统党员437人,医疗卫生系统党员213人。队伍比较稳定。二是组织关系隶属基本明确。共有城市基层党组织366个,其中党委2个(医院1个,非公有制企业1个),党总支48个(社区46个,医院1个,区属企业1个),党支部312个(城市社区224个,区属企业17个,中小学校16个,医院11个,社会团体、中介组织3个,其他企事业单位41个),基本做到了每一名党员都有相应的支部进行治理,没有出现无支部治理的党员。三是支部活动开展基本正常。我们抽样调查了2个党委,5个总支,10个基层支部近一年来“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没有发现未过一次组织生活和未开展一次“三会一课”活动的情况。

  二、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们围绕加强城市基层党建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事求是地分析,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1、党组织覆盖不健全,治理有疏漏。一是企业改制过程中配套措施跟不上,党员治理脱节。许多市区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没有组织部门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治理没有纳入改制方案。有的企业党员下岗、原党组织解散后,没有按规定程序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造成部分党员“空挂”。据统计,全区接收的企业党员中有152名党员未到社区党组织报到,且无法查找,成为治理上的“盲点”。二是流动党员治理缺乏有效手段。城市基层党员流动快,流入流出党员多,但缺乏相应的治理措施,不少流动党员流出不向党组织报告,流入不到当地党组织登记,部分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三是新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员治理不到位。据调查,全区有7个“两新”组织“应建未建”,有46个暂不符合组建条件的“两新”组织有党员,但人“户”分离,组织覆盖有名无实。

  2、党员教育治理方式滞后,效果不理想。一是开展活动少,活动方式单调。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开展党建活动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开展党建活动的次数普遍较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部署开展活动,就布置一下,敷衍了事。组织活动时除了开会就是学习,活动缺乏生动性、趣味性,造成一些党员对参加组织活动比较反感,对过组织生活毫无爱好,更谈不上取得多少实效。二是对困难党员的关心不够。不少企业回社区党员家庭生活比较困难,非凡是为振兴企业作出过贡献的老党员,企业破产后,失去了原有的生活来源,本人又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有的还贫病交加,生活难以为继,但党组织对他们关心、帮助不够,影响了他们对党的感情。三是相当一部分社区总支的下设党支部由于无阵地、无经费,无热心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开展党建活动不积极、不主动,党组织对党员凝聚力和吸引力下降。

  3、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淡薄,作用未发挥。城市基层党员非凡是企业回社区党员,组织观念普遍比较淡薄,有的忘记了党员的基本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成为“三不党员”、“挂名党员”。在调查的体育东路等5个社区中,社区党员大会的参会率不到40%,党费收缴率不到30%,少数企业回社区党员多年来未参加一次党组织活动,未交过一分钱党费;有的不愿亮明党员身份,不转组织关系,不与党组织联系,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有的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当改革涉及自身利益时,不能正确对待,甚至在公开场合散布消极言论,带头上访闹-事,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相去甚远。

  三、对策

  1、全面理顺关系,增强党建工作的规范性。一要扩大基层党建工作的覆盖面,优化党组织设置。对新建的社区,新成立的“两新”组织要及时建立健全党支部,选配好支部班子;要按照“属地治理、就近治理”原则,抓好党员的分类分片治理。二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调整整顿力度。对“应建未建”的“两新”组织要迅速组建支部,对“有形无神”缺乏战斗力的要果断整改,对社区中规模过大、人数过多、治理“有体无度”的党组织,要通过建楼道党支部、党小组等办法,划小设置,增强教育治理的有效性。三要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以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建立居民区党建联席会,定期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和交流,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争取支援,形成共建、共商、共享、共管的工作格局。四要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目标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纳入目标治理考核,建立健全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2、强化教育治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坚持分类施教,针对城市基层党员队伍的职业、职务、年龄、经济和生活状况,不断探索党员的教育治理方式,改进教育治理方法,如对离退休党员,要从坚定理想信念入手,进行“退岗不褪色”教育,注重发挥他们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的优势,达到老有所用、老有所为的目的。对在职党员,要从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入手,进行“在岗不落伍”教育。通过建立社区党员监督反馈制度和社区联系点制度,对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进行及时登记和反溃对下岗职工党员,要从关心思想生活入手,进行“下岗不失志”教育,帮助他们转换择业观念,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对流动党员,要在建立健全治理制度上入手,进行“变岗不变身份”教育。通过在流动党员集中区域成立党支部,开展“双融入、双闪光”活动等措施,努力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和宗旨观念。

  3、努力寻找结合点,丰富党建活动的多样性。一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机关与基层党组织之间要结成共建对子,参与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与基层困难党员和特困居民之间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帮一扶贫助困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和居民群众的生活困难。二是开展社区文化体育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让党员在活动中增进感情,融入组织。三是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以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示范店、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为载体,亮明党员身份,引导党员在宣传政策、维护稳定、活跃文化、服务居民、致富帮富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党风廉政调研文章篇2:2016年区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纠正“四风”、防止“四风”反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上半年国土分局党支部结合本局实际,围绕如何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梳理出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牢牢抓住的四个关键环节。

  一、现状和特点

  应该肯定,近两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为改革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日益深化,那些明目张胆、明火执仗、群众反感、社会痛斥的种种腐败行为虽然有了明显收敛,或基本销声匿迹。但“变相四风”、“隐形四风”依然没有彻底铲除,而且表现形式更为隐蔽,如有的领导干部坐公交、打的车去参加宴请,躲进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大吃大喝就是例证。这说明以坚决反对“四风”、纠正“四风”、防止“四风”反弹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原因和对策

  以“四风”反弹为主要特点的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而且更为隐蔽,分析起来原因有四:一是一些人积习难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一些人存有侥幸心态,认为只要隐蔽了,就不会暴露;三是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四是督导检查还不够到位。针对以上特点和原因,在基层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牢牢抓住以下四个环节:

  (一)思想上筑牢防线。今年以来,国土资源分局把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放到首位,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保证教育效果,使之能够入耳、入脑、入心。一是节点教育以节为重点。上半年的每个节日前,国土资源分局都召开全员会议传达各级规定,提出具体要求,保证廉政的弦儿越在节日越不能松;二是专题教育突出针对性。三月份,国土资源分局结合“清理清查”工作,制作了“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锻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好机关”的宣传橱窗、六月份,修订印发了《廉政知识》小册子;三是廉政文化教育内容常更新。上半年更换了局机关一楼大厅的宣传牌,将廉政桌牌风险点填上了新增加的内容;四是典型教育思源头。用正反事例引导干部职工思考“为什么”,学会从思想上抓早、抓小、抓苗头;五是集中教育抓共性。今年局党支部二季度的党课教材题目是《共产党员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集中解决怎么筑牢的问题。这些思想教育,必将有效增强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中把住制度。制度是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是防止权力异化的篱笆,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遵循。国土资源分局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市、区以及依据上级精神健全和制定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关于反对“四风”中形成的诸如公车使用、办公用房、财务管理、公务接待、清理吃空饷人员等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坚决不使其反弹;二是建立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制度。上半年相继制定和出台了《关于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措施》《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在支部全体党员中开展“五在前”活动的意见》《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关于落实两意见一措施的实施方案》等,目前正在依据上级精神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三项制度》;三是把住重要事项和业务工作中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主要是:《警示教育制度》《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等;四是有关党员干部职工个人廉洁自律的相关制度,主要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员干部重大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监督制度》。《回避制度》等。这些制度措施的建立和健全必将为深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落实上依靠机制。为了把制度有效地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国土资源分局继续探讨建立相关机制:一是在落实宣教机制方面,有重点地突出了党课教育和警示教育,因为党课教育涵盖的内容广,警示教育更直观具体;二是在完善公开机制方面,从局机关到科室所都进一步完善了阳光承诺制度,把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依据的法律条款公示于众,既方便了服务对象,又加强了对自身的制约;三是在落实监督机制方面,把廉政风险点从桌牌上延伸到了公示牌上并在各科室上墙,既方便了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又便于服务对象监督;四是在落实同步机制方面,凡是涉及到权力运行的,党支部都按“两个责任”要求安排监督保障;五是落实绩效评价机制方面,党支部建立起了考廉考核登记测评、重大事项报告、完成重要事项廉政情况登记册;六是在落实奖惩机制方面,增加了提醒、约谈、集体谈话、大会表扬等经常性举措。每周一局务会,局领导都从保护干部的角度,提醒在某项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警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好的做法早发现、早提倡、早推广把典型培植在春苗阶段;4月份,6名新股级干部上任第一天就是接受廉政集体谈话。

  (四)组织上常抓不懈。上半年,党支部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放在核心地位,党支部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廉政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导落实,坚持了常抓不懈:一是理论学习和反腐败教育常抓不懈。今年理论学习小组第一次学习内容就是中纪委18届5次会议精神和在本次会议上的讲话;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把落实八项规定和解决“四风”问题、“四难三乱”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第一季度党课就是《共产党员要做爱岗敬业的模范》,同时在全局开展了作风纪律专项整顿,使机关作风显现出新常态;三是权力制约常抓不懈。上半年国土资源分局探讨了建立六个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四是“一岗双责”常抓不懈。凡有行政职责,就有廉政职责。每项工作纪检方面的事前交代、事中督导和事后检查都要落实到位。

  党风廉政调研文章篇3: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决策部署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内涵和精神实质,是各级党委、纪委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本文从我县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做法入手,就当前“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完善的建议进行了一些调研和思考。

  一、我县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突出关键环节,以守土尽责的精神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县委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明责、定责、履责、问责”四个关键,一手抓谋划部署、一手抓督查落实,全面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首先,重教育抓“明责”,强化责任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县委会先后多次专题研究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工作,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责任书。同时,继续抓好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谈话和领导干部“三述”等工作,全面营造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

  其次,强措施抓“定责”,细化责任分解。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具体内涵和保障机制。围绕主体责任五项内容和纪检部门执纪监督职能,建立县委联系、纪委包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每年年初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及任务分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分管县级领导和牵头部门、参与单位,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再次,勤督查抓“履责”,推动责任落实。县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进一步完善了专项报告、定期督查和限期整改制度。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采取查、听、看、访等方式,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县级领导定期对包联乡镇和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实施廉政谈话。

  第四,建机制抓“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手段,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单独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责任倒查机制。自2012年以来,先后对21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执纪,以敢于担当的精神落实监督责任

  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县纪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首先,以“能监督”为前提,理清责任定好位。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1个精简至9个,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执纪监督问责上。开展基层纪委书记分工兼职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基层纪委书记不得直接分管人、财、物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调整内设科室,完成了“三转”首轮内设机构调整工作,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将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向监督执纪问责一线倾斜,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

  其次,以“会监督”为关键,创新方式履好责。责任明确了,关键要看如何履职尽责。在查办案件方面,强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在及时移送问题线索、保持信息沟通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中、案后协调。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169件,立案204件,结案204件,党政纪处分209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在正风肃纪方面,紧抓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明查暗访,自2012年以来,共开展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34次,查处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13人,警示训诫41人。在监督检查方面,围绕“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惠民政策落实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三问”、警示训诫、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公开通报等手段加强执纪问责。更加注重发挥再监督作用,变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不再参与到部门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具体事项中,突出了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

  再次,以“敢监督”为保障,严明纪律作表率。围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目标,全面加强纪检干部教育监督管理。通过业务研讨、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开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网站、“黄陵纪检”微信公众平台,畅通了群众监督举报和利益诉求渠道。制定《委局工作规则》、《干部去向动态管理公告》等内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纪检组织、纪检干部考核办法,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管理。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制度,自觉践行市纪委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二、当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认识层面看,责任意识还有待提升。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对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还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对于党组织来讲,受固有思维的影响,仍然存在着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有的党组织长期以来习惯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简单地交给纪检组织去做,认为是纪检组织的事情;有的党组织负责人把落实主体责任停留于表面,习惯于开会部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没有真正做到“四个亲自”。对于纪检组织来讲,也存在着监督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有的纪检组织认为党组织是主体责任,自己只是监督责任,责任有主次之分,党组织布置什么、关注什么就去做什么,没有有效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推动的作用;有的纪检组织不能尽快适应“三转”要求,理解和把握监督责任上存在偏差,工作方式相对简单,停留于抓效能、抓工作纪律,没有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监督不到点子上。

  (二)从机制层面看,责任体系还不够健全。落实“两个责任”,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反腐败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这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大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目前各地都在研究出台各自的责任分解和考核评价办法,但这些办法大部分存在定性指标偏多、定量指标偏少的问题,缺乏统一规范的量化评价机制,不能真正做到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比如我县在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分解和考核评价办法时,仍然需要借助听汇报、看资料、搞测评等方式;同时,责任追究办法各地也是五花八门,大多存在实施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不统一,责任追究的尺度难以量化,缺乏科学规范的责任追究体系。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上,目前纪检组织对同级党组织的监督,仍然受到人、财、物等客观因素的掣肘,中央虽然提出了“两个为主”,但并未出台具体细化的操作规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执行难的问题。

  (三)从效果层面看,责任落实还不尽平衡。实践中,县委和县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能够做到认识准确、执行到位,但个别乡镇和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有的党组织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层层递减,比如我县在工作中发现,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执行落实不力,在“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执行上,还存在重大决策记录不清晰、项目管理过程不规范等问题;有的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不够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依然存在。在监督责任落实上,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还没有完全理解,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三、对今后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对策建议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于敢担当、见行动。新形势下,基层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要站位全局、着眼长远,对照要求、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确保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使命意识。落实“两个责任”,抓好思想教育是根本。一要坚持统一谋划部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局中统筹部署。县委要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每年定期研究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要严格执行党组织负责人带头讲党课制度,自觉做好反腐倡廉的示范引领者和实践推动者。宣传部门要牵头抓总,及时研究和统一谋划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二要不断深化廉政教育。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活动,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坚持分层分类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警示、党规党纪教育和示范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引导党政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督促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要切实加强干部教育。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培训,以“三转”为主轴,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树立“再监督”的意识,切实解决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大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

  (二)健全体制机制,构建落实“两个责任”有力支撑。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制度建设是关键。一要积极推行“双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各级纪检组织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二要全面实施廉政巡察。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注重成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巡察。三要大力开展廉政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干部“三述”、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同志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巡察、专项检查等工作,对发现问题较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约谈。四要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支持各级纪检组织落实“三转”要求,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确保纪委(纪工委、纪检组)集中精力严党纪抓监督反腐败。

  (三)严肃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不打折扣。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是保障。一要优化责任落实考核机制。建立常态化、立体式的监督检查机制,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在县委领导带队检查考核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考核;推行基层纪委书记“责任清单”管理,突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二要建立接受监督评议制度。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审阅、质询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探索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导入和建立群众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机制。三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力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相关领导责任,又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责任,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避免出现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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